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演:萨姆·修汉凯特瑞娜·巴尔夫约翰·贝尔凯撒·东布瓦玛丽亚·多耶·肯尼迪索菲亚·斯凯尔顿理查德·兰金卡梅伦·杰克LaurenLyleJoeMaitlandGeoffreyNewlandJohnYoung
类型:剧情爱情奇幻欧美导演:朱利安·霍姆斯 状态:已完结 年份:2018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8.1分热度:925 ℃ 时间:2023-02-14 13: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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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弗兰克并没有提出离婚,而是在历史资料中查阅到詹米和克莱尔在一起的事实后,在墓园里立了一块詹米的墓碑,立碑人是克莱尔。从原著中的表述来看,他是在使坏,让克莱尔看到这块墓碑后以为即便自己穿越回去,詹米也已经死了,不能长相厮守,断绝克莱尔的念头。
电视剧改编的矛盾冲突更明显,弗兰克提前看到了那则火灾导致弗雷泽夫妇死亡的讣告,对克莱尔彻底心灰意冷,不仅仅是心灰意冷,而是伤透了心,而且推导出克莱尔会抛下女儿布丽安娜独自穿越回去,所以他什么都不说,对克莱尔提出离婚,准备带布丽安娜去英国念书。也是为了避免布丽安娜伤心。
仔细观察会发现,弗兰克的演员艾德慕舅舅比男主萨姆修汗的演技高出好几个档次,在不多的戏份中,艾德慕舅舅演活了一个聪明,深情又失意的丈夫、父亲形象。萨姆修汉演来演去几乎和黄晓明差别不大,挤着眉毛用额头看人,是他唯一表现深思的样子。但角色的内涵不应该仅仅如此,詹米弗雷泽是一个在政治上相当成熟的小领主,很多人的身家性命指望着他,而他最爱的人克莱尔比彻姆,其实是个美丽的傻大妞,仅仅靠运气是保不住克莱尔的,必须付出比弗兰克更多的心血才可以,而在剧中并没有看出来,这是非常令人失望的地方,怪不得权力的游戏面试不给他通过,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詹米和克莱尔频繁的美丽春光让我早就原谅了他。
原著中,詹米和克莱尔通过科罗登战役的尝试确定了自己无法改变历史,于是决定仅仅守护住一家人算了。弗兰克早已知道这个道理,他孜孜不倦研究的正是如何给注定要回到詹米身边去的克莱尔和布丽安娜提供个人保护,手段就是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利用穿越者传递给詹米,指挥詹米守护克莱尔母女,这才是詹米始终觉得挫败的原因,被一个死人指挥着拯救自己的老婆女儿儿子。
克莱尔并不是一个管的住自己的人,原则也并不是铁板一块。如果约翰大人不是一个同性恋,如果路易十五专情一些,詹米不可能长久的保有她的心。但作者好像故意和弗兰克作对,克莱尔怀孕回归之后连友谊都不曾施舍给弗兰克一个角角,虽然弗兰克利用当时时代婚姻观对女性的束缚得到了布丽安娜这个完美的女儿,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弗兰克的付出,克莱尔的20年不会过的毫无波澜甚至光鲜亮丽,如果她和弗兰克分开,要么她成为单身医生,她不会放弃抚养布丽安娜,按照她的说法,对不起詹米的托孤,但繁忙的学艺和压力重重的实习期她如何度过,这段时间也正是布丽安娜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克莱尔无论在英国还是美国都无亲戚依靠,也无遗产傍身,她有是一个工作狂,能照顾好布丽安娜吗?要么她成功找到一个深爱她而她故意不爱的男人接盘,但这样的人也不是傻瓜,依然会面临同床异梦最后分道扬镳的结果。这也是弗兰克可以频频出轨,而克莱尔不敢出轨给弗兰克颜色看的原因,也是克莱尔恨他的原因,但这样以来,反而这个二十年更像是真实世界中一对中产夫妻的样子,看似和谐安稳,其实互相利用,也不能否认有爱,克莱尔与詹米才是女性读者追求的白日梦,根本不可能实现。
同样也说明了,孩子确实是家庭的稳定器,孩子作为棋子,如果双方都不在乎,那就毫无用处,如果双方都在乎,就看谁更会经营,谁付出的心血更多,团结谁,孤立谁,拉选票的问题。克莱尔永远也不擅长这样的筹谋,所以她隐隐约约的恨弗兰克,弗兰克的举动,其实是那位先祖乔纳森·兰道尔策略的翻版,洞察你人性中最弱的点,对你展开残酷的层次密集的攻击,如果弗兰克不死,克莱尔只身困在美国的医院里,依然得不到女儿,如果她失去了心气儿,即便穿越回去,也不会再是詹米喜欢的那个克莱尔。
