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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飞行
五恶魔
极限杀机X计划
彩虹2022
疯狂与美丽
罗非是条鱼
卡车
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都是真的
遥不可及
我打五星,献给埋在土里的男主。死得好,死得其所。
早前预告片流出的时候,个人表示非常敏感,因为我始终坚持认为关于朋克的一切都是不可被消费的。能被消费,被拿来圈钱的,都是景观社会里的一坨狗屎。关于朋克,必须描绘一种真实的现实,血淋淋的,赤裸裸的,直接有力甚至是残暴的对抗。我不认为商业片,或者说哪个商业导演,能搞明白,在我看来他们总是根据所谓的真实事迹改编,揭露一些不痛不痒的,老掉牙的社会议题。这与朋克的反抗精神不沾边。
所以早前,我以为这部片子是美国的一帮朋克炸掉了美国的自由女神,或者搞了个武装暴动,冲击政府,最后战死街头。
结果不是。结果只是一个Anarchist Boy,在一场街头打架中被撞死了。(虽然个人表示很气愤,但还是认为这是贴近真实情况的场景)
最后,在僵化的世界前面可能我们就是这么的渺小脆弱和无力吧,但那又怎样,别TM跟我讲该怎么做。
■前天傍晚,看完了剧情片《Bomb City(炸弹之城)》(美国/2018),影片讲述了一群无政府主义的朋克青年奋力对抗不公正待遇的故事。影片采用了法庭审判倒叙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叛逆街头青年的白人青年,诠释了何为真正的“美国谎言”。所谓的“杰出公民”们只知道“与我不同”就一定是不良与离经叛道,却从来无人关心成年人犯罪无意义暴力行为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去问为什么,仿佛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只有年轻的孩子才该去负责,这本就是对于自我约束的放纵和对社会异类群体最赤裸的刻板偏见。在人们看来,所有奇装异服、“怒发冲天”的朋克信徒都该是白人当局的奴隶,这里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我觉得你该死”!一声声的“Not me!Not me!”,一次次被阉割了的命运多舛,那些看起来根本无力招架强权镇压的“小混混们”,在庭审过程中几乎又被杀死了一次!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们是朋克,是个活该去死的地痞流氓。影片结尾部分的法庭反高潮和帮派对殴的戏份拍的相当细腻,清晰的慢镜头设计和一路上的皮卡沉默,将死亡来临前的压抑气氛烘托的充满了末世的力量。在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再仅仅对抗着嘲弄与挑衅,他们更在孤独的抗辩着命运之门的开合不公。影片最后长段旁白中露脸的玛丽莲·曼森,算是全片的惊喜之一;而影片的大方向难能可贵的在影片的结尾处依旧没有走偏,对于暴力以及社会群体制度纷争的深入探讨,《炸弹之城》做的到位而且凝重。而所有真正朋克过的倔强灵魂,在看过此片后,也真的能向陆晨(上海地下乐队“顶楼马戏团”主脑)的歌曲抬起头吼上一句 :“朋克不是娘娘腔”!……朋克不死!愿世界永远留存着应有的反叛与独立之心,只因愤怒并不代表我不够善良。nn【评分:7.5分/10分】
Brian Deneke,全名Brain Theodore Deneke。生于1978年3月9日,死于1997年12月12日,享年十九。乐队名为“The White Slave Traders”
死因:故意的汽车撞击,凶手逃离现场。
凶手:Dustin Camp,事后被拘捕并被判犯有自愿车辆误杀罪(注意是误杀)(Voluntary vehicular manslaughter)并被判十年缓刑。
2001年,因违反假释规定被判8年监禁,于2006年7月31日在监管下获得假释。
关于最后片头和片尾出现的男人:Marilyn Manson,美国著名工业金属乐队主唱,艺术家。这段录像出自于曼森对于一起有关他的校园枪击案的解释(案件本身与他无关,但是罪犯声称是受到了曼森的启发)曼森将此事提出来无非就是为了让当时的美国社会意识到将罪过推脱到音乐上永远是没有出路而且作茧自缚的。
关于“摧毁博物馆-Dynamite Museum”:
地址:1501 N Soncy Rd, Amarillo, TX 79124
这个博物馆由散布在阿马里洛各地的数千个油漆覆盖的路标组成,路标上的文字既不合理也不押韵,曾一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艺术项目,这些标志在阿马里洛随处可见
The more I see of man, the more I like dogs.
