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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园弄·悬案  酱园弄第一部 / 酱园弄(上) / 酱园弄杀夫案 / She's Got No Name / She Has No Name

496人已评分
神作
9.0

主演:章子怡王传君易烊千玺梅婷赵丽颖雷佳音刘润萱章宇安娜·柯克杨幂康春雷张羽霖彭昱畅尹昉沈佳妮陈国庆张建亚周野芒大鹏李现徐祥孙强范伟

类型:剧情犯罪导演:陈可辛 状态:HD国语 年份:2024 地区:大陆 语言:国语 豆瓣:5.7分热度:441 ℃ 时间:2025-08-20 17:45:22

简介:详情  影片根据民国四大奇案之一改编:女子因杀夫碎尸被捕,究竟是她一人所为,还是有人相助?铁证如山如何翻案?真凶是否另有其人  1945年,上海酱园弄惊现骇人血案,瘦弱女子詹周氏(章子怡 饰)手刃亲夫“大块头”,碎尸16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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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根据民国四大奇案之一改编:女子因杀夫碎尸被捕,究竟是她一人所为,还是有人相助?铁证如山如何翻案?真凶是否另有其人  1945年,上海酱园弄惊现骇人血案,瘦弱女子詹周氏(章子怡 饰)手刃亲夫“大块头”,碎尸16块!一时间人心激荡、众说纷纭,旧时代的车轮徐徐碾过,案件真相层层待揭,众人的命运将被这桩悬案改写,而詹周氏的命运,也会迎来意想不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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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馨宜

    这是一部96分钟的人物预告片。

    故事就一句话讲完了:一个被家暴的女人把丈夫杀了

    是不是她杀的,怎么杀的,有没有帮凶,她怎么为自己争取公正的——预知故事如何请看下部电影。

    本集96分钟的时间里主要呈现她被揍的过程,被雷佳音揍,被王传君揍,被狗不狗猪不猪的怪兽追咬折磨,各种血,各种痛。

    以及,各人物出场。

    人物塑造烂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每一个主角都像是动机不纯的工具人——你知道ta来干嘛的,但ta又不像是来干这个

    请问陈导,雷佳音一个操着浑圆儿化音东北腔的男人是如何在1945年当上上海公安局局长的?

    虽然他演的烂,但他松弛啊,那张脸写着我就是雷佳音我没演技可挡不住人家排队找我当男一号。

    哪像别的演员,卯足了劲儿地演啊。章宇就分到几句台词,几十秒的戏,上海腔调和法医的专业班味儿拿捏得恰到好处,不知道练了多少遍,生生把咱们佳音衬得像个群演。

    全片能跟佳音一较上下的只有我们北京腔大幂幂,在章子怡身边忽闪着大眼睛巧笑倩兮——可是林萧,你这一集拿的是狱霸大姐大的剧本啊!

    烂也不能全怪演员。陈导你也不无辜。

    总把镜头怼到男主月球表面一样的脸上,一次两次就行了,怎么全程怼脸特写呢,是觉得那个痘坑妆化的很好吗?

    我是来看电影的还是来接受痘坑霸凌的?

    估计是怕观众不够看, 导演竟然安排了GC做的猪狗和章子怡上演罗马斗兽。

    没开玩笑,真的是罗马斗兽

    两千年前罗马贵族玩过的那套,陈导安排章子怡演给我们看了,这是看不起观众还是把国际章当奴隶耍?

    从表达来看,想呈现的主题立意全靠旁白,甚至是在最后几分钟集中朗诵????

    剪辑上,有努力向观众喜爱的高质量短视频靠拢——有电影水准但难免有生硬瑕疵之处。

    别怪观众不爱看电影了。观众就是被你们这帮诈骗犯坑得不敢再进电影院的。老登们明明可以抢钱的,为什么还要拍个电影?是为了养活影视民工吗?可怎么????都让你们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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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友228210730

    酱园弄杀夫案始末

    2024-03-05 作者:祝淳翔

    最近,沉寂许久的乍浦路,有一段被打造成了上世纪40年代的老上海马路。原来,这里成了电影《酱园弄杀夫案》的拍摄地。其实,真正的酱园弄不在乍浦路,而是在新昌路上。2023年10月,国家电影局发布最新的全国电影剧本备案、立项公示的通知称,由导演陈可辛与演员章子怡等人合作的电影《酱园弄》获得通过。剧本梗概:“波云诡谲的年代,一桩离奇的案件,一石激起千层浪,究竟真相如何,众说纷纭。当案件原委如片片拼图般被逐步还原,人们才意识到,原来真相已经并不是那么重要。”这里,不妨从文献角度探寻一下酱园弄杀夫案的始末缘由。

    一、箱尸案发

    1945年3月20日早上6点多钟,本市新昌路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血案。外号大块头的租客詹云影被其妻詹周氏用切菜刀砍杀,并遭分尸后装入空皮箱中,企图移尸灭迹,因血迹滴到楼下,为居住亭子间的二房东王燮阳夫妇发现,随即报警缉拿。

