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禁酒令执行期间,私酒买卖成为了黑帮分子们赚钱谋利的最佳手段。达利(大卫·帕特里克·凯利 David Patrick Kelly 饰)和史托兹(尼德·艾森伯格 Ned Eisenberg 饰)分别是爱尔兰黑手党和意大利黑手党的首脑,两个帮派因为争夺地盘的问题而闹得剑拔弩张 某日,镇上来了一位神秘的流浪抢手,自称史密斯(布鲁斯·威利斯 Bruce Willis 饰),经验丰富的他很快就看出了盘旋在小镇上空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喜欢铤而走险的史密斯决定在此大捞一笔。史密斯游走于达利和史托兹之间,很快就赚得盆满钵满,然而,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陷入了危机之中,成为了两大黑手党都想要除掉的对象。
"It's a funny thing. NO matter how low you sink, there's still a right and a wrong; and you always end up choosing. You go one way so you can try to live with yourself; you can go the other and still be walking around, but you are dead and you don't know it."
看完了这么多他的电影,我已经摸出规律了。
他一定是一个人,面对多个对手,而且一定要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然后把对手一一干掉,最后的结局肯定是他赢。
这样的模式,对于布鲁斯威利斯来说,是百试不爽。
这部电影一样,还是老套路,只不过,换了个西部片的外壳,里面还是孤胆英雄的套路,这次不是拯救世界,是拯救一个小镇。
影片的情节不必说了,都是大同小异,但是影片整体的西部风格我很喜欢,黄沙、夕阳、看不见人的街道,破旧的老房子。
还要说的是,影片开头很搞笑,那个搞坏布鲁斯威利斯车的小子,真够倒霉的,装B装到一定境界了,哈哈。
2010-06-15/影视帝国rmvb
这就是孩子眼中的世界观。在孩子的眼里,人只有两种:不是好人,就是坏人。
可是对于老布的这部“Last Man Standing”,实在是无法用这个标准来判断。电影也没有告诉我们,老布扮演的到底是个什么角色。我一度认为他是一个逃犯,后来又觉得这厮是个卧底的警察,可是到最后依然不明真相。管他呢,反正又是个打不死的小强,即使他一次次的遍体鳞伤。
影片完美诠释了 “爽片” 的核心 —— 抛开复杂剧情,专注于酣畅淋漓的打斗。退伍兵闯入小镇,在两大黑帮间周旋杀戮,仅凭为一个女人复仇的简单动机,便掀起一场血雨腥风,全程无多余铺垫,满是直接的感官冲击。
影片的情节确实单薄,没有深层的人物弧光,也无精巧的叙事设计,所有冲突都围绕 “打” 展开。黑帮火拼、近身肉搏,一场接一场的打斗戏密集输出,将 “动作至上” 的风格贯彻到底。对于追求剧情深度的观众来说,这样的设定或许乏味,但对想看纯粹爽感的人而言,无疑是一场盛宴。
豆瓣 6.7 分的评价十分中肯,它精准定位了影片的价值:不算佳作,却能满足特定观众的需求。没有逻辑绕弯,没有人性探讨,只靠拳拳到肉的打斗和以一敌百的主角光环,让观众在紧绷的节奏中释放压力。
影片从不追求深刻,它的魅力就在于 “简单粗暴” 的爽感。不纠结剧情意义,沉浸于一场场精彩打斗,便能 get 到它的乐趣 —— 这正是此类爽片的独特价值,无关深度,只为尽兴。
布叔说,人不管烂成什么样,也还是有好坏之分。走哪条道你要想好。布叔又说,选了白道,你要是本事够大运气够好导演够照顾你,你就能好好的活着;选了黑道,就算活着也行尸走肉了。
于是选了白道的布叔把一群群行尸走肉变成了尸肉。难怪老警长痛心地说,木有了棺材店这镇子还能呆个P啊。布叔深以为然,把行尸走肉干完就开车跑路了。
这片子没什么好说的,干脆利索的动作片,场面节奏都不错,而且毫不拖泥带水做小儿女态,女人神马的都是酱油,只有一个主题:杀杀杀!
他坐在车里看完自己的车被人砸坏的全过程,然后去宾馆开房,换了身衣服,然后找到那人,说:我手头不方便,你能帮我付修理费吗。
酒店老板跟他说希奇有多恐怖,他说:如果你挣1000别忘了分我500。
洗澡时被人拿枪堵着,他说:水凉了。
所以后来老布带着被打得睁不开的眼睛拯救人类时,我由衷地夸了句:该!
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电影,那就是:不知所云。
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老布,那就是:活活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