Don’t tell me what to do, I’m a fucking anarchist!
很不喜欢看这类的电影,坏人当道。
坏人当道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像上帝之城、无间道一样,在坏人横行的世界里一个坏人打败了所有的坏人,纯粹的极恶非道。
另一种是好人被坏人欺负,坏人却逍遥法外,好人无处申诉。
前者令人痛快,后者令人心塞。
炸弹之城改编自真实故事,属于后者。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一帮准备上大学的美式好好学生和另一帮已经不上学搞另类音乐的朋克少年发生了争执斗殴,一个朋克少年被好好学生意外撞死。
故事那么简单,怎么拍得出色呢?
炸弹之城的答案是更多地描述那位朋克生前的生活。
更突显得最后的无力。
那位朋克少年喜欢音乐,一直想搞个大乐队:平时的工作是为镇子上制作路牌。而这位朋克不只是想赚份钱来养活自己的音乐那么简单,他想要把每一个路牌变得独一无二,最后使小镇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事实上也是,他制作的路牌仍能在镇上看得见。
难道就因为是朋克,所以该死吗?
看完影片,这是留给我最大的问题。
在影片的最后部分,律师一件一件地拿出朋克少年的遗物,力求证明这是一个朋克少年,从而通过朋克是一种暴力、社会蛀虫来证明这位朋友,死有余辜,杀人者无需承担的结论。
这让我想起前段的一个新闻,被告母亲试图通过被告是学校眼中的好好学生的证词来为被告减轻量型。
两者不谋而同,难道不应该从他做了还是没做上进行判决吗?难道要从他不应该和应该上吗?
整个影片似乎没有重点,无论是对朋克团体的描述,还是对那位朋友少年的刻画,对双方团体的争斗,还是对最后法庭上的定罪都没有重点讲述。
导致了我看完影片甚至还有些平淡,仔细一想,才发现这种平淡是深深的无力。
对人类本身所固有偏见的无力。
以后还会有朋克吗?不会。流朋呢?可能。
在美国德州的一个小镇,顶着鸡冠头的朋克小子们和橄榄球队起了冲突。
一个朋克小子因此被橄榄球队故意开车撞死,在法庭上,对方却被无罪释放。
因为对朋克的偏见、误解、污名化,陪审团认为“朋克就该死”。
[炸弹之城]片子很一般,但是讲述的这个故事来源于90年代的一桩真实事件。
我几乎看哭,因为想起从70年代朋克出生起的境遇。
朋克,从一种音乐风格到一种时尚、一种标榜,一种青年文化,给后世留下数不尽的遗产。
但它早就死了,生于70年代,又迅速凋零于此。
69年底,在南加州Altamont免费音乐节上,一名黑人观众被担任保安的飞车党刺死。
那时,“爱与和平”的伍德斯托克刚刚过去4个月,理想主义的嬉皮士运动被一下推到了残酷的现实面前。
60年代的理想主义就此轰然崩塌,而新新的70年代年轻人正从废墟中悄然崛起。
面对英国举国的高失业率,全国限电,食品短缺,物价飞涨——
又脏又野的性手枪乐队(Sex Pistols),以一嗓子“我是无政府主义者”(《Anarchy in the U.K.》)首先喊出了第一声。
对政治和宗教这样社会基本秩序的直白挑衅,是他们丢给西方世界的第一颗炸弹。
朋克(PUNK),从之前流行在纽约地下的一种小众音乐,转而在英国掀起了一场狂热的青年潮流。
在1976-77短短两年间,朋克聚集了各个阶层的乌合之众:
底层青少年、60年代激进分子、同性恋者、瘾君子、犯罪者、迪斯科女郎、知识分子、艺术家等等。
各种社会弃儿全都集聚在性手枪、冲撞(The Clash)、雷蒙斯(The Ramones)等等一众朋克乐队下,寻求着力量和认同。
但就像在此之前的纽约娃娃乐队(the New York Dolls),虽然影响深远,却只存在了短短4年时间,只出过两张正式的录音室专辑。
性手枪比之更甚。
78年,性手枪在洛杉矶的巡演上,最后一首翻唱了伊基·波普(Iggy Pop)的《NO FUN》;
唱完后,主唱半蹲在舞台,略有些落寞地喊道:“你们感到被骗了吗?”
