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演:西奥多·奥尔森ChristopherD.DusseaultJeffreyJ.ZarrilloPaulT.KatamiKristinM.PerrySandraB.Stier大卫·博伊斯TedUnoChadGriffinKristinaSchakeAdamUmhoeferElliottPerryFrankStierTomStierSpencerPerry罗伯·莱纳达斯汀·兰斯·布莱克
类型:纪录片同性传记记录导演:本·科特纳瑞恩·怀特 状态:HD中字 年份:2014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9.0分热度:257 ℃ 时间:2023-04-21 13: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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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前所拥有的美好背后是无数平凡的英雄们血泪的抗争。这是一场持久的战役,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败而不去争取。
“民权低下头颅是因为你对它宣战,不是因为你害怕输”。——马丁·路德金
在2008年8号提案宣布之后,美国平权基金会会长查德·格里芬想要为广大的同志群体提起上诉。他先找到泰德·欧尔森——美国最有名的保守派律师,布什总统任内的副总检察长,确认了彼此的合作意向。接着,泰德·欧尔森找来了民主党的戴维·博伊斯作为搭档,两人曾因“布什诉戈尔案”这一世纪官司成为了好朋友。
他们决定接手这个案子,建立团队并做足充分的准备。
比如,他们对可能的原告做了深度筛选。聘请私家侦探调查他们的过去,聘请政治选举里的“敌意调查员”,调查能找到的关于他们的一切公开资料。因为需要确保,他们是绝对可靠的选择,尤其是将要被放在那样的聚光灯之下。同时,成为原告也意味着将自己的私人生活向公众展示出来,这也需要征求到他们自己的同意。
比如,对两对同性伴侣进行一次次的盘问演练。“加州已经允许你们组成民事伴侣了,而你和扎瑞洛先生没有那么做,对吗?”“是的。”“你不觉得那会离确认你们的关系更进一步吗?”“事实上我认为正好相反,他确认的是我们被隔离和不平等。当你提到民权的时候,在我看来结婚就是民权。如果你说’可是你的缺少了一点什么’,这实际是在制造二等公民。所以如果接受民事伴侣,就等于接受是二等公民。这是我们无法接受的。”“这段非常好。”
比如,对对方团队进行了解,阅读他们的材料和可能的证据等等,分析应对策略。威廉·谭是查克·库珀和被告最不愿出庭作证的人,把他列入证人是为了证明至少支持8号提案运动的某一部分是建立在仇恨和歧视的恶意之上。但每次交叉盘问时,交叉盘问的对象都会试着说出对我们不利的证据,越多这样的东西记录在案,就对他们越有利。所以,这不是一次关于证据多少的比赛。
2010年1月11日开始,正式进入公开审判阶段。
原告们对媒体的官宣:我们只是想和别人一样可以结婚的普通美国人。我们相信我们的宪法相信法庭会带给我们平权,正如过去多次的那样。从这时起,他们将暴露在聚光灯下,也意味着成为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些具体的庭审片段:
-你为什么想结婚?
-“婚姻”这个词有特殊含义,它在也是我们在这儿的原因。我想和人们分享幸福和快乐,我的父母感受过的,我哥哥感受过的,我的朋友,我的同事,我的邻居他们都有机会结婚。他是我的此生的爱人,我爱他也许比爱自己都多,我会为他做任何事,我会把他的需求放在我的前面。
-保护儿童是这个运动的主要内容,在我看来保护你的儿童是保护他们远离那些对他们施加犯罪的人,那些诱使他们吸毒的人,恋童癖,或是或是某个你们需要他们远离的人。说我和杰夫结婚会伤害到某个地方的孩子?这非常的过分,让人愤怒,因为我爱孩子。如果你让我的侄子和侄女现在出庭作证,我一定是他们的酷叔叔。我的州应该保护我,而不应该是歧视我。
-作为一个原告,打一个试着改变宪法的官司是什么感觉?