    案发地点为432弄85号后楼,该弄内原有著名特色老店张振新酱园,故俗称酱园弄。死者詹云影,31岁,安徽人,自幼来沪于新闸路鸿昌当铺做学徒,为人干练精明,脱离鸿昌后,曾在新闸路斯文里口与友人集资合伙办斯文旧货商店,詹任经理,经营旧木器旧衣服等,旧货业从业者大都认识他,称他“小詹”。被害前夜,詹与朋友在远东饭店搓麻将,翌晨三时返家,倒头便睡,不料在熟睡中被詹周氏杀害。

    詹周氏,29岁,原姓杜,江苏丹阳人。自幼父母双亡,8岁时被亲戚送到山海关路、大通路口的顾天盛花号,收为养女,实际类似使唤丫头。17岁时由周姓养父母作主与詹云影订婚,21岁正式出嫁时,曾在新闸路、乌镇路口某菜馆办过酒席。结婚是那年12月的事,到了次年2月就发生事端,原来詹与当铺里一个叫兰喜的丫头有私情,兰喜怀孕了,只得领到家里来。那时詹云影已改做旧货生意,便由詹周氏收留。小孩出生后,詹却不想要,本打算弄死,被詹周氏阻止,设法将兰喜另嫁,将小孩送给邻居。事后,詹周氏一度想去香烟厂做女工,来分担家庭开支,贴补家用,但詹云影不为所动,不但竭力阻挠,还诬陷她想同人家轧姘头。而詹做旧货生意发了点小财后,却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詹既不把赚的钱拿回家,又不许她外出打工,弄得家里吃尽当光,两只衣箱空了,便到处向人借钱,曾向二房东借过不少,甚至连外面的大饼摊都有赊账。

    二、地院初审

    1945年5月3日,本案首次庭审于浙江北路(近七浦路)地方法院,詹周氏身穿灰色线呢的单旗袍上庭。庭上问,两人为何不要好?答曰:“他嫌我是低三下四人。”问:对于丈夫的恶行有无劝说?答:“每次劝他,他非但不听,而且说钱是自己赚的,任何人没有资格干涉他。”问:为何不离婚?答:詹“说可以等待我先去轧姘头,这样可以使他省去一笔赡养费”。又问:刀哪里来的,是否买来预备杀人?答:因想摆一个排骨年糕摊,这把刀买来(案发前一周买的)便是想斩排骨的,事前绝没有想到会用这刀来斩死丈夫。以前这刀亦曾用过一次,用来斩过一条咸萝卜。问:杀夫后打算怎样,不知这是犯罪吗?她的供述令人毛骨悚然:“那时我完全失去知觉,神经早已极度错乱,我只知道像有一个恶神在我的背后,喊着‘杀呀!杀呀’,以后好像叫我将尸斩成十六段,藏进箱笼,当时连我的指头不慎被自己斩去,亦无知觉,我哪里再会想到将来……”

    随后到庭的证人王燮阳,51岁,宁波人。单眼失明,光头,问及案发那天的情形,他说:半夜里(实则早上6点多)“听到有人喊救命”,初以为起火,叫学徒起来查看,说火表关着,没事。于是问什么人喊救命,“她(指詹周氏)回答我,说是男人说梦话,我也信以为真。到了天亮(8点多),我女儿要早到学校去考试,我就起身,开后门,正想洗脸,突然看到楼梯边一摊水,老婆对我说是一摊血,我不相信,用纸去揩来一摸,果然是血。于是我便去敲詹周氏的房门,隔了五六分钟,她始开门,我看到她两手全是血,便问她,大块头呢?起初她不肯说,后来迫不得已,说是杀死了”。

    两个月后的5月21日,詹周氏杀夫案初审的判决书刊在《东方日报》。庭审结论:“詹周氏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菜刀一把没收。”理由是:“房帏喋血,情无可原,而分尸成块,残忍尤烈,应予论处死刑。”菜刀则属于凶器,理应没收。

    案件宣判后,女作家苏青在1945年6月10日出版的《杂志》第15卷第3期发表《为杀夫者辩》一文,从詹周氏的幼年环境、嫁后环境等等出发,首次呼吁刀下留人。她写道:“假如她有援助的人,有些反抗能力,她可以诉请离婚;假如她不死心塌地守着詹云影,尽可以另外活动,也许可以找个更好的丈夫;然而她是旧脑筋的女人,平日看绍兴戏《杀子报》之类惯了,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自杀便是杀人!”