但反过来说,克莱尔能得到两个优秀的男人几十年如一日费尽心机的竞争,即使死了的那一个也依然不放弃,这就是她始终从容自信底气十足的原因吧,一个被宠爱一辈子的女人。
英国和美国的关系,丘吉尔曾说过一句名言:“英美是一个民族,两个国家。”这句话精辟地概括了两国之间深厚的历史渊源。虽然英国首相不断更迭,但英美之间的特殊关系却始终如一。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五月花号的航行对现代美国的诞生至关重要。如今,英国和美国更像是关系亲密的表兄弟,但他们的关系并非一直风平浪静。从最初的殖民与被殖民、征服与奴役,到后来的敌对与战争,这才是他们前期外交关系的主旋律。
从世界史的角度来看,七年战争(1756-1763)是英国-普鲁士联盟与法国-奥地利联盟之间的一场战争。战争的起因是英国与法国、西班牙在贸易与殖民地上的竞争加剧,普鲁士与奥地利则围绕着神圣罗马帝国的体系互相争夺霸主地位,最终矛盾无法调和,演变成了战争。这场战争波及到了欧洲、北美洲、中美洲、西非海岸、印度和菲律宾群岛等区域,可以说是小型的世界大战。
七年战争让英国欠下了1.3亿镑的债,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英国还是能比较妥善地应对这笔债务的——前提是在接下来十几年的时间里不会再爆发任何战争。然而看着海对岸杀气腾腾的西班牙与法兰西,英国人怎么想都觉得“十几年的和平”是个天方夜谭,因此英国必须要更快地还债并组建更加庞大的军队以应对随时可能爆发的战争。七年战争后,英国政府为了进一步控制殖民地和镇压印第安人,派遣了一万军队常驻北美,由当地负责全部开支。面对北美少的可怜的税收(海关税收还不够发海关人员的工资),英国出台了一系列法案来增加北美殖民地的税收。
1765年3月22日,英国议会通过了《印花税法》。经议会批准后的《印花税法》规定:“殖民地的报纸、年历、小册子、证书、商业单据、债券、广告、租约、法律文件以至结婚证书等,都必须贴上票面为半便士至20先令的印花税票(须用硬币购买),违者将被送到不设陪审团的海事法庭受审。”对于这项《印花税法》,殖民地居民怨声载道,他们认为各殖民地的权利,是直接来自英王的特许而不是来自英国的议会,英国的国会里没有一个殖民地的议员代表,因此根本没有通过对殖民地加征税收的法案的权力,“无代表,不纳税”成为当地居民反对苛税的基本理由。
为反对《印花税法》的施行,许多殖民地居民组织起秘密组织,开展反印花税斗争,提出了“要自由、财产,不要印花税”的口号。纽约、费城、波士顿的商人们决定联合起来,提出如果不废除《印花税法》,就拒绝销售英国的货物。殖民地当地的妇女们自己纺纱织布,不穿从英国进口的纺织品,提出了“宁穿土布衣,决不失自由”的鲜明口号。 殖民地人民坚持只有通过他们自己的议会才能作出征税决定。自由之子、自由之女等秘密会社组织起来,带领群众捣毁税局,焚烧印花税票,把税吏身上涂满柏油、粘上羽毛、游街示众(第5季第2集片头有展示)。一些思想比较激进的人士为阻止《印花税法》生效,举行游行示威,高呼“要自由,不要印花税”,放火焚毁成堆的税票,迫使税吏辞职,有些地方甚至发生了暴乱。
1765年11月1日,原本应该是《印花税法》正式生效的日子,可是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殖民地已找不到一张印花税票,更找不出一个人来代销印花税票了,《印花税法》在殖民地居民的强烈反对下彻底流产,报纸不贴印花税票照样出版,商人在没有交税的情况下继续贸易。
殖民地抵制英货的运动,使大不列颠的商人遭受重大损失,与北美地区的贸易锐减,利润大幅度下降,他们也向英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取消《印花税法》。在强大的反对声势压力下,1766年3月,英国议会在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后,最后同意撤销《印花税法》。废除《印花税法》的消息传到殖民地后,当地居民欣喜若狂,欢声雷动,燃放焰火,鸣钟庆祝,“灯火辉煌,篝火营营,彩坊林立,人群熙攘,火花满天,一派欢歌笑语”。
尽管《印花税法》因为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对而被迫取消,英国依然想从殖民地得到更多的收入,以减轻英国在殖民地的沉重负担。1767年,财政大臣唐森德(Charles Townshend)建议把英国的土地税从20%减至15%,由此产生的40万英镑差额,则依靠从殖民地取得收入来加以弥补。为此,他利用殖民地的政治家关于议会可以征收关税调控帝国贸易的言辞, 提出了几项法案,并得以通过,这便是有名的《唐森德法》(Townshend Acts)。