-我觉得我有非常直接,非常真实和渴望的个人利益。当然,那就是我的亲密家庭。但另一方面,作为母亲你总是会想到下一代,下下一代,因为他们就住在我们的屋檐下,所以我真的有考虑下一代,还有在某天等来我的下下一代,让他们生活在一个等他们长大后不管和谁相爱都可以的世界,因为他们能得到尊重,能真实生活,能被社会所接受,并且得到他们的政府的保护。而对一个生活在比较保守的地方,不存在太多差异人群的孩子来说,得到法律的保护就意味着一切。对这些孩子来说很重要,因为他们没有机会接触不同的人,但至少让他们拥有可以活出自我的选择,如果可以拥有的话,这就是我的希望。我和克里斯也有我们的希望,但我们是坚强女性,我们很满足现在的生活了,我们已经受益匪浅,但其他人,我们希望也能渐渐的…受益于这样巨大的人生改变。
-如果美国法院最终判决你,还有其他希望能和同性结婚的人可以拥有,并切实拥有宪法赋予的婚姻权,你觉得这会对你遇到的其他歧视有所影响吗?
-我相信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女同性恋,假如我成长的世界,对我作为一个成年人做出的人生最重要决定能像对其他人的决定一样平等的对待,那在我成为成年人的过程中将不会受到那些歧视。所以如果8号提案能被推翻,像我一样在贝克菲尔德长大的孩子们现在就永远不知道那种感觉,我认为他们的人生都将得到改进,他们会活得更有自尊,人生的整个品质也会得到改善。
一些媒体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逐渐发生变化:允许同性结婚,对婚姻制度不会有任何影响,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会影响到异性恋夫妇还有他们的孩子。婚姻能延续下来正是因为它在变革,对这个制度的存续和活力来说,这是很重要的。在法制史上除了男女同性恋之外,还有没有任何需要这样争取基本民权的群体?就当代政治环境来说,想不出其他任何群体会这样。不论就程度、频率、还有基本权利的广泛性而言,我们对男女同性恋的反歧视保护非常之低,跟对女性或者黑人或者1964年民权法案的保护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被男女同性恋抚养的孩子和被异性恋抚养的孩子在适应性上是一样的。
……
对对方证人的交叉盘问(目瞪口呆的三段论啊!!):
-你相信提高家长感情关系的稳定性会令他们抚养的孩子受益吗? -是的。
-那你相信允许同性配偶结婚,会提高这些配偶感情关系的稳定性吗? -是的。
-那么提高这种感情关系的稳定性,对抚养他们的孩子就是有利的,对吗? -是的。
终结辩论片段:
-我们今天站在这里,不禁会问这怎么可能,在1976年,不过40年前弗吉尼亚州会判我们总统的父母重罪(奥巴马母亲是白人)如果他们想去那儿旅行和结婚。法官大人,我相信政治的浪潮正在改变。人民的眼睛已经睁开,他们正在变得更加理解和宽容,民意调查显示了这点。但是不构成法官或法庭判决理由的是我需要支持率再高一点:我需要先测试一下美国公民的民意,然后我才能打破这个歧视的壁垒。总会有一个法官来裁决我们要求您裁决的事项,而再也没有哪个案子拥有如此充分的证据了。请允许我指出,在最后时刻,对库珀先生来说,依然是“我不知道”“我没有证据”很遗憾是不行的,它不能说服你从一大群人手中,拿走一个宪法权利——基本的人权和人的尊严。这是不可接受的,在我们的宪法下是不可接受的。当我们终止歧视的那天,我们的国家会变得更美国。
庭审7个月后,公布本次庭审结果:
最广义判决:8号提案是违宪的。他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违反了第14修正案的程序合法条款。这是由联邦法院根据联邦宪法作出的第一个判决,很显然它将适用于全部50个州,即“婚姻歧视是违宪的”。
其次,被告提出全面撤销沃尔克法官的判决,但最终被新的主审法官驳回,被第9巡回上诉法院驳回。案子在加州高级法院、第9法庭中辗转,最后终于到了最高法院听证。
最高法院同意受理了两个案件:一个是我们挑战8号提案的;另一个是挑战DOMA婚姻保护法的合宪性。
一些具体庭审片段:
-如果允许同志伴侣结婚,它会对以生育孩子为目的婚姻产生的具体影响中哪些是我们允许没有生育能力的异性伴侣结婚所没有的?(特别拗口,但是逻辑严谨)我想说,很多人结婚后都不能有孩子。我们担心这会重新定义婚姻,作为一种性别无差的制度。它会切断婚姻和它历史上传统生育目的之间的纽带,它会反作用于婚姻的目的——把婚姻的定义从养育孩子转移到成年人的感情需要和欲求上去。
-另一方面,存在直接的法律伤害或可能存在的法律伤害,那就是孩子们的声音,在加州大概有4万儿童和同性家长生活在一起,这些孩子的声音对本案也很重要。