    三、上诉高院

    6月28日,《东方日报》刊出姚明点律师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消息,上诉书洋洋千余字,其中指出,“前年十月间,吞服来沙而毒水(今译来苏尔,即煤酚皂溶液)自尽,以了余生,经邻发觉,送往同仁医院灌救,住院十日,方得脱险”,与苏青的判断相合。结论是“由不可抑止而崩溃而疯狂,遂致酿成此不幸之杀人案件”。

    然而当时颇有社会影响力的作家秋翁(平襟亚)、老凤(朱凤蔚)均不以为然,分别在《海报》《大上海报》发文驳斥,态度坚决,称“杀人者不死,社会的大幸”这句话可入《拍案惊奇》小说中;还骂代詹周氏辩护的苏青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7月的《杂志》辟出“杀夫案笔谈”专辑,四位作者赵田孙、庆子、关露和沙莉,两男两女,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此案论短说长。女诗人关露的文章《詹周氏和潘金莲》篇幅最巨,力图为她开脱:“人到不得已时,只好不择手段”“希望更高的执法官吏能够在杀人者的身世和人情上多多加以探讨,对于一个不得已而杀人的人能够罪轻一等”。庆子说:“詹周氏可怜,要使大家觉得她可怜;詹周氏需要同情,要使大家能给予同情,使过去毒辣的印象,渐渐淡下去,这才生还有望。”沙莉更将此案推到社会层面:“未尝不可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换言之,这一对夫妇乃是现实生活下的牺牲者。”

    7月31日,地检署本拟开合议庭审结,因其中尚有调查的必要,故为慎重起见,开调查庭先行调查。詹周氏穿一身灰色的360号囚服,头上扎着两根蓝绒线,面色虽较前瘦削,可是精神倒仍蛮好。(《箱尸案主角上诉再审,詹周氏要求活命》,《光化日报》1945年8月1日)实际上,当时“二战”已近尾声,汪伪政权摇摇欲坠,自身难保。

    很快,1945年8月16日,汪伪政权倒台。随着复员接收工作开始,司法当局明令宣布,所有以前伪法院所判决的案件,完全无效,应由各级法院,重新审理。至此,詹周氏的上诉程序,即告搁置。

    1946年8月6日,是复员后的国民政府高等法院的第一次审讯,因案情尚须调查,故谕令改期再讯。9月16日下午,在高院二庭再审,詹周氏穿226号蓝布囚衣,一头齐耳短发,面色忧郁。这次的律师竟声称 “詹周氏之夫詹云影生前不仅开设向导社,且与伪方人员联络,故詹周氏如系一地下工作人员,杀死其夫非但无罪或许还有功”云云,引得哄堂大笑。十分钟后合议庭宣判:“詹周氏杀人罪,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凶器刀一柄,没收。”但她不服,仍要上诉。(《东南日报》1946.9.17)等9月30日《大众夜报》刊出高院判决书原文,其中竟称“被告性情淫荡,行为恶劣,与贺贤惠、何宝玉通奸”“其杀夫原因,谓非由于恋奸情热,谁其信之”。诚然詹周氏与住在前楼的贺贤惠曾有肉体关系,但与本案无关,小宁波何宝玉是詹云影的损友,更是一度被攀扯进本案,实属无妄之灾。孰知一年之后,案件的基本事实竟又颠倒过来,简直令人大跌眼镜。

    9月19日,平襟亚在《沪报》发声,撰《詹周氏的死活问题》,认为她尚有一线生机:“只要她能够偷得国共间谈判的一个‘拖’字诀,善于运用,向高院上诉,倘能拖延到半年或三月,便得免她一死。”因为两个月后将召开国民大会,大赦令也在讨论中了。事态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10月15日的《新闻报》报道,“谋杀亲夫之詹周氏,前经高等法院判决死刑后,据詹周氏之辩护律师陈震昨向记者表示,詹自接得二审原判后,表示不服,决定于本周末向首都最高法院要求更审”。

    四、赦免令下

    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以制宪为中心议题的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经蒋介石亲自审定的《中华民国宪法》。

    1947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宪法》如期公布,为庆祝实施宪政,国民政府同时颁布了《罪犯赦免减刑令》,规定除战争罪、汉奸罪、贪污罪、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及贩毒罪之外,在1946年12月31日前,其最重本刑为无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死刑减为有期徒刑15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或并科罚金者,减其刑期或金额二分之一。1月5日的《文汇报》随即刊出跟踪报道,题为《大赦令与十大案件》,记者走访某检察官,就本市十大案件加以讨论,其中第5件:“詹周氏杀夫案中之詹周氏,虽处死刑,但并非杀直系血亲尊亲属故可减刑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3月11日,秋翁《詹周氏竟然不死》一文在《沪报》发表。作者感叹这样的恶性事件,“于大赦令下,詹周氏竟行偷生人间。苏青女士真成预言家矣”。5月4日,《铁报》报道《詹周氏的狱中生活》,“在狱中,她每天编结绒线,缝裁衣服,挣些钱添补点饭菜。和她同囚一室的有六七个女犯,相处得很好,看守的禁卒也说她很守规”。但由于她消息闭塞,还以为自己将不免一死,故而神情颓唐。等到半年之后,12月29日《飞报》报道《詹周氏扪虱而谈》,则她已听说大赦消息,“故笃定心思,努力加餐,已较前发福”。

