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看了袁越(土摩托)写的《来自民间的叛逆》,前两年又看了一遍,这本书也写的非常好,和这部电影里的这些音乐人一样,你能感到作者怀抱巨大的热情写了这本书。这部电影摘取了鲍勃迪伦从寂寂无名到和民谣界诀别的一个阶段。电影字幕说based on actual events (基于事实),大体上是不错的,但有些时间点,为了戏剧性做了调整,比如迪伦和琼贝兹的相识过程,真实事件里间隔比较长,电影里把他俩同居开始点放在古巴导弹危机时期了。
我不算是鲍勃迪伦的歌迷,甚至刚开始听他的歌时觉得声音刺耳,但他歌词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像《like a rolling stone》这样的歌一个音乐人一生写出一首就圆满了,鲍勃迪伦写了好几首。我听迪伦的歌非常晚,因为他声音实在是太劝退了,后来听多了才习惯了。
能做乔帮主偶像的,也就鲍勃迪伦了,Bob Dylan也是那一代人的共同偶像。他很多次提过:he is my hero。从年轻时翻录,到iPod里灌满了鲍勃迪伦的专辑,终于,闻名不如见面,有次迪伦到湾区开演唱会时特意邀请了他去酒店一叙,乔帮主紧张又兴奋,既有见偶像的紧张又担心见面不如闻名破坏了心目中的形象。
还好,一见倾心,俩人聊了俩钟头(不知道一起抽麻烟儿了没),鲍勃迪伦告诉他那些他喜欢的歌都是怎么创作的: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闯作的,就在脑子里就写下来了,现在我写不出来了,不过还好,我不能写了,但还能唱。后来迪伦大篷车巡演时路过又叫上乔帮主去了表演车,问他最喜欢哪一首,他说 One too many mornings。迪伦在演唱会上唱了这首歌,结束后,迪伦的大棚车停在乔帮主身边,拉开门,用他特有的公鸭嗓问:听到刚才我唱给你的歌了吗?说完就拉门开走了。留下铁粉乔布斯风中凌乱。
第一次是迪伦唱《暴雨将至》。这时候的迪伦,已是声名鹊起的民谣新星,被歌迷认出的时候赶紧钻入车里(此处致敬披头四hard day life?)。Sylvie作为在封面里出现的那个、可能是外界看来全格林威治村最幸福的女孩,镜头给到台下的她,她吞了一口唾液,然后露出了一个欣慰却苦涩的笑容——这一刻,希尔薇知道,迪伦,已经不再属于他了。
这是我在电影里的第一处泪点。
第二次,在新港,迪伦唱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吉他,口琴,破铜锣嗓,台下歌迷大合唱,这是美国1960年代的时代强音,也是迪伦后来要挣脱的声场。这时候,镜头又给到了希尔薇,此刻的她,早已知道迪伦塑造了“大家心目中的迪伦”,知道迪伦本色的她也知道迪伦必将把此打破,连后台的琼·贝兹也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这个混蛋,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包括他自己。
最后一次,是的,就是影片的高潮,It Ain't Me Babe。
影片中,迪伦和琼·贝兹看起来甜蜜地唱着这首歌曲,But it ain't me, babe,No, no, no, it ain't me, babe,在台上如一对情侣,打情骂俏,不断地否定和肯定对方——实际上,在真实世界中,迪伦和琼在1964年对唱过此曲,影片中1965年是移花接木,迪伦和琼之间也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我非常喜欢这一段,希尔薇未等歌曲唱完,已经知道,迪伦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别抱着幻想了,走吧,别被他的才华蒙蔽了。尽管这里会被许多观众认为是爱情戏份,但在我看来,希尔薇是最早的先知,她预知了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变色龙,他会用一个又一个的真诚的谎言,对自己进行一次又一次的绝情的背叛。最后希尔薇所说的,“他有很多可以聊天的人”,这又印证了迪伦的名言“对于我来说,向50个人歌唱,比向2万个人歌唱更难”。
