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阿尔·帕西诺 Al Pacino 饰)是一位精明强干的律师,在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巴尔的摩生活和工作。和大部分利欲熏心为了金钱可以放弃底线的同行们不同,亚瑟始终坚守着自己正义的准则,为小人物发声,绝不违背良心 亚瑟的出淤泥而不染让同行们对他敬而远之,将其视作异类,然而亚瑟并不在意。某日,在法庭上,亚瑟得罪了法官亨利(约翰·福赛思 John Forsythe 饰),两人就此结下了梁子。谁知道,当亚瑟再度见到亨利之时,后者已经因为强暴伤害罪沦为了阶下囚。亨利要求亚瑟替自己辩护,如果亚瑟不从,这势必会对他今后的职业道路产生毁灭性的打击。
Al Pacino 在剧中的一个客户是个有易装癖的小偷,在监狱里因为警察的过失而自杀身亡。对于这么一个很多人眼里的“人渣”的死亡,Al Pacino 的反应却极为强烈,他满眼激愤,不停的嘶吼着一句台词,记忆里似乎是 “It’s also a life”。时间太久,对这句台词的记忆可能有偏差,但是大意差不多。这一幕让我深刻体会到对生命的尊重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品德而改变。
不过被腔调男咆哮过以后,就一个字——爽!帅!值!(哎,三个字了,我只是想把这三个意思集中一起表达在观后感中,一道表达出来显得霸气点)不过形容Al Pacino一个字怎么够呢..................起码也得2个字——腔调!!!
好看的电影,片源却很少,下了很久才下完,立马看完了。40岁的Al Pacino依旧显得年轻帅气,不过岁月催人老啊,想想最近的几部戏,老得皮都皱了......和那位老牌硬汉合作的《正当杀戮》,就记得俩老头还在做警察,估计小偷在他们面前也抓不住,跑都跑死两个老家伙了。《死亡医生》里索性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肚子也开始大了,哎........还好,看完这部终于能找回当年腔调帅男的感觉了。
看Al Pacino的任何一部影片都有可能爱上这位演员,因为他从来就是一颗恒星。我可能还是从《教父》开始的吧,不过,《教父》没有让我爱上《教父》,却让我爱上了教父。有人说:如果电影是某种宗教,Al Pacino无疑是我们的教皇。我觉得Al Pacino何止是教皇,简直就是神,演技之神,且仅此一人。每一段所谓咆哮的演出都极具煽动性,可以匹敌任何演说,看得人热血沸腾。我怎么觉得他的每一个fuck骂得一点不带龌龊感,却强而有力,如果什么时候我能把#@*&%骂得那么掷地有声,一定会帅气的让很多姑娘喜欢我。
再看看那些和阿帕配过戏的万人迷们,什么基努里维斯、强尼德普还有科林法瑞尔,在他面前完全是个嫩头,不是他们星光黯淡,只是完全被阿帕的光芒掩盖了而已。
回头来说说《伸张正义》,剧情也就是正直的律师踏实的工作却举步维艰,然后纠结于是该站在正义的一方,还是应该恪守执业规范。
在美帝很黑暗的司法背景下,秉持正义被人不屑,要求公正则被践踏,如果你坚持正义与公正,那请小心了,小心被迫害。
联系到这几天的时事,微博上有记者说要调查披露火灾真相,很多回复竟然是要他注意自身安全.........上海还没黑暗到如此地步吧,不过无论怎样,说明人们已经不相信所谓官方和有关部门了
海明威说”这个世界很美好,值得为之奋斗“——我同意后半句
说说影片,这部电影所描述的社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法律系统存在很多漏洞,导致腐败、官僚主义横行,Al所扮演的有正义感的律师,看到无辜的人入狱、自杀,罪犯逍遥法外,有良知的律师发疯,法官堕落,而法律的公正性荡然无存,而影片的最后,作为辩方律师的他说出了那句:“今天不是控方律师要放倒他,而是我要放倒他!”。。
而放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不顾。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
重要的是,这是一部揭露社会阴暗面、揭露法律制度、揭露政府敏感问题的电影,而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奖提名。
没有被和谐,没有被要求删减敏感部分,没有被某局某署审查而未通过,那些胶片没有被锁在阴暗的仓库里慢慢腐烂。。
而获得了奥斯卡奖提名。
没有自律,就什么都没有。
看到影片结束,阿瑟律师被警卫拉出法庭,挣扎的说出:“我的开案陈词结束,法官!”而旁听的民众纷纷回应:“支持阿瑟!”“阿瑟是对的!”。。说明民众还没有麻木。
要是在某国,可能就是:“这货有病吧?”“不想混了估计是。。”
但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哦,抱歉,我不能说的太多,否则。。
而在哈尔滨警察杀人事件中,受害人林松岭的身份和品格却成为决定某些人对整个时间看法的关键,似乎因为他的嚣张就使得警察有了滥用职权致人于死地的权力。这是对生命的何等漠视啊!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而我们的大多数网民竟然支持国家暴力机器肆意剥夺人的生命权,说实话,这让我有种绝望的感觉。
老阿最后的选择,我想应该是正常司法人员的选择,这无关乎自身的正义感以及廉洁感神马的,只是必须要这样选,否则当律师干嘛?否则当律师做什么?当事人有罪的多了去了,难道这样的案件一件都不接吗?律师怎办?饿死?