    1948年3月19日,《辛报》刊出詹周氏改判15年的正式报道,称其“延聘施拜休律师辩护,具状高院请求复判,此案转辗至今,经高院三审后,业于前日判决,撤销原判,詹周氏改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詹周氏聆判后,喜出望外,诚所谓恍同隔世死而复生焉。于是感谢不死之恩,颂不绝口云”。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五、劫后余生

    1955年10月,鸳蝴派作家陈定山将其在台北《中华日报》副刊上连载的“春申旧闻”专栏文章结集,交由晨光月刊社印行《春申旧闻·续集》单行本,书中收录了《詹周氏杀夫》,今天来看,其中事实性错讹百出,几乎不忍卒读。如误将詹云影名字错成詹子安,说他是杀猪屠夫,又传谣说詹周氏被抓后曾被游街示众等等。1967年9月,《春申旧闻》正、续集合成一册,改由台北世界文物供应社初版,并于1975年6月再版。1977年,女作家李昂在白先勇位于美国加州圣塔芭芭拉小镇的家中做客,恰好见到此书,立即被其中《詹周氏杀夫》标题吸引,遂动笔写中篇小说《杀夫》,1983年9月起在《联合报》连载,并获奖,后来被译介为多国文字,引发国际关注。

    1990年3月,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沈立行在《上海滩》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抗战时期轰动上海的两大血案》,将多年前的华美药房杀兄和酱园弄杀夫两案重述一遍,可惜结尾写道:“詹周氏在提篮桥监狱执行绞刑,一命归阴。”完全与事实相悖。很快,杂志社收到一封来自江苏大丰农场的读者来信,称詹周氏“并未被处死,现在仍然健在”,上海解放后,“送到苏北大丰上海农场劳动改造,按照旧判刑期期满留场就业,并且重新结婚,现在她早已退休。已年过古稀,在大丰县川东农场安度晚年”。记者徐平随即专程赴苏北采访了她,并在7月号上刊出《酱园弄杀夫犯生死之谜》一文,从两人的对话中撇开若干讹传,可以大致提取出如下事实:

    1952年,人民政府安排她来到大丰,在田里没做多久,就调到托儿所,一直做到1983年退休。1959年,她经人介绍与农场里的炊事员严少华(四川人)结合,从此更名周惠珍,两人一起携手度过了三十年幸福岁月。他们虽没有儿女,但多年以来,每到一处,她总要认几个年轻人做干儿子、干女儿。记者注意到,她家双人床的上方,贴有孩子的年画,底下挂着玩具娃娃,玻璃镜框下,集满了邻居家孩子的合影;就连箱子上的饼干桶,也将画有孩子的那一面朝外……显然,年逾古稀的她,已然脱胎换骨。行文至此,记者反问道:“谁能把这位坦露着童真的老人,同往昔杀夫的詹周氏联系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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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ta

    提前一礼拜预约买票,不能说抱有多大的期待值,但依然重在参与地看了首场点映。作为上影节的开幕电影,本场可谓座无虚席,上海人民真好啊,只要在大荧幕上讲两句上海话,就会纷纷买票入场,不禁感叹还是我们沪人单纯。

    百丽宫的屏幕很大,平时我只看3D大片才来这里,它很清晰、如临其境,也客观得很残忍。如果所有故事情节的推进和戏剧张力的释放都要靠炫技一般泛滥的特写镜头来表现,那么反而暴露了情节松散、立意不明的根本问题。章子怡的脸是很漂亮,也难怪她一分钟也不愿意删,能把一个人的脸这么拍三个小时,是我我也乐意。nn首先立意混乱。n本片有将司法公正与女性觉醒混为一谈之嫌。女嫌犯为自己开脱以免死刑,而女记者为她发声警醒女性,双方究竟是恍然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性,因而奋力反抗,还是互相利用、因某种“利益”而达成一致?女嫌犯第二次翻供的主要原因明明是奸夫死无对证,此时得到女记者的激励,故而敢当庭翻供。与此同理,杨幂饰演的女犯为了豁免死刑不惜向监狱长出卖身体,明明是人求生的本能,偏偏硬拗成女子意识的觉醒。要知本能和自我觉醒处在完全不同的两等需求之中,将此二者画上等号,只能说要么是立意者本身不具备清晰的逻辑,只能一昧模糊和放大女性主义的主旨,以掩盖剧本的不足。要么就是他们认为女性对个人觉醒的需求与动物本能没什么两样。nn其次叙事暧昧。n本片有大量主观镜头和特写镜头,每个镜头的叙事作用都是戛然而止的,不仅阻止观众去思考故事的内涵,反以泛滥的主观镜头和抒情表现喊口号式地强行总结女性觉醒的主题,说明故事逻辑本身并不足以支撑思想内核。n除此以外还有意味不明的支线剧情和刻意用力的闪回。与女犯对立的警察局长,是强权、凶势、利益的代表,但是却要另表一枝说他如何不信命,且有恻隐之心。至少在悬案篇中我没能看到这些刻画对人物行为的帮助。与此同理,发回重审后忽然查出的奸夫、杨幂死后忽然良心发现的修女、和伪政府都撤了还要忽然救人的女记者,这些对叙事起到旁逸斜出作用的情节层出不穷,不再赘述。n本片最令人痛苦的还属剪辑的运用。首先视角被剪得四分五裂,女犯、警察、记者、厂长,甚至算命的瞎子都有主视点戏份,但丰富叙事的作用并没有如期呈现。其次节奏被剪得支离破碎,以抒情代替叙事,以角色的反应来代替剧情的推进,使得情节更为冗余松散。n诸如此类极不克制的、主观抒情的呈现,可以说是将导演的想法强加在观众之上,迫使观众去接受某一种主旨,很难不认为是一种镜头和语境的双重霸凌。nn最后是选角。能理解选一些大牌明星来演戏,但全篇都是明星反而消解了(如果本片的立意真的是)严肃的女性主义。大家的注意力因此分散,尤其是喜剧演员出现在庭审上,瞬间瓦解了这一重点场面的严肃性和紧张感。角色庞杂冗余的问题也很突出,重点角色的逻辑线不够明确,在此不再赘述。