专栏作家Darryn King在看完本片,认为Elle Fanning对希尔薇的演绎并不好(狗屎),但他在《福布斯》的文章里还是写到,Rotolo留下了“对成名所付出的情感代价的痛苦记录(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还深刻地描绘了迪伦从民谣歌手到混蛋和全球偶像的转变”(a wrenching record of the emotional costs of fam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casualty) and, of course, a penetrating portrait of Dylan's transformation from folk-singing jerk to, well, jerk and global icon)。
说的没错,迪伦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但,在《无名小辈》这个电影里,导演选择了用通俗易懂的感情线,去替代迪伦为什么要撕下自己被拱上旗手的标签,而最终通向了电,这个改编虽然看起来抓马,但是对于迪伦粉丝来说,如我前面所述,合理,反正迪伦那点破事,没啥我们不知道的。至于那些不熟悉迪伦的观众,可能会觉得莫名其妙,渣男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之类,这只能是取舍了。反正迪伦的口头禅是,关我屁事,I'm not there。
也许鲍勃·迪伦是美国中老年心中的周杰伦,他将一脉电流注入吉他,也将一股清流输入时代。他革故鼎新,往传统的弹唱民谣上泼洒了带电摇滚,一身反骨在音乐节上拗出了音乐新世代。不仅如此,他还拿下了诺贝尔文学奖。n这么一位成就如天高的传奇人物,电影却只拍出了他1%的魅力。n看不到鲍勃的内心挣扎与反抗斗争,看不到迪伦的超凡脱俗与音文斐然,只看到一名叛逆青年撒野时闯出天地,只看到一个多情花男掉入情漩与爱同游。n拍迪伦有一百个角度一百种拍法,导演偏偏选择了最无聊的一种,而且拍得也太舒适了,没有考究有味的镜头语言,没有严丝合缝的叙事结构,没有调和节奏的时间诡计,全片采用流水账叙事,完全是两个半小时的音乐串烧,歌虽好听,但这只是鲍粉的狂欢,可能粉丝看了也沉默。n甜茶有形无神,硬仿不适合他的角色表演效果适得其反。
1963-1965年是鲍伯·迪伦从不插电向插电转变的时期,对于美国民歌和摇滚乐来说都是一个历史时刻,因此它被反复书写,先后有马丁·斯科塞斯的《没有方向的家》和《镜子的另一面》纪录片来回忆加反刍。本片没有死磕迪伦年表,甚至拒绝了传记片的形制,而是放大人物关系,突出和加强戏剧弧线,通过围绕迪伦身边的伯乐、同行、情人及对手的态度来反映他,基本上是一部用反应镜头构成的电影。
电影没有回避初出茅庐的迪伦在诚实和忠诚上所犯的错误,初出茅庐的他的一切几乎都是借来或虚构的,包括他的名字,在明尼苏达的时候他叫罗伯特·齐默尔曼。他是个天才,天赋、野心和自律一样不少,还有纳博科夫所说的“精彩的虚伪”。乖巧的甜茶出演纽约初哥迪伦,在年龄与对固有作品类型的逆反上与迪伦构成互文,有点含糊这部电影的目标受众是谁,是鲍伯·迪伦的乐迷还是根本不知道鲍伯·迪伦是谁的甜茶影迷?
爱德华·诺顿扮演了与迪伦性格迥异的正直的民谣纯粹主义者皮特·西格,值得一镜一镜品味的表演,低调内敛,湿润如玉,却能在一众720p的群星中,独放1080P的光彩。
对于19岁的楞头青独闯纽约,且能在三五年内一飞冲天的奇迹编年史,电影表现得很稀薄,剧情也只有鲍伯与琼·贝兹和苏西·罗托洛的三角恋硬撑。但却是一部货真价实的音乐电影,演唱会占了电影的绝大篇幅,而且没有对嘴,全部都是演员的真唱!甜茶花4年时间学习了吉他、口琴,在电影中演唱了40首迪伦歌曲,这是本片最大的福利,在弱剧情的电影里听音乐自己诉说,观众得以从这位凭歌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的作品中去了解迪伦的本质。无论怎样,1961年无名的小镇文青迪伦漂到纽约,永远地改变了音乐。
最好的传记片,可以逻辑清晰地交代完主角的一生,让不熟悉主角的人对主角产生充分的了解。同时也在艺术表达、思想等等各方面有一定新意,让熟悉主角的人也能得到新的启发。
其次就是清晰流畅忠实地交代完主角的一生,让不熟悉主角的人充分了解主角,对于熟悉主角的人来说,虽然也能愉快地看完,但是多少会觉得“这些我都知道”,当然挑挑毛病,品品卡司,也蛮有乐趣。
又或者不熟悉主角的人看得云里雾里,但熟悉主角的人会看得很高兴,各种reference过瘾到飞起。I'm not There就是这种。
以上这两种是不同的追求,说不上哪一种更好,看导演和演员怎么呈现。
这部就是最糟糕的一种,不熟悉迪伦的人看得云里雾里,根本就不明白这小伙子为啥这么招人待见,不就弹个电吉他,为什么观众这么大反应;熟悉迪伦的人会觉得非常无聊。
(当然纯粹捕风捉影胡说八道的不在讨论之列。)
能把迪伦拍得这么无趣,甜茶动不动就只穿大裤衩弹吉他,都快露Jim Morrison露的那个东西了,还是充满性缩力,也是有点儿不容易。