所以看到最后,我知道他一直在压抑着自己,想在法庭上,在这个他知道是神圣的地方一吐为快,然后打起精神,勉强的撑着自己完成这场罪恶的诉讼。
然而,当他说出真相的时候,我还是傻眼了,老阿的演技,他的激情,年轻时的他那样的爆发。我还是傻眼了。身为一名学习法律,立志做律师的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
可是到最后,这名拥有正义感的律师,还是违背了律师守则,没有一点操守
前两天在日记上,与友人的聊天中,都在强调这句话:
“真相和一场诉讼的关系,就像一份热狗和一只热的狗——完全没有关系!”引申自《论述苹果与唯冠的关系》的一篇司法论文
这就是律师的准则,保护当事人,而并非保护正义
然而,老阿算是违反了,不算是一个好律师,然而,他的行为,是一个爱国的公民,一个守法的公民,一个真正尊重司法精神的人
我想起了左拉
最终,可能老阿这样的律师会被吊销律师执照,可能从此会有很多的政治迫害,可能过的穷困潦倒
至少,他做到了问心无愧
这部电影留给我们一个问题:
身为律师,我们应该尊重司法?还是尊重职业?
看第二遍结尾才回味过来主人公最后的冲动和“幼稚”是故意安排的。
注意对比满堂彩的普通百姓:【急匆匆下台不愿受牵制的陪审员们+被告并不惊慌+司法体系内无人认同+那个已成疯子的律师朋友戴着遮羞假发快乐得重归体系!】+主人公并没摆出任何实质证据(对比《刺杀肯尼迪》可知,美国法律是严格的证据制度,即使全国人都觉被告有罪没证据也不会定罪)——结局是彻底的负面走向!
暗指故事中掌控司法体系的不是疯子,就是利欲熏心者,或两者兼备!(从这个角度看那个老自杀的法官安排挺合理有趣)
只是这个满堂彩太过强烈,以至于最后——“什么也没有改变”——容易被不用心的观众忽略,反成了个正面高潮的结局,实现了“理想主义的象牙塔大胜利”!
那句——“并非控方律师干掉我,而是我自己,要干掉我的当事人!”——非常的理想主义,非常的血脉喷张大快人心。
主人公过于情绪化的表演实际是剧情需要(如同大多是理想主义者在主持崇高正义时忘乎所以的自我陶醉状态!很有感染力,但就连电影外的观众都觉“似乎有点不妥不够理智吧?!”)导演和编剧应该是考虑到这点故意而为。
就因为真的的确“无用”。热血冲动解决不了问题!
结果就是编剧和导演笔锋一转——戴着遮羞假发已经神经病病入膏肓的同僚重归系统,再次走马上任“维护正义”!【蜻蜓点水的一笔,但极具张力!】
对所有血还是热的理想主义们提了个醒——维护正义不是将个别几个偶然“犯错”的邪恶代表拉下马就成功了,真正的邪恶生命力顽强——可怕的是形成了恶性循环的体制!
【一个倒下去,但有千千万万(名利熏心,或天真,又不明所以,将被腐化而不自知的)新血液成长起来!】
p.s.如果影片只停留在“主人公这么勇猛一下,只要自我牺牲坚持出淤泥而不染,就能解决这个正义/邪恶千古大难。那就真的太理想化归于一时爽快的俗套下品了!能拿到最佳剧本还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