-除婚姻制度外,你能想到任何理性的基础或原因,可以让一个州用性取向作为证据,拒绝同性恋的福利的吗?-我不能,我没有……没有其他原因了。
-8号提案是一堵在宪法婚姻权外建立的围墙。结婚不是社会权利,而是个人权利,就如这个法庭一再指出的。可以结婚是个人的权利,是隐私权的一部分,是关联、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一部分。
-拒绝同性伴侣结婚是在“平等保护条款”生效时起变得违宪的。
-金斯伯格大法官在“美国诉弗吉尼亚”做的结案陈词很重要,我很同意它,“我们国家宪法史的重要一部分,就在于将宪法权利扩展到那些曾被忽视或排斥的人身上。”
最后,再次经过漫长的等待,2014年6月,最高法院给出了最终的判决结果:
DOMA婚姻保护法,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结合,但拒绝给同志配偶一切福利的联邦法律被判违宪。最高法院决定它不接受对加州8号提案的上诉审判,同性婚姻在加州再次合法了。
整个纪录片不仅在理性的辩论方面给我们展示了大律师们的论证思路,也在感性的方面记录下了所有的情绪和爱意。在最高法院门口排队等待庭审的人们,他们期待这次能拒绝8号法案的成立,让同性婚姻合法化。有一些很触动我的理由,他们会想到如果无法结婚,伴侣的权益就无法和自己关联,如果自己不在了,伴侣不会得到自己在联邦政府的社保,获得遗产时还要交一笔不菲的遗产税金。这是我没有考虑到的层面。真爱一个人的时候是考虑到实际生活的方方面面的,他们彼此相爱把对方看的比自己还要重要,会想着如果自己不在了,他(她)该怎么办。同性婚姻合法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不同人群的平权这类精神层面的东西,也有同志群里切实的利益保障,以及被大众接受等一系列实际的东西。
作为les,对影片里的艰辛也有不同程度的感同身受。
而同作为一个普通人,无非不过渴望能有携手白头到老的人、渴望爱情、也渴望遇到爱的时候能得到身边人的认可和祝福。没有过于宏伟的目标,没有雄心壮志。不过求有个人能知冷知暖,分享喜和哀,懂你惜你,安家乐业朴实一生。
可现实相遇不易,能知福相惜不易,祝福和认可更是难于上青天。
片子里反对方有提到gay届很“淫乱”不忠实与婚姻相违悖,撇开异性恋也有“淫乱”存在,也不可否认国内也都有一小部分确实有这样的情况,但绝大多数还是和普通人一样,默默地工作、默默地相爱而不为人知,就像任何一个朴实、内敛不善表达感情的中国人一样。我相信所谓的混乱不能代表大多数的群体。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平权组织会认真而严谨的挑选原告:普通但又诚恳认真。和任何渴望婚姻的美国普通情侣一样。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去拒绝这样普实的人们争取相爱幸福的权利。
任何权利都需要奋力争取,都需要无数的人通过几代的时间共同不懈努力才能换来彩旗飞扬的那一天。
吾辈却如同温水煮青蛙一样,毫无感觉的在水里游着、游着…路漫漫其修远兮~
作为普通一员,还是坚定果断地勇于直面自我做起吧 。
建议观看此片前,先去看一下另一部舞台剧八号提案。2008年一项反同性婚姻权的提案“8号提案”在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仅仅4个月后通过,该提案将婚姻权界定为仅限于一男一女的婚姻,使加州同志群体丧失了本已获得的合法婚姻权。
美国这个所谓的人权大国,完全无视同性恋这个群体的人权,硬生生的夺去了他们本应该合法享有的婚姻权,使他们成为了这个国家的二等公民。这个提案的通过仿佛将美国文明拉回了19世纪。这样的歧视,就如同当年的种族歧视,毫无缘由。
在这样的压迫之下,必然就有反抗。美国平权基金会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应该提出上诉,于是就有了轰动一时的Perry诉施瓦辛格案件。这个案件由一个强大的律师团,和两对同性恋情侣组成,这两对情侣本来都是要准备结婚的,都是因为第八号法案,他们的婚姻成为了不合法的产物。于是他们决定起来对抗这个不公平的法案。
在庭审时,被告始终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性恋婚姻合法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危害,甚至在我方律师的逼问下,开始支支吾吾,没有底气的回答:I don't know.这就是没有依据完全靠着歧视以及所谓的宗教信仰来打压同性恋者,最终都会被科学依据打趴下。