诺顿演的西格有几分神似,而且没有被拍成斧头砍电线的小丑,是我对本片唯一满意的地方。
《complete unknown》是我今年看过最好的电影,看的非常过瘾,激动。甜茶演的非常好,这里的歌大部分都是他本人唱的,听的鲍勃迪伦多可以听出来的,鲍勃迪伦的嗓音很难听,甜茶的比他的嗓音稍微好一点。
十几年前看了袁越(土摩托)写的《来自民间的叛逆》,前两年又看了一遍,这本书也写的非常好,和这部电影里的这些音乐人一样,你能感到作者怀抱巨大的热情写了这本书。这部电影摘取了鲍勃迪伦从寂寂无名到和民谣界诀别的一个阶段。电影字幕说based on actual events (基于事实),大体上是不错的,但有些时间点,为了戏剧性做了调整,比如迪伦和琼贝兹的相识过程,真实事件里间隔比较长,电影里把他俩同居开始点放在古巴导弹危机时期了。
我不算是鲍勃迪伦的歌迷,甚至刚开始听他的歌时觉得声音刺耳,但他歌词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像《like a rolling stone》这样的歌一个音乐人一生写出一首就圆满了,鲍勃迪伦写了好几首。我听迪伦的歌非常晚,因为他声音实在是太劝退了,后来听多了才习惯了。
我最早知道迪伦是在乔布斯传记里,乔帮主可以说是迪伦铁粉儿了,以至于我怀疑他和琼贝兹交往完全是因为她是迪伦前女友。
以下是之前看乔布斯传时的一点记录:
我们这代人就没这样的幸运了,这种天才估计五百年也就出一个吧。
本片以民歌复兴为起点,到民歌运动衰落结束,不过几年的时间,片中的Pete seager (皮特.西格)一直坚持创作表演民歌到逝世(2014年)民歌教给鲍勃迪伦的是词曲搭配的技巧,他的歌词只有他自己配旋律能配的那么好,唱K的人肯定是搞不来。我印象非常深的形象之一是本片中爱德华诺顿演的皮特西格那明亮的双眼,总是充满热情的平易的台风,和鲍勃迪伦锋芒毕露,故意耍帅刻意表演形成鲜明对比。
爱情线也拍的很好,Sylvie对迪伦的帮助非常大,她也是非常理智的女孩儿。片中迪伦邀请她参加新港音乐节,她在台下亲眼看到台上迪伦和琼贝兹一起常歌,起身离开了,迪伦追到港口挽留她,她说你说过嘉年华上的小丑表演转盘子,非常精彩,而我就是你手中的一个盘子(被你玩的团团转)罢了,说毕决然离去。而此时其实琼贝兹也已经和迪伦分手了其实,片中给了个非常个性的细节:琼在台上表演时迪伦在后台备场,她扫弦时对他比了一下中指。
江湖恩怨,恩女情长,都演了一点,但也都是点到为止,串起整部电影的仍是他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作品,以《给伍迪的歌》起以《像一块滚石》终。作为一个切片,非常完美。
甜茶演的鲍勃迪伦非常像,想必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他肯定观看了大量迪伦表演的视频,抓住了他的主要特征,他比迪伦帅一点,但侧面非常像,演的也非常像。就像看法斯宾德演乔布斯,虽然二人南辕北辙,但他演的神似。
不管怎么说,比安诺拉这样的完全没有达到专业标准的,乱七八糟的垃圾好太多了,但是又能如何?我们这个时代就是个盛产垃圾吹捧垃圾奖励垃圾的时代。
电影中鲍勃迪伦永远都在写歌,哼歌,表演,音乐是他那些年生活的中心,同居女友的抱怨,露水情人的柔情都不能让他分心。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每个人都在刷手机,什么都不能让他们分心,所以才会吹捧安诺拉这样的垃圾,因为这种电影你就算刷着手机看也不会错过任何镜头和剧情。
安诺拉不算太差,但离最佳电影大概还差着十几个他妈的多重宇宙吧,这两部电影是我最不喜欢的种类。但我在开骂之前都捏着鼻子没有快进的看完了,安诺拉我分了八次才看完,每次看十几分钟就睡着了。这样的电影我不会再花时间去讨论,有这时间我可以再看一遍《A complete unknown》。
看完电影去看了新港音乐节上的录像。
尽管影片改编自Elijah Wald的《Dylan Goes Electric!》,以迪伦1965年纽波特民谣音乐节上石破天惊(其实是闹剧)的电声演出作为基点展开叙事,但是,作为迪伦粉的我,看完《A Complete Unknown》,最被触动之处,却是Sylvie Russo——对,这是片中的化名,实为迪伦早期的缪斯女神,Suze Rotolo,伟大的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封面里那个美丽俏皮的女郎。