    最后,作为上海人,作为女性,我想说,我国妇女就跟我国上海公民一样好糊弄。只要电影里讲几句上海话,上海人就会屁颠屁颠跑去买票,说你复兴海派文化。相同,只要在银幕里说几句“女权主义”“女性解放”“女子反抗”之类的屁话,女性们就会高歌猛进、感激涕零地说这是好电影。我认为这本身就是一种蔑视和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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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沌不开窍

    由陈可辛执导、网上争议声颇高的《酱园弄》终于定档了。影片被分为上下两集,第一部将于本月21日全国公映。

    看完预告片的第一时间,我就想起了台湾1984年的电影《杀夫》。《酱园弄·悬案》透露的氛围影调,一闪而过的冷漠看客的群像,充满节奏与紧张不安的配乐都与这部四十年前的老片谜之相似——要说陈可辛拍这部影片没受过《杀夫》的影响,我不相信。

    《酱园弄》与《杀夫》存在相似场景

    《杀夫》改编自台湾女作家李昂的同名小说,而这本小说的灵感,正来自于“詹周氏杀夫案”。也就是说早在四十年前,台湾就拍过一版《酱园弄》——只不过将故事发生地从上海弄堂迁到了台湾农村鹿港。至于影片中的时代,则与原案件保持平行:民国对应台湾日据时期。

    李昂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第一次看到‘詹周氏杀夫案’时,便觉精彩。以往人们总喜欢将女人污名化:一个女人为什么要杀老公?肯定是为了和奸夫在一起,就像潘金莲与西门庆。但詹周氏很特别,终于有个故事是女人不堪虐待,把老公杀了,并没有奸夫指使。这很吸引我,也很打动我。”

    《杀夫》的剧情很简单:

    农家女林市自幼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某日,母亲因饥饿遭日军诱奸后羞愤自杀,孤苦无依的林市随即被叔叔一家收养。长大成年后,林市被叔叔嫁给了远村的屠户陈江水,江水个性顽劣粗暴,婚后对林市百般打骂虐待。为了生存下去,林市只得将怨恨与愤怒深埋心底。然而,林市的隐忍并未换来江水的善待与体谅。

    某日,被罚不许吃饭的林市饿倒在街边,因被同村男子所救,江水自觉受到了侮辱,他将林市带到血淋淋的屠宰场进行恐吓,经此一事,林市的精神趋于崩溃,她变得浑浑噩噩宛如行尸走肉。终于有一日,林市趁丈夫熟睡之机,举起了他的杀猪刀......

    《杀夫》属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台湾新电影’(指当时30多岁的年轻导演掀起的以现实主义和人文主义为追求的电影运动,代表人物是日后大名鼎鼎的杨德昌和侯孝贤)。需提醒的是:影片略嫌生硬的表演和文绉绉的对白可能会让如今的观众感到不适应,但这部四十年前的电影所展现的技法、探讨的主题时至今日仍未过时。

    讲真,我不知道陈可辛的两部《酱园弄》能否超越这部前作。

    接下来,就分三个层面具体谈谈《杀夫》好在哪里。

    一、被像猪一样对待的女性

    与原案件中在典当铺工作的詹云影不同,《杀夫》将丈夫的职业改为了屠宰场的屠夫。这一改动大有深意,是将林市的命运等同于猪。

    在原小说中,林市的出嫁过程就宛如牲口的买卖:由于陈江水一向声誉不佳,加之双方年龄悬殊,林市叔叔从这桩婚姻中获得了莫大的好处——江水每十天半个月,就得送林家一斤猪肉。在物资普遍匮乏的年代,这要远远好过其它方式的聘礼。这一‘献身换猪肉’的婚姻实质虽未被电影明确拍出,但也通过角色之口暗示了这点。

    直接将林市等同于猪的场景发生在新婚之夜。当时坐在房中饥肠辘辘的林市听着外头正吃喝的男人们的喧嚣,陈江水的工友笑道:

    “老大,今天晚上不要太累了。”

    另一个竟附和道:“我们老大没有问题,还不是跟天天杀猪一样。”

    第二天,龌龊的工友看到陈江水杀猪时又笑到:“昨晚你太太有没有这么叫?”