传闻此次的的八号提案,就是一些极端的摩门教徒提出的,他们认为上帝说同性恋是有罪的。但是上帝同样也说过,众生界平等啊。那么为何为异性恋者能拥有的合法婚姻权,同样是人的同性恋者无法享有呢?
最后,love wins!那两对couple都在自己的家乡,在所有人的祝福下完成了婚礼,这是全片最感人的地方。第八号提案在2014年正式被宣布无效,而在一年后有更大的惊喜等着他们。
在纪录片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同性恋婚姻在加州合法,但是还是有很多的恐同者,他们思维观念根深蒂固,很难改变。他们大多是受宗教信仰的影响,认为同性恋者是有罪的,是肮脏的。虽然美国的法律给了听性恋婚姻一张通行证,但是由法律来终结歧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歧视只有从歧视者自身改变才有用,就像美国的种族歧视,这么多年了,种族歧视问题依然存在,甚至还时不时的爆发一次。
所以,这条路还有很长,也很难走,一路的障碍,一路的曲折,但是我们绝对不能被这些打倒,那些不能杀死我们的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强大。那些为平权运动征战沙场的战士们,都是我们值得敬佩的人,无论是女权运动,LGBT平权运动。我相信LGBT的平权一定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一步步走向成功,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全世界都插满了彩虹旗,天天都是骄傲日。
这是我一直想好好说说,好好理一理思路的话题,这部纪录片也让我了解了更多的细节,可以来讨论讨论了。首先说明,这是开放性的讨论,我有一些疑惑和问题,下面一些话题并不涉及对错,甚至道义啊正义啊什么的,所以如果有不同的想法请不要上纲上线。我不是社会学专业,个人的理解纯粹出于有限的知识面,肯定不是全面的,在任何节点上有纰漏请大家指正并讨论。nn先表明个人立场,八号提案违宪案以及最近美国最高院的裁决绝对是民权在某个方面的胜利,从某个角度来说是社会和思想的进步,我完全支持结婚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这个议题,另一方面,我依然觉得无论是处在什么立场,什么社区,争取的都应该是更广泛意义的民权,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但是不是必须在婚姻这个问题上面转来转去值得探讨。nn这里先区别我个人理解的概念,婚姻和婚姻制度在我看来需要分开定义。婚姻更多是一个文化宗教和传统意义上的概念,我相信不同文化宗教背景和传统下对婚姻的理解会有一些区别。婚姻可以是爱情的升华,可以是家庭的开始,可以是联姻的方式,可以是生活的契约,是人类繁衍的基础。婚姻制度是人类发展到现在在普遍意义上确定的以父权社会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基本单位的组成形式,就是说我们默认社会基本单位是家庭,而家庭是以婚姻为前提的。在这里我觉得婚姻本身是每个人的个人选择,也完全支持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但是我对婚姻制度表示质疑,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不是非要用婚姻来构成表示质疑。nn八号提案的伪宪庭审里,反对八号提案的人士所提出的观点是,婚姻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同性恋结婚也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必经过程,让这种人与人的关系稳定化对社会是有利无害的,对在同性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更是没有任何不好的影响。我的问题是如果婚姻的意义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只要婚姻关系中的各方是处在稳定关系中,家庭理论上和谐美满,孩子也幸福成长,这就是应该被支持的婚姻关系,那如果有人要求三人婚姻呢,又如何看待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如果同性恋结婚权利是基本权利,这些更小少数人群的基本权利又如何定义。有人要说了,这些关系不稳定,对社会有害。