从此,性手枪再没有在舞台演出。
从成立到解散不到两年时间的性手枪,真正践行了“Too young to die”和“从容燃烧”。
而随着性手枪的解散,到70年代末,真正意义上的朋克音乐/乐队就已经死了。
至少在大众意义上,他们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要等到十几年后另一场复兴运动。
但那已经不再是70年代的朋克了。
来自旧金山的沉睡者乐队这样唱道:“走向地狱之时,你总是知道。”
76年,性手枪参加了一个早间新闻访谈节目,节目上,主持人不停地嘲讽他们。
觉得他们从来不是在认真地做音乐,讽刺他们的街头混混身份。
性手枪的成员们一开始还耐心诚恳地解释,后来,直接把一堆脏话泼向了主持人。
第二天,所有的报纸头版都是关于性手枪的“污秽与愤怒”。
媒体有预谋地,从这时开始毁掉他们,号召社会抵制性手枪,怂恿唱片公司与他们解约。
原本预计的巡演地点,从几十个,快速减少,没有巡演单位愿意接纳他们,到最后只演了几个城市。
当时的唱片公司EMI见状立马抛弃了他们,他们从此不得已辗转在不同的公司之间。
没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敢签他们。
政客们又跳出来,在电视上公开反对和抵制他们,然后是一些保守的政治团体、家长联盟。
一时间,性手枪连同朋克运动,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媒体这样有预谋地夸大、然后毁掉让他们害怕的青年文化,也不是第一回了。
比如,60年代,摩登族(Mods)和摇滚族(Rockers)的冲突,大部分都算得上是媒体一手炒起来的。
媒体浮夸地将年轻人的矛盾写成恐怖的全国性犯罪集团,保守的成人文化再用强硬措施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对待70年代急速兴起的朋克浪潮,他们仍然是这一套。
但主流媒体一边禁播,政治团体一边抵抗,所有的青年人们却愈加为性手枪和朋克运动疯狂了。
在唱片工业界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性手枪,最终签了独立唱片Virgin,才终于得以出了这首举世闻名的《God Save the Queen》。
封面是用封条将女王的眼睛和嘴封住,歌词唱的是:
上帝拯救女王/法西斯政权/他们把你变成一个笨蛋/没有未来/没有未来。
混合着对英国没落的些许愤怒,些许无力,还有些许敢说真话的赤诚和淡淡的虚无主义。
如此不入耳的话,彼时的英格兰根本不愿去听。
所以,歌曲很快被禁。电台禁止播放,唱片店禁止出售。
伴随着英女王登基25周年的纪念日,性手枪于是尾随在女王的游轮后,公开唱了这首歌,名曰“献给傻子们的玫瑰”。
被禁的歌曲登上了排行榜第一,而他们也在警局度过了一整晚。
而到后来,他们走在路上也常常被人攻击,保守团体甚至动员家长们上街游行、反对朋克。
将朋克等同于“暴力”和“危险”,是媒体、是主流、是保守势力一直在做的一件事。
所以,性手枪死后,没有公司愿意再碰朋克乐队,一时间,各个乐队要么解散,要么转型,要么转入地下。
朋克时代结束了。
朋克是反叛的艺术。
承袭上世纪20年代的达达主义、60年代的情境主义,他们反叛规则,反叛制度,也反叛消费主义。
居伊·德波说:
文化已彻底沦为一种商品,并不可避免地成为景观社会的明星商品。
反商品的朋克,又最终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它反对的一部分。
这是朋克的悖论。
所以,你能叫90年代商业潮流下朋克复兴的乐队叫朋克吗。
我持怀疑态度。
当然,70年代的朋克,也不是完全反商业的。
性手枪几次签约、又解约的,都是主流商业公司;而冲撞乐队,就更是以商业化的推动和运作闻名。
但更重要的,是那时候朋克的反商业精神:
早期的朋克乐队不上电视、不签公司,什么都自己来,唱片自己录、杂志自己做、电影自己拍。
后来,即使成为被消费的一部分,他们也一直对媒体和商业保留了一种距离和不信任。
媒体可以造就他们,也可以毁掉他们。