    “婚内侵犯=杀猪”是全片最重要的隐喻,也是绝佳的创意——既与陈江水的屠夫身份若合符契,也凸显了笼罩乡土中国的父权制思想对悲苦女性的极致物化:

    首先是面对可怕命运束手无策的失语状态像猪一般。夏文汐饰演的林市台词极少,往往都是被动答话,她要日夜满足丈夫索求无度的强制性需求,她最大的音量是不情愿的叫床声,久而久之弄得左邻右舍都烦了,“恍惚还以为又是猪嚎呢!”(原著语)

    其次,电影不遗余力、几次三番刻画陈江水杀猪的细节,也是在将性暴力比喻为杀猪:尖刀插入猪颈、鲜血随即喷涌的镜头其实是男性插入的视觉隐喻。操着杀猪刀的丈夫,尽显其手握他者(猪/妻子)命运之能。

    通过导演曾壮祥用心良苦的巧思设计,影片结尾“杀夫”段落所彰显的对传统父权社会、父系家庭的批判便更显力道:

    林市手刃陈江水的,正是后者使惯了的杀猪刀——那把刀,本是陈江水宰割他者(猪/妻子)的武器,结果“凡动刀剑者,必死于刀剑之下”,林市最后“反客为主”,以“屠戮”自己的武器屠戮了对方,这是真正的“反杀”。

    而迫使林市走到这步、不惜玉石俱焚也要反抗的心理原因,电影交代的也算清楚:在陈江水长年累月的家暴+性侵摧残下,一直承受精神重压的林市终于一夕“断片”,她杀人时基本处于一种半清醒、半恍惚的癫狂状态。关键节点来自以下几个:

    1、林市偶然发现表面上一直关照自己、貌似热情善良的邻居阿罔官背地其实是个空虚善妒、刻薄冷血的长舌妇:她一直拿自己被陈江水蹂躏时“叫床声太大”说事儿,在村民中散布谣言,说自己是贪得无厌、欲求不满的淫妇。

    为了捍卫岌岌可危的名节(在旧时乡村,这件事无比重要),林市自此拒绝在和丈夫同床时发出声音,这又引得内心自卑的陈江水大为不满,对林市拳脚相加还罚她不许吃饭。

    2、受同村死了丈夫、一人卖鸭养活孩子的不幸女子阿燕的启发,林市也想自食其力,她用陈江水赏她的“开苞钱”买了几只鸭子,却被陈江水毫不留情地当面拿刀劈死——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她的饭碗将牢牢端在这个男人手里,再无自谋生路的机会。

    3、为报复林市在性生活上的不配合及外出偷找工作,陈江水将胆小心善的她带到屠宰场,强迫其观看杀猪场面并将血淋淋的猪内脏丢在她身上,这让林市的精神受到极大刺激。

    于是乎,我们清楚地看到陈江水是如何把林市一步步逼疯的:从一开始的身体虐待、生理饥饿发展到后来的精神折磨。我们不要忘了:林市原本就是个有心理创伤的人,“杀鸭”、“杀猪”的反复刺激更使她深陷于母亲惨死在眼前的记忆不可自拔。原著中,林市最后杀人时甚至已分不清幻想和现实了:

    当她拿起刀,黑暗中闪现的却是蹂躏母亲的日军男子的脸和嚎叫的猪,就连一刀刀砍向陈江水时,林市还把流出的肚肠当作伸向自己的无数条鲜红舌头......当然,电影不好展现小说关于林市的大量主观心理描写,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一名被逼上绝路的弱女子在万念俱灰下试图与压迫者同归于尽,不得不说是个遗憾。

    《杀夫》若有今日电影描绘回忆或展现梦境的经验及手段(典型如大卫·林奇的《穆赫兰道》),艺术水准会更上一层楼。

    二、父权制下的家庭刻画

    若说在形象上将林市的凄惨命运与猪类比给人以强大的感官冲击,那么在女性形成“猪命运”的更广泛的社会成因上,《杀夫》也做了有益并深入的探讨。这主要体现在影片对农村父权制下的家庭刻画极其成功——不仅仅局限于陈江水、林市这一小家。

    早在出嫁前,林市就是叔叔家的奴隶,嫁人后又继续成为丈夫陈江水的性奴隶。关于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杀夫》仅靠画面便交代的一清二楚:

    林市出嫁前,和叔叔一道拜祖宗。在林氏宗祠中,叔叔作为主体人物占据着画面正中的位置,口中念念有词说着祭拜的话,而林市则默不作声地蜷缩于大门旁,显示出在家族中所处的边缘位置。在传统父系家庭里,女儿一向是被噤声、失去话语权的存在。更何况林市还有那样一位“淫荡”的母亲。