Suze Rotolo的故事,摇滚乐迷们并不陌生,包括其自传作品《放任自流的时光》,陈震老师多年前已有中译本,以及迪伦在《编年史》中的描述,共同勾勒青年迪伦在纽约格林威治村所度过时光。尽管《A Complete Unknown》中对Suze角色的调整,比如Suze从未参加1965年的纽波特,更别提他们隔着铁栅栏告别的那一段剧情,包括电影中对迪伦和Suze分手的描述亦模棱两可(其中重要的一点,Suze怀上了迪伦的孩子,最终他们共同决定堕胎,这是他们关系不可阻止地走向破灭的一环),电影中的这些改编一部分保护了Suze,也保护了尚且健在的今年83岁的迪伦和84岁的琼·贝兹,另一方面,这些改编在我看来是相当成功的,脑补(其实是印证)了我作为迪伦粉对当时年轻迪伦的构想。
有三场戏,迪伦的三次歌唱,台下的Sylvie Russo(我们还是叫这个名字吧)触动了我:
第一次是迪伦唱《暴雨将至》。这时候的迪伦,已是声名鹊起的民谣新星,被歌迷认出的时候赶紧钻入车里(此处致敬披头四hard day life?)。Sylvie作为在封面里出现的那个、可能是外界看来全格林威治村最幸福的女孩,镜头给到台下的她,她吞了一口唾液,然后露出了一个欣慰却苦涩的笑容——这一刻,希尔薇知道,迪伦,已经不再属于他了。
这是我在电影里的第一处泪点。
第二次,在新港,迪伦唱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吉他,口琴,破铜锣嗓,台下歌迷大合唱,这是美国1960年代的时代强音,也是迪伦后来要挣脱的声场。这时候,镜头又给到了希尔薇,此刻的她,早已知道迪伦塑造了“大家心目中的迪伦”,知道迪伦本色的她也知道迪伦必将把此打破,连后台的琼·贝兹也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这个混蛋,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包括他自己。
最后一次,是的,就是影片的高潮,It Ain't Me Babe。
影片中,迪伦和琼·贝兹看起来甜蜜地唱着这首歌曲,But it ain't me, babe,No, no, no, it ain't me, babe,在台上如一对情侣,打情骂俏,不断地否定和肯定对方——实际上,在真实世界中,迪伦和琼在1964年对唱过此曲,影片中1965年是移花接木,迪伦和琼之间也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我非常喜欢这一段,希尔薇未等歌曲唱完,已经知道,迪伦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别抱着幻想了,走吧,别被他的才华蒙蔽了。尽管这里会被许多观众认为是爱情戏份,但在我看来,希尔薇是最早的先知,她预知了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变色龙,他会用一个又一个的真诚的谎言,对自己进行一次又一次的绝情的背叛。最后希尔薇所说的,“他有很多可以聊天的人”,这又印证了迪伦的名言“对于我来说,向50个人歌唱,比向2万个人歌唱更难”。
专栏作家Darryn King在看完本片,认为Elle Fanning对希尔薇的演绎并不好(狗屎),但他在《福布斯》的文章里还是写到,Rotolo留下了“对成名所付出的情感代价的痛苦记录(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还深刻地描绘了迪伦从民谣歌手到混蛋和全球偶像的转变”(a wrenching record of the emotional costs of fam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casualty) and, of course, a penetrating portrait of Dylan's transformation from folk-singing jerk to, well, jerk and global icon)。
说的没错,迪伦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但,在《无名小辈》这个电影里,导演选择了用通俗易懂的感情线,去替代迪伦为什么要撕下自己被拱上旗手的标签,而最终通向了电,这个改编虽然看起来抓马,但是对于迪伦粉丝来说,如我前面所述,合理,反正迪伦那点破事,没啥我们不知道的。至于那些不熟悉迪伦的观众,可能会觉得莫名其妙,渣男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之类,这只能是取舍了。反正迪伦的口头禅是,关我屁事,I'm not t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