唱片公司亦然。
但经历了80年代的沉寂,到90年代,复兴的朋克终于还是被工业收编、完全商业化了。
Grunge的涅槃(Nirvana)以疾风一般,迅速席卷整个美国,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
紧接这之后,是后裔(Offspring)和绿日(Green Day)。
绿日的第三张专辑《Dookie》卖出了超过2千万张的成绩,还被迅速提名了格莱美。
名曰“流行朋克”(Pop Punk)的风潮到来了。
针砭时弊的叛逆歌词变成了校园爱情,朋克开始变成了一种时尚装扮,一种赚钱工具,一个生意。
再到了现在,难有新的流朋乐队进入大众视线,已有的像五秒盛夏(5 Seconds of Summer)、All Time Low在商业风潮下也已纷纷转型。
当你还在考虑流朋到底算不算朋克的时候,流朋这股风潮也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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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卷卷毛
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破词儿」
1945年8月6日,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原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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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五星,献给埋在土里的男主。死得好,死得其所。
早前预告片流出的时候,个人表示非常敏感,因为我始终坚持认为关于朋克的一切都是不可被消费的。能被消费,被拿来圈钱的,都是景观社会里的一坨狗屎。关于朋克,必须描绘一种真实的现实,血淋淋的,赤裸裸的,直接有力甚至是残暴的对抗。我不认为商业片,或者说哪个商业导演,能搞明白,在我看来他们总是根据所谓的真实事迹改编,揭露一些不痛不痒的,老掉牙的社会议题。这与朋克的反抗精神不沾边。
所以早前,我以为这部片子是美国的一帮朋克炸掉了美国的自由女神,或者搞了个武装暴动,冲击政府,最后战死街头。
结果不是。结果只是一个Anarchist Boy,在一场街头打架中被撞死了。(虽然个人表示很气愤,但还是认为这是贴近真实情况的场景)
最后,在僵化的世界前面可能我们就是这么的渺小脆弱和无力吧,但那又怎样,别TM跟我讲该怎么做。
■前天傍晚,看完了剧情片《Bomb City(炸弹之城)》(美国/2018),影片讲述了一群无政府主义的朋克青年奋力对抗不公正待遇的故事。影片采用了法庭审判倒叙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叛逆街头青年的白人青年,诠释了何为真正的“美国谎言”。所谓的“杰出公民”们只知道“与我不同”就一定是不良与离经叛道,却从来无人关心成年人犯罪无意义暴力行为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去问为什么,仿佛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只有年轻的孩子才该去负责,这本就是对于自我约束的放纵和对社会异类群体最赤裸的刻板偏见。在人们看来,所有奇装异服、“怒发冲天”的朋克信徒都该是白人当局的奴隶,这里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我觉得你该死”!一声声的“Not me!Not me!”,一次次被阉割了的命运多舛,那些看起来根本无力招架强权镇压的“小混混们”,在庭审过程中几乎又被杀死了一次!