《唐森德法》规定:对输进美洲殖民地的玻璃、茶叶、纸、颜料和铅等货物征收进口税,通过这几项税收,唐森德估计可以增加43万英镑的收入。其收入不仅用来支付殖民地防务费用,也用于殖民地民政费用,这些收入将用以解决一批殖民地官员的薪俸,从而使那些皇家总督和法官不受殖民地议会的牵制。
实际上,这也是为了加强对殖民地的控制,使殖民地的总督能执行英国议会的法令。唐森德还批准执行一项缉私条例,规定英国税吏准许海关官员有权闯进英属殖民地或美洲新垦地区的任何民宅、仓库、商店、地下室或其他场所,以搜查和没收违禁品或走私物品。
在下院一次演讲中,唐森德宣称:殖民地必须屈从英国的权威,因为如果我们丧失了对殖民地的监督权,这个国家就会彻底完蛋。这些法令,都是加剧北美殖民地与帝国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因素。1768年,英国又设立了美洲事务大臣和美洲部,增派英军进驻北美殖民地。
不久,约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解决了这一理论难题,1767年到1768年,他连续发表十二封《宾夕法尼亚农民来信》,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狄金森最大的贡献在于他阐明了以“外部税”形式出现的《唐森德法》同样损害了殖民地人民的利益,认为英国无权对殖民地征税。在信中,狄金森认为英国议会在北美洲殖民地拥有一切权力,但仅限于维系帝国必要联系的权力。他承认英国议会有权调控帝国经济,但否认英国议会有对殖民地征税的权力。
他还认为,英国议会无权解散殖民地议会,如果对英国议会剥夺殖民地的权力熟视无睹,英国议会便慢慢可以剥夺殖民地其他的权利了。他在费城一次演讲中宣称美洲殖民地已形成一个政治实体,每个殖民地都是一个成员,强调“我们的力量依赖于联合,联合起来我们战不无胜,分裂会使我们死亡”。
《农民来信》发表后,在13个殖民地广为传阅,引起激烈争论。自此以后,殖民地人民反抗《唐森德法》的运动迅速高涨,联合抵制英货运动重新掀起。至1768年1月中旬,有24个城镇殖民地开始抵制英国商品,殖民地商人还签订了抵制英国贸易的协议:在1769年1月至1770年1月间,不向英国出口,也不进口英国货,不进口《唐森德法》征税范围的各种产品。
1770年,新上台的诺思(Lord North)政府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取消了《唐森德法》,但仍保留茶税,其目的是为了“保住英国的权力”。
《唐森德法》的取消,使英国与殖民地矛盾暂时得以缓和,保守派商人退出了抵制英货运动,英国与美洲殖民地贸易恢复了正常,殖民地到处都出现了繁荣景象。但是英国与北美殖民地的根本矛盾并未因此而消除,英国也并没有放弃控制殖民地的政策,没有从过去几年的失误中吸取教训。相反,更大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
(本片第四季即发生在《唐森德法》颁布到取消的1767-1770年间,北卡州殖民地的人们被征收各种税赋,苦不堪言。一个叫监管者(Regulators)的组织应运而生,男主的教父穆塔夫正是这个组织的领导。第四季结尾,男主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追捕并杀掉逃犯穆塔夫)
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事件”使北美局势急转直下。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濒于破产,积压了大量货物,其中包括1700万磅茶叶。1767年英国政府与东印度公司谈判,允许东印度公司在爱尔兰及美洲销售茶叶。做为回报,东印度公司每年给英国政府上交40万英镑的收入。这一措施将导致殖民地茶叶价格下降,有效打击殖民地走私及其他竞争者。
英国统治阶级原指望如此廉价的茶叶“将完全压倒美洲人的爱国主义”,从而使他们拥护英国。然而事与愿违。虽然殖民地居民可以借此享用比较廉价的茶叶,但英国的做法引起了殖民地人民的普遍反感。东印度公司在波士顿、纽约、费城等地建立仓库,谋求茶叶垄断,这更激起了殖民地人们强烈的不满。这不仅遭到北美殖民地茶叶走私商的反对,也遭到北美其他商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允许东印度公司控制所有或大部分美洲进口计划的第一步。反英人士利用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贸易垄断权大做文章,声称其最终目的是要独占殖民地所有贸易。