两个人的关系是稳定的,三个人就一定不稳定了吗,四个人呢,五个人呢?界限在哪里?我们在高调宣称爱的胜利的时候,如何能妄断这些更少数人群就一定没有爱了呢,就一定不稳定了呢?这其实跟支持八号提案的人意见有点相似的,他们认为婚姻就是一男一女,他们认为那是最稳定的关系。那我们在强调婚姻可以适用男男,女女的同时,有人想过婚姻可以适用三人吗或其他更加“匪夷所思”的少数关系吗?他们应该有结婚这个基本权利吗?说到这里,婚姻到底是什么呢?是不是可以回过头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呢。nn再议婚姻制度,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关系其实更多得是在为父权社会的婚姻制度服务。同性婚姻关系是对父权社会的一种冲击,其实冲击这种婚姻制度的还有很多。父权社会的婚姻制度应该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毕经过程,但是现代社会我们还必须以这种制度为家庭或者社会的基本单位吗?比如单身,比如同居,比如所谓的开放式婚姻关系,甚至比如上面提到的三人或更少数一点的关系形式。同样是公民,这些婚姻关系外的存在在公民权利义务层面有没有受到歧视呢?为什么某些权利义务必须是已婚人士才可以享有呢?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那有没有不结婚的权利呢,对婚姻没有向往的人群就不可以享受那部分公民权利了吗?他们就永远游离在社会基本单位外,永远算不上家庭了吗。nn来说说更加现实或者说我身处的社会~~~天朝的情况吧。上面说的多数是理论上的,每个文化宗教和法律制度下的情况都有很大的区别,我没有办法一一揣测。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经历了灿烂的文明,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得继承了一些传统(大家都懂的哦)。那婚姻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是学法律的,就我个人的文化背景和专业背景让我觉得婚姻是国家赋予的法律上的一种地位,就现实意义来说,是生活的伴侣,更是两个家族的联姻。我们有一句大家都懂的话,婚姻绝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家人的事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婚姻以门当户对为前提,以房子车子为条件,以一场哗众取宠的“婚礼”为开始,以父母长辈家族的面子为己任,以能收回多少红包为算计,甚至以生一个孩子为最终目的。我这里绝对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是这的确是我们身处的现实。这样的婚姻定义和现实让我从来没有向往过婚姻本身,我要的只是法律赋予合法夫妻的地位和权利,这其实就是对婚姻制度的妥协,或者说我被婚姻制度绑架了。天朝对非婚人事的歧视太多了,有多少人是被逼着结婚的?为什么单身生孩子要罚款,我也只生一个不行吗,跟计划生育政策到底有多大的冲突?公积金只有夫妻关系才能一起用,如果两个同居关系的人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一起买房子,为什么就不能在各自产权下用自己的公积金呢?上海的房产限购令里有一条,非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不能买普通住宅,虽然这是非常时期的一条政策,但大家看看,这就是得对非婚人士赤裸裸的歧视和胁迫。如果我们的文化要求我们必须接受如上所述婚姻附带的那些有的没的,那我真的不愿意结婚,说得直白一点,自己找罪受啊,但是不结婚又意味着在很多方面的实际问题上被歧视和限制,这是作为公民应该得到的待遇吗?nn综上所述来了,无论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对婚姻的定义是什么,我支持结婚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甚至支持更少数人群要求结婚的权利。这样支持的前提也是,每个人也有“不结婚”的权利,不结婚的选择同样不该受到歧视,民权运动就一定要从结婚开始吗?我们在结婚这个问题上这样大费周章,那非婚人事的基本权利又如何保证呢,更少数人群的结婚要求如何考虑,算不算伪宪呢?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