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们是朋克,是个活该去死的地痞流氓。影片结尾部分的法庭反高潮和帮派对殴的戏份拍的相当细腻,清晰的慢镜头设计和一路上的皮卡沉默,将死亡来临前的压抑气氛烘托的充满了末世的力量。在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再仅仅对抗着嘲弄与挑衅,他们更在孤独的抗辩着命运之门的开合不公。影片最后长段旁白中露脸的玛丽莲·曼森,算是全片的惊喜之一;而影片的大方向难能可贵的在影片的结尾处依旧没有走偏,对于暴力以及社会群体制度纷争的深入探讨,《炸弹之城》做的到位而且凝重。而所有真正朋克过的倔强灵魂,在看过此片后,也真的能向陆晨(上海地下乐队“顶楼马戏团”主脑)的歌曲抬起头吼上一句 :“朋克不是娘娘腔”!……朋克不死!愿世界永远留存着应有的反叛与独立之心,只因愤怒并不代表我不够善良。nn【评分:7.5分/10分】
Brian Deneke,全名Brain Theodore Deneke。生于1978年3月9日,死于1997年12月12日,享年十九。乐队名为“The White Slave Traders”
死因:故意的汽车撞击,凶手逃离现场。
凶手:Dustin Camp,事后被拘捕并被判犯有自愿车辆误杀罪(注意是误杀)(Voluntary vehicular manslaughter)并被判十年缓刑。
2001年,因违反假释规定被判8年监禁,于2006年7月31日在监管下获得假释。
关于最后片头和片尾出现的男人:Marilyn Manson,美国著名工业金属乐队主唱,艺术家。这段录像出自于曼森对于一起有关他的校园枪击案的解释(案件本身与他无关,但是罪犯声称是受到了曼森的启发)曼森将此事提出来无非就是为了让当时的美国社会意识到将罪过推脱到音乐上永远是没有出路而且作茧自缚的。
关于“摧毁博物馆-Dynamite Museum”:
地址:1501 N Soncy Rd, Amarillo, TX 79124
这个博物馆由散布在阿马里洛各地的数千个油漆覆盖的路标组成,路标上的文字既不合理也不押韵,曾一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艺术项目,这些标志在阿马里洛随处可见
The more I see of man, the more I like dogs.
Don’t tell me what to do, I’m a fucking anarchist!
很不喜欢看这类的电影,坏人当道。
坏人当道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像上帝之城、无间道一样,在坏人横行的世界里一个坏人打败了所有的坏人,纯粹的极恶非道。
另一种是好人被坏人欺负,坏人却逍遥法外,好人无处申诉。
前者令人痛快,后者令人心塞。
炸弹之城改编自真实故事,属于后者。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一帮准备上大学的美式好好学生和另一帮已经不上学搞另类音乐的朋克少年发生了争执斗殴,一个朋克少年被好好学生意外撞死。
故事那么简单,怎么拍得出色呢?
炸弹之城的答案是更多地描述那位朋克生前的生活。
更突显得最后的无力。
那位朋克少年喜欢音乐,一直想搞个大乐队:平时的工作是为镇子上制作路牌。而这位朋克不只是想赚份钱来养活自己的音乐那么简单,他想要把每一个路牌变得独一无二,最后使小镇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事实上也是,他制作的路牌仍能在镇上看得见。
难道就因为是朋克,所以该死吗?
看完影片,这是留给我最大的问题。
在影片的最后部分,律师一件一件地拿出朋克少年的遗物,力求证明这是一个朋克少年,从而通过朋克是一种暴力、社会蛀虫来证明这位朋友,死有余辜,杀人者无需承担的结论。
这让我想起前段的一个新闻,被告母亲试图通过被告是学校眼中的好好学生的证词来为被告减轻量型。
两者不谋而同,难道不应该从他做了还是没做上进行判决吗?难道要从他不应该和应该上吗?