1773年12月16日,一批“波士顿茶党”(The Boston Tea Party)伪装成印第安人,将三艘东印度公司船上价值百万英镑的茶叶倾入海中。这就是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它极大地鼓舞和推动了北美对英国的反抗斗争。
1774年5—6月,英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五项“强制法令”,(1)封闭波士顿港,直至东印度公司所受损失得到赔偿;(2)改组马萨诸塞殖民地政府,停止其自治; (3)制定新的“驻军条例”,条例规定,经总督同意,英军可以自由驻扎在殖民地的旅馆和公共建筑中;(4)在殖民地执行英国法律的官吏不受殖民地司法管辖,必须移交其他殖民地或英国审理;(5)将阿巴拉契亚山以西、俄亥俄河以北的土地划给魁北克,阻止北美殖民地向边疆扩展,允许保留原来法国民法,承认天主教徒的信仰自由和政治权力。
这些法令本身并无不妥,问题在于出台时机不当,而且损害了13个殖民地的利益,加重了殖民地居民对天主教与“反自由阴谋”的疑心。这几项被殖民地称为最后的“不可容忍法”,进一步激化了英国同北美殖民地人民间的矛盾。
1774年北美殖民地人民为反抗英国的五项不可容忍法令,举行了各种抗议活动,表现了空前的团结。1774年9—10月,殖民地代表们在费城召开第一届大陆会议。除佐治亚外,其他12个殖民地均有代表参加,到会者共55人,这是北美历史上第一次涉及如此之多的殖民地的联合会议。
大陆会议通过了《权利宣言》,要求英国政府取消对殖民地的各种经济限制和5项高压法令;重申不经殖民地人民同意不得向殖民地征税,要求殖民地实行自治,撤走英国驻军。如果英国不接受这些要求,北美殖民地将于12月1日起抵制英货,同时禁止将任何商品输往英国。
大陆会议同时还向英王呈递了《和平请愿书》,表示殖民地仍对英王“效忠”。会后,各殖民地开始进行起义准备,训练民兵并贮藏军火。尽管这次大陆会议没有提出独立问题,但它是殖民地形成自己的政权的重要步骤。
至此,如果英国政府能采取抚慰政策,撤销强制性法令,美洲殖民地同英国仍不会决裂。但是英国的决策者们大都没有到过北美,对殖民地的情况所知无多,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外乎王家官员报告,殖民地驻伦敦代理人的证词以及英国人所写的旅行日记等。
1775年12月22日议会通过的《美洲查禁法》宣称反叛的各殖民地不再受国王的保护,并宣布殖民地的一切贸易为非法,没收其船只及货物。英国议会还决定向北美派遣包括德意志雇佣军在内的5万军队去镇压,并断绝北美殖民地的对外联系和贸易,封闭其港口,捕捉其船只。
英国政府的每一个行动都削弱了北美殖民地人民依恋英国的感情,当他们对英国议会的好感化为乌有的时候,就把最后的几缕忠诚系在国王一个人身上。但是国王却热衷于支持英国议会来反对他们,并错误地启用外国雇佣军来镇压北美殖民地。既然所有英国当权者都想摧毁其臣民的权利,那么做一个英国人究竟值不值得,就很值得怀疑了。
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发表《常识》( Common Sense),这是北美殖民地划时代的事件。在此之前,尽管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冲突已持续了十几年,尽管殖民地人民已拿起武器反抗英国,但是谁都没有想过独立,而潘恩的《常识》为殖民地指明了方向。
在《常识》一书中,潘恩从天赋人权思想出发,猛烈抨击英国政府的劣行和政体,批判保守派谋求妥协的立场。他以激昂的文字号召废除王权,建立共和制,启迪人们利用法国、西班牙与英国的矛盾,建立反英联盟,主张北美大陆同英国分离。
他驳斥了想同英国和解的种种论调,指出,脱离英国而独立,会使整个欧洲成为北美的朋友:“我们的谷物将在欧洲任何市场上顺利出售,我们的进口货物一定要在我们愿意购买的地方成交”,同英国的联合会遭致危害和损失,对大不列颠的任何屈从或依附,都会立即把这个大陆卷入欧洲的各种战争和争执。
他认为,和解是个荒谬的梦想,号召北美人民拿起武器,通过革命战争实现独立:“北美独立的时代应该被认为是对它发射第一发子弹的时候便开始了,并且由这发子弹所宣布了。”他大声疾呼:“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就让我们达到最后独立!”