    再看新婚当夜陈江水强暴林市的一幕:陈的背影占满了整个一侧的画面形成强大的视觉压迫,而林市则直面观众、警戒地斜视对方并蜷缩在床。这一不规则构图清晰地对比出林市的弱小,彰显出在性别权力关系上,男人的绝对权威。

    《杀夫》厉害的地方是:它仅凭画面就传递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四德”观是什么意思——这一绵延两千年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深入人心并深深扎根于中国乡土社会,形成对女性从身心到思维的全方面禁锢。

    如月经污秽,女人要持家守贞、有性欲可耻......接受并认同这套观念的,不止是男人,还有女人——包括林市自己。

    “禁锢”在片中有着鲜明的镜头设计和视觉符号,本片摄影张照堂在展现林市的痛苦内心时,往往通过拍摄窗框/大门来将人物置于其中——被狭小框景锁定的林市犹如出逃无路的囚犯,这类反复出现的画面构成了除“杀猪”外全片最经典的意象。

    无论出嫁前还是出嫁后,林市都摆脱不了被禁锢的命运

    若想不被禁锢,就唯有死亡。奴隶或死亡,是曾几何时饱受压迫的万千女性唯二的选择,《杀夫》这部电影,让我想到了鲁迅的《祝福》。有意思的是,伪善的邻居阿罔官说林市的很多话,都类似《祝福》中柳妈对祥林嫂说过的话,她们都在强调“受害者有罪论”。

    ——《祝福》:“我不信。我不信你这么大的力气,真会拗他不过。你后来一定是自己肯了,倒推说他力气大......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

    ——《杀夫》:“就算他(陈江水)粗鲁,受不了,阿市也不会反抗啊?就像我,我就敢死给人家看。”

    还有,阿罔官见到林市的第一面,就讲出了类似柳妈“你该去庙里赎罪”的说辞:

    “杀生太多是要下地狱的,你知道吗?你是他老婆,当然也会被牵连的。所以,以后有机会要常到庙里去拜拜,消除罪孽才好。”

    看看,压迫女性的不光是男人,还有女人——虽然阿罔官自己也是个守不了二十年活寡,忍不住去偷人的可怜人。因为男权社会和父权思想潜移默化荼毒的,是所有人。

    就连男人,也是这种不平等社会下的受害者。林市那因杀猪而被所有村民看不起的丈夫陈江水,之所以敢“理所当然”地虐待林市,无非应验了鲁迅《灯下漫笔》中的一段话: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传》昭公七年)

    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

    所以说,《杀夫》真挺了不起的,这部电影展现的思想深度,要完爆如今大部分基于性别对立的“女权片”——要知在四十年前,就连“女权”这词儿都不太在华语世界流行。《杀夫》没有停留在“男人混账”、“男人该死”的个体批判层面,而是暗戳戳揭示出整个社会都是弱肉强食的吃人世界,而“底层人妻”,是位于食物链底端的最弱存在。

    此等见识,值得陈思成啥的学学。

    三、循环重复的母女命运

    一出悲剧是悲剧,两出相似的悲剧叠加,则是更高明的悲剧。《杀夫》在叙事上的独具匠心,是让林市延续了与母亲相似的悲惨命运。

    画面对比:少女林市帮母亲拔刀和成年林市杀夫

    原著中,当叔叔得知林市月经来潮后,便迫不及待想要从她身上获利,还大肆嚷嚷林市“同她阿母一样等不及要让人干”。(电影中的叔叔显得更有人情味一些)

    新婚当夜,林市因恐惧与饥饿而昏厥,在那一刻,她的命运正式与母亲发生重叠:刚侵犯完林市的陈江水端来一碗饭,对比母亲当年在接受日军一碗饭后即遭到强暴——食色性也,为了靠“食”生存,被剥夺了劳动权的女人不得不凭“色”相化身为“兽”,而这又立即引来周遭的骂名,“死”循环启动。

    画面对比:两碗饭、两场侵犯

    最终,当林市手刃亲夫后,她终于活成了母亲的样子:表面上看,这两个人一个自杀、一个杀人,似有不同,但首先林市犯下杀人罪难逃一死形同自杀,其次母女俩都困于周遭乡亲的流言蜚语,死于麻木看客的冷漠双眼和愚昧透顶的民间共识。

    除了刻画女主角“重蹈覆辙”的个体悲剧外,影片还通过寥寥数笔勾勒出一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农村妇女群像。

    被自家老爷侵犯、未婚先孕而跳井自杀的丫鬟菊娘,与林市母亲的命运极为相似:她们都是被自己的贞节观和男性目光的压力逼死;之前提过的一个人养活孩子的村女阿燕和“长舌妇”阿罔官,都是为丈夫守活寡的典型;而阿罔官的儿媳阿彩,和林市同样承受着丈夫的家暴......她们均为受害者而不自知,甚至有人不自觉地从受害走向施害,去欺辱比自己更加弱小的同性——如阿罔官。

    阿罔官与儿媳“同性互害”