整个影片似乎没有重点,无论是对朋克团体的描述,还是对那位朋友少年的刻画,对双方团体的争斗,还是对最后法庭上的定罪都没有重点讲述。
导致了我看完影片甚至还有些平淡,仔细一想,才发现这种平淡是深深的无力。
对人类本身所固有偏见的无力。
在美国德州的一个小镇,顶着鸡冠头的朋克小子们和橄榄球队起了冲突。
一个朋克小子因此被橄榄球队故意开车撞死,在法庭上,对方却被无罪释放。
因为对朋克的偏见、误解、污名化,陪审团认为“朋克就该死”。
[炸弹之城]片子很一般,但是讲述的这个故事来源于90年代的一桩真实事件。
我几乎看哭,因为想起从70年代朋克出生起的境遇。
朋克,从一种音乐风格到一种时尚、一种标榜,一种青年文化,给后世留下数不尽的遗产。
但它早就死了,生于70年代,又迅速凋零于此。
01.
朋克之死
69年底,在南加州Altamont免费音乐节上,一名黑人观众被担任保安的飞车党刺死。
那时,“爱与和平”的伍德斯托克刚刚过去4个月,理想主义的嬉皮士运动被一下推到了残酷的现实面前。
60年代的理想主义就此轰然崩塌,而新新的70年代年轻人正从废墟中悄然崛起。
面对英国举国的高失业率,全国限电,食品短缺,物价飞涨——
又脏又野的性手枪乐队(Sex Pistols),以一嗓子“我是无政府主义者”(《Anarchy in the U.K.》)首先喊出了第一声。
对政治和宗教这样社会基本秩序的直白挑衅,是他们丢给西方世界的第一颗炸弹。
朋克(PUNK),从之前流行在纽约地下的一种小众音乐,转而在英国掀起了一场狂热的青年潮流。
在1976-77短短两年间,朋克聚集了各个阶层的乌合之众:
底层青少年、60年代激进分子、同性恋者、瘾君子、犯罪者、迪斯科女郎、知识分子、艺术家等等。
各种社会弃儿全都集聚在性手枪、冲撞(The Clash)、雷蒙斯(The Ramones)等等一众朋克乐队下,寻求着力量和认同。
但就像在此之前的纽约娃娃乐队(the New York Dolls),虽然影响深远,却只存在了短短4年时间,只出过两张正式的录音室专辑。
性手枪比之更甚。
78年,性手枪在洛杉矶的巡演上,最后一首翻唱了伊基·波普(Iggy Pop)的《NO FUN》;
唱完后,主唱半蹲在舞台,略有些落寞地喊道:“你们感到被骗了吗?”
从此,性手枪再没有在舞台演出。
从成立到解散不到两年时间的性手枪,真正践行了“Too young to die”和“从容燃烧”。
而随着性手枪的解散,到70年代末,真正意义上的朋克音乐/乐队就已经死了。
至少在大众意义上,他们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要等到十几年后另一场复兴运动。
但那已经不再是70年代的朋克了。
02.