1776年7月,在独立战争爆发一年多以后,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它开宗明义地阐述了殖民地人民独立的权利,即“一个民族解除他们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和上帝意旨,采取独立和平等的地位”。
《独立宣言》庄严宣告根据天赋人权论和社会契约论建立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北美13个殖民地脱离英国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我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的效忠义务,在我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全部断绝,而且应该断绝。我们以自由独立国家的地位,有全部的权利来宣战、缔和、联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独立宣言》使北美殖民地的武装起义转变为一场独立战争,从此以后,独立便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
小说的原著的第四部,差不多对应的就是电视剧第四季。而这部名字,就叫做《秋日之鼓》。我想,这大概就是考验电视剧粉的重要季了。因为如果说前三季是惊心动魄的冒险与重逢,按照一般的“玛丽苏穿越剧”,在Claire和Jamie重逢的那一刻,这个故事就可以画上一个比较完美的句号了。可是《Outlander》的篇幅,是要贯穿一生的。
所以说,这一季非常考验电视剧粉的就是,主角已经不再盛年,两人都已经接近两鬓斑白的中老年了。登船时,克莱尔和詹米已经结婚24年。按照小说时间线推算,Claire应该是51岁,Jamie则是47岁。他们将要在新大陆艰难地开启新的人生。但是作为原著粉,看到下面几张图被拍出来,还是很感动的(原文:“当我的身体终结,我的灵魂仍然是你的。克莱尔——我用我在天之灵发誓,我不会离开你。”
阵阵微风吹起身边的栗子树叶,夏天的气味在我们四周升腾;松树、青草,草莓,被太阳晒暖的石头,还有清凉的河水,以及紧紧靠着我的他的身体的熏香。
“一切都不会消失,英国姑娘;只是换了一种形式。”
“你说的是热力学第一定律。”我擦了擦鼻子说。
“不,”他说,“我说的是信念。”)
Jamie 在来到了美国后,和Carie 决定留下来,也是为了离Briana“近”一点,当然,他们后面会再次团聚的,只是他们目前还不得而知。
目前只播到第一集,但是影响他们整个家族命运的反派斯蒂芬已经出现了。Jamie一时好心就了他,但是斯蒂芬是个没有道德观念的强盗,不仅造成了Jamie他们的经济损失,接下来还会给Briana带来很大伤害。。电视剧应该会按照原著拍,但是这部分我真的不太忍心看。虽然作者这样布局也是为了体现人生无常吧。第四季以后,主角一家的命运会更加错综复杂。然而,只要Jamie 和Claire还在并肩作战,一切都没那么可怕了。
So touching.
和原著小说相比,这一季的改动挺大的。说几个印象深的地方,谈点个人看法吧。
1. 穆塔夫一直活着。
本来,小说里穆塔夫死在了卡洛登战场,以后几部小说里,詹米回忆起穆塔夫,和回忆父亲是一样的感受。
但美剧让穆塔夫活了下来,不光一起和詹米坐牢,还巧妙的安排他们在美洲“偶遇”。而且,穆塔夫还取代了小说中邓肯·因内斯那个角色(因为坐牢失去一根手臂,免于被流放到美洲做契约奴,后来和詹米一起追踪小伊恩来到美洲,再后来受詹米之托协助约卡斯塔姨妈),还让穆塔夫成为抗规者的首领,然后又回到邓肯·因内斯的“轨道”,又和约卡斯塔姨妈对上了眼,下一季显然要结婚啦——结婚倒是回到了原著的主线上。
这个改编主要是因为前两季里观众对“穆塔夫”这个角色的扮演点赞呼声高的缘故吧。小说里对他的着墨其实没有那么多,但演员在剧中很出彩。个人感觉这个改编还比较合理,至少让美剧的节奏紧凑了很多,主要演员的卡司清单也就可以节约啦。
2. 12岁的威廉一直记得马夫。
原著小说第四部里,12岁的威廉和约翰大人来到弗雷泽山庄时,完全不记得詹米了。小说第七、八部我们可知,威廉记得小时候的片段,但一直没有把马夫麦肯、12岁时见到的弗雷泽先生联系起来,还是在惊人的父子相见后才慢慢“拾起”了这些片段。
小说合理吗?还是美剧更合理呢?