    最后,谈谈影片主演夏文汐的表演吧。先前讲过,由于时代关系,《杀夫》中的演员表演不甚理想:普遍显得僵硬和刻意——但夏文汐是个例外。

    这是个早熟而神奇的演员,她的事业黄金期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便急流勇退(这点颇似钟楚红)。《杀夫》与令夏文汐名声大噪的《唐朝豪放女》拍摄于同一年,而那一年,她还不到19岁。

    不管林市还是鱼玄机,都是内心痛楚、行为极端的人物(还都有一定女权色彩),我不知道年纪轻轻的夏文汐是如何驾驭得了这么复杂的角色的。

    尤其林市,扮演这个角色的难度更高,鱼玄机“放浪”在外,而林市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闪躲、失语的状态,台词量极少。观众能看到的,只是夏文汐那张瘦削而时时显得紧张局促的脸——她得通过一些细微的表情变化,让人体察到林市压抑隐忍、痛苦混乱的内心世界。

    平心而论,夏文汐的完成度还算可以。虽谈不上“老辣”,但堪称准确。年仅18岁的她,已比片中其余角色的表现好太多——包括饰演丈夫的时年43岁的台湾著名演员白鹰。

    总结一下:《杀夫》是部走在时代前沿的电影,它展现了底层女性在封闭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无所遁逃、只能毁灭的悲剧,通过打造一个传统中国文化下女性生存处境的微缩景观,将触角从“父权”、“夫权”延展到了更广泛的社会政治层面,用如今时髦的话来说:

    这部四十年前的电影,就已描绘了社会的“结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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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踌躇不前的猪

    有些电影不是因为技术差而令人失望,而是因为它假装关心某个议题,却在表达中不断背叛它。

    《酱园弄·悬案》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它表面上改编自1945年轰动上海的“詹周氏杀夫案”,以家暴、司法、女性命运为主题,试图讲述一场命运逆袭的悲剧。但从电影的处理来看,它既无历史感,也无现实关照,既不尊重个体,也不尊重观众。它唯一在乎的,是如何用一套熟练的视听工业和高密度卡司,把一段沉重的历史包装成可供消费的情绪幻觉。

    女性不是主角,只是工具人。

    电影本应该要“为那个时代的女性发声”,但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台词真正属于那个时代的女性。

    詹周氏被处理成一个“玄学式”的暴力女性:命硬、克夫、当庭翻供、目光如刃。导演用算命师之口替她写好命运,甚至在被暴力审问的时候还能与薛局长正面过招,仿佛不是一个受压迫的普通妇女,而是一个带着女主光环的古代侠女。

    赵丽颖饰演的“西林”被赋予超现实的操控力,仿佛她才是整个社会舆论的总导演。她不再是那个时代女性的代表,而是一个21世纪“职场女王”的植入。杨幂饰演的狱中大姐,则彻底滑向了对现实的背叛——她不仅统御牢狱、随时随地能启动道德叙事工具包,让主角詹周氏“完成转变”,唯一庆幸的是她没活下来。

    在这部电影中,女性无所不能,却又无处动人。导演给她们的是力量,却不给她们痛感;给她们是戏剧冲突,却不给她们真正的处境。

    一切都干净得离谱,除了尸体。

    这部影片最强烈的视觉印象不是苦难,不是压抑,而是“漂亮”。从打光到构图,从服装到布景,每一帧都像被擦亮了屏幕。人物住在一尘不染的楼道里,穿着刚熨过的戏服,走在充满设计感的旧上海布景中,就连法庭戏都拍得像中产家庭在开家庭会议。

    但与此同时,电影至少两次展示被肢解的尸体,特写稳定、构图工整、颜色饱和,像是在说:“你看,她多狠。”

    这种处理方式,不是在唤起观众的同情或愤怒,而是在用血腥视觉配合叙事节奏,强化女主的“狠”与“狠的正当性”。

    也就是说,她之所以被同情,不是因为她曾经绝望,而是因为她足够残忍、足够“逆天改命”。

    这不是现实主义,这是暴力偶像剧。

    结尾不是落泪,而是出戏,导演终究没忍住,用一段典型的“女性觉醒”口号台词,为这场错位的悲剧盖章。

    那段话或许在社交平台能赢得几千个转发,但放在1945年的背景下,却如同在坟前竖起一块自拍打卡牌。它不是反抗的回声,而是创作者自我感动的鼓掌。

    而我不感动,不是因为我冷漠,而是因为这部电影始终拒绝面对真正的问题:那个时代,女性真的有这么强大吗?

    女性的命运,真的是一句口号能改变的吗?

    导演,你真的想理解她们吗?还是只是想用她们来完成你商业与艺术的双重任务?

    《酱园弄·悬案》不是一部失败的电影,它是一个精明的项目。它知道观众想哭、想燃、想看到不一样的女性叙事。但它忘了最重要的事:

    在你试图讲述真实之前,先要尊重真实。

    最后我也会对导演说:下部分,我不会再进影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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