死于绞杀
来自旧金山的沉睡者乐队这样唱道:“走向地狱之时,你总是知道。”
76年,性手枪参加了一个早间新闻访谈节目,节目上,主持人不停地嘲讽他们。
觉得他们从来不是在认真地做音乐,讽刺他们的街头混混身份。
性手枪的成员们一开始还耐心诚恳地解释,后来,直接把一堆脏话泼向了主持人。
第二天,所有的报纸头版都是关于性手枪的“污秽与愤怒”。
媒体有预谋地,从这时开始毁掉他们,号召社会抵制性手枪,怂恿唱片公司与他们解约。
原本预计的巡演地点,从几十个,快速减少,没有巡演单位愿意接纳他们,到最后只演了几个城市。
当时的唱片公司EMI见状立马抛弃了他们,他们从此不得已辗转在不同的公司之间。
没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敢签他们。
政客们又跳出来,在电视上公开反对和抵制他们,然后是一些保守的政治团体、家长联盟。
一时间,性手枪连同朋克运动,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媒体这样有预谋地夸大、然后毁掉让他们害怕的青年文化,也不是第一回了。
比如,60年代,摩登族(Mods)和摇滚族(Rockers)的冲突,大部分都算得上是媒体一手炒起来的。
媒体浮夸地将年轻人的矛盾写成恐怖的全国性犯罪集团,保守的成人文化再用强硬措施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对待70年代急速兴起的朋克浪潮,他们仍然是这一套。
但主流媒体一边禁播,政治团体一边抵抗,所有的青年人们却愈加为性手枪和朋克运动疯狂了。
在唱片工业界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性手枪,最终签了独立唱片Virgin,才终于得以出了这首举世闻名的《God Save the Queen》。
封面是用封条将女王的眼睛和嘴封住,歌词唱的是:
混合着对英国没落的些许愤怒,些许无力,还有些许敢说真话的赤诚和淡淡的虚无主义。
如此不入耳的话,彼时的英格兰根本不愿去听。
所以,歌曲很快被禁。电台禁止播放,唱片店禁止出售。
伴随着英女王登基25周年的纪念日,性手枪于是尾随在女王的游轮后,公开唱了这首歌,名曰“献给傻子们的玫瑰”。
被禁的歌曲登上了排行榜第一,而他们也在警局度过了一整晚。
而到后来,他们走在路上也常常被人攻击,保守团体甚至动员家长们上街游行、反对朋克。
将朋克等同于“暴力”和“危险”,是媒体、是主流、是保守势力一直在做的一件事。
所以,性手枪死后,没有公司愿意再碰朋克乐队,一时间,各个乐队要么解散,要么转型,要么转入地下。
朋克时代结束了。
03.
死于商业
朋克是反叛的艺术。
承袭上世纪20年代的达达主义、60年代的情境主义,他们反叛规则,反叛制度,也反叛消费主义。
居伊·德波说:
反商品的朋克,又最终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它反对的一部分。
这是朋克的悖论。
所以,你能叫90年代商业潮流下朋克复兴的乐队叫朋克吗。
我持怀疑态度。
当然,70年代的朋克,也不是完全反商业的。
性手枪几次签约、又解约的,都是主流商业公司;而冲撞乐队,就更是以商业化的推动和运作闻名。
但更重要的,是那时候朋克的反商业精神:
早期的朋克乐队不上电视、不签公司,什么都自己来,唱片自己录、杂志自己做、电影自己拍。
后来,即使成为被消费的一部分,他们也一直对媒体和商业保留了一种距离和不信任。
媒体可以造就他们,也可以毁掉他们。
唱片公司亦然。
但经历了80年代的沉寂,到90年代,复兴的朋克终于还是被工业收编、完全商业化了。
Grunge的涅槃(Nirvana)以疾风一般,迅速席卷整个美国,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
紧接这之后,是后裔(Offspring)和绿日(Green Day)。
绿日的第三张专辑《Dookie》卖出了超过2千万张的成绩,还被迅速提名了格莱美。
名曰“流行朋克”(Pop Punk)的风潮到来了。
针砭时弊的叛逆歌词变成了校园爱情,朋克开始变成了一种时尚装扮,一种赚钱工具,一个生意。
再到了现在,难有新的流朋乐队进入大众视线,已有的像五秒盛夏(5 Seconds of Summer)、All Time Low在商业风潮下也已纷纷转型。
当你还在考虑流朋到底算不算朋克的时候,流朋这股风潮也已经过去了。
以后还会有朋克吗?不会。流朋呢?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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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卷卷毛
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破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