我的观点:美剧的改编,更多是迎合了人类“认知进化”的需要。
(暴露年龄了)对比起来,我自己的记忆水平在同龄人中算是开化较早的,但我的记忆水平和威廉差距不大。
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位“好心的女士”来拜访我家,当时我家很穷,我妈妈让我叫她“姨娘”(就是“姨妈”的意思)。她送给了我一盒24色彩色水笔,还有一只封面画着女孩站在花瓣里划船的文具盒;两样礼物上都没有中文。我妈珍而重之,只许我们偶尔拿出来看看。我在二年级读了安徒生童话后,才猛然意识到文具盒上画的是拇指姑娘。一晃几十年,那两样东西的模样我仍记忆犹新,但完全不记得那位“姨娘”是谁。
半年前,开车陪着妈妈和我自己的“姨娘”(妈妈的亲妹妹)回老家看祖坟时,我提到了这件事。我妈完全忘记了水彩笔文具盒的事(真怪),但我说到大致年份以及称呼时,我妈和姨娘都十分肯定地告诉我,那是她们俩舅舅早年就出国的女儿,幼年时和她们很亲厚,曾经回过国一两次。
可见,小说中威廉的记忆是有依据的。
然而,大家可能都会常听到周围有人说“如今小孩儿比我们那时候聪明多了”。这句话并非主观臆断,是有科学依据的。如今的信息爆炸时代的孩子,大脑开发时间的确要提前了,记忆的保持方式自然也会不同。我时隔两年去美国,见到不过6岁的小侄子,他竟然能和我清晰地一起回忆“你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他管4岁叫小时候)你带我去迪士尼,我们一起做船的事?”将心比心,我6岁时不会像他记得那么全面。
所以,美剧里的威廉也记得更多事了。我认为这是“与时俱进”的改编。
3. 美剧弱化了詹米寻找失散的契约奴狱友的过程。
当年和詹米一起被送往美洲的阿兹穆尔监狱的狱友,是詹米后来到美洲大陆寻找第一批弗雷泽山庄住户的目标。小说第四部里,他们看到那片心仪的土地;克莱尔担心詹米再回苏格兰寻找佃户而死在苏格兰(她在现代见过那块詹米的墓碑——其实是弗兰克设置的),詹米说,“你说的对,我不可能一个人办得成。不过,我不认为我需要回苏格兰才能找到我的定居者……我的人——和我一起在阿兹穆尔监狱坐过牢的人,他们已经在这里了。”
所以,詹米在弗雷泽山庄安居下来后,就派伙计四处去寻找狱友,并非是美剧中描述的那样,遇到抗规者的反对,还遇到一开始说NO的穆塔夫。
个人认为,这个改编第一是为了缩短美剧时长,第二是抹去了詹米墓碑的疑问。也算是理由吧。
但这让剧情缺少了力量感。小说第四部其实是一部充满力量的篇章,描述黑人的部分让我想起《汤姆叔叔的小屋》,描述定居者的篇章更充满艰险。美剧为此略去了很多艰辛的生活细节,比如詹米冬季外出狩猎,因为狱中留下的腰疾发作,只能在雪地里躺着,幸亏克莱尔赶到的艰险故事。当然更别提还有大量的早期定居生活的细节,苦中作乐的细节。美剧把那个林中木屋的生活拍摄得有点像是我们想象中的度假屋。个人感觉是比较遗憾的。
这么一拍,越发让男演员(山姆·修汉)像个冒充大龄的奶油小鲜肉,只会摆酷秀身材,看不出什么生活的沧桑了。
4. 戒指。
原著小说中,邦尼特抢走克莱尔的戒指,是抢走了弗兰克的那枚金戒指。另一枚戒指(原著小说写的是詹米为她做的银戒指)被她吞了下去。但美剧改成邦尼特抢走了美剧第一季詹米用旧钥匙打的铁戒指,后来让布丽安娜看见。
个人感觉这个改编有点诡异——很没有必要,而且反而不合理。邦尼特应该抢值钱的东西,那枚铁戒指有什么值钱的呢?
5. 约卡斯塔姨妈家的黑奴冲突。
原著小说中,身无分文的詹米刚刚投靠到约卡斯塔姨妈家后,两人之间带着麦肯齐家族特点的互相算计,还有亲情至上时的出面维护,以及遭遇的各种黑奴问题,写得非常细致。总之就是一句话,家庭亲族之间的关系远非如此看上去那么简单。但美剧里基本没有过多展现,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6. 布丽安娜在现代社会和罗杰的关系。
小说里布丽似乎没有美剧描写的那么“中二”,她和罗杰之间的交流是很多的。也有大量的书信往来。在现代社会里,在穿越这件事之外,两人的交流非常多,彼此也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但两人一开始都有的顾虑是:他们之间的情感是否是因为那个秘密才拴在一起的。美剧里几乎没有提到这一层顾虑,也许是为了迎合如今的口味吧。但我觉得小说里写得挺好的。
7. Bear Killer
小说里,詹米被印第安人叫做“猎熊人Bear Killer”。因为他杀死了一头真正的熊;而且是被几个印第安人追踪了很久的熊。但是在美剧里,变成詹米杀死了一个披着熊皮、被族人抛弃的印第安人。让我不由得产生“WTF,这该不会是为了省CG的特效费用,干脆让人扮演,就说是披熊皮的人吧?”
詹米是因为Bear Killer这个名号在印第安人中得到尊重的,要仅仅是杀了个人,应该没那么大效果吧?而且,詹米事后把熊送给了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为了感谢他,回赠给他了熊皮(克莱尔的取暖最爱),和用熊爪做的饰物。这个饰物,小伊恩留在莫霍克部落里,詹米留给了他作为护身符(上面有勇士罩着的意思);再后来又由小伊恩转赠给了威廉。算是情感的传承呢。没有了。真可惜。
8. 约翰大人
美剧里,男演员部分,个人感觉表演最好的就是约翰大人。演员的眼神嘴角都是戏,比男主要流畅得多。幸运的是,关于约翰大人的戏份改动得也很少。弗雷泽山庄相见那一场基本忠实原著;就是少了一点点:德国移民穆勒一家以为麻疹是印第安人传染时,带着族人要杀来,刚刚大病初愈的约翰大人坚持要陪着克莱尔在屋外一起应对,因为他会德语,而且他认为“不能躲在女人后面”。后面和布丽安娜在奔流种植园期间,约翰大人和布丽安娜订了婚(小说里更戏剧化),陪着布丽安娜去监狱探望邦尼特,被邦尼特的接应打伤,脑袋开瓢,后来还是克莱尔为他救治的。对了,小说里布丽安娜是凭借自己在现代社会里的经验,看到约翰大人的一些举止推测出他是同性恋的,而不是像美剧里那样直接目睹了活色生香的那一幕。我认为那完全是Starz付费电视台一贯“博眼球”的拍摄才改编的,汗。
——顺便说一句,小说里,詹米和克莱尔是在布丽安娜生产前赶回来的,克莱尔亲自为女儿接生的。小说里詹米光荣升级成外公,那部分描写惟妙惟肖,先前的愁苦一扫而空,“好吧,如果我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至少我能确保孩子的外公是谁!”没有了这部分,也挺遗憾的。
9. 里奥加尔的见面。
小说里,布丽安娜穿越回去后,那是准备十分充分的,一路男装上路,骑着马去了拉里布洛赫,在那里自然是见到了詹妮和伊恩,以及她的一堆表亲;小说里还有大量布丽安娜听姑妈、姑父讲述父母的情节。关于里奥加尔,那是布丽安娜刚到拉里布洛赫,就遇上了来讨要生活费的里奥加尔;听到里奥加尔的辱骂,她当场揭穿了里奥加尔当年谋害母亲是女巫的故事,让一直蒙在鼓里的詹妮十分悔恨(小说里詹米也不知道里奥加尔谋害克莱尔的事;克莱尔一直没有说)。
美剧的这个改编,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出演詹妮的演员没有参演本季吧,直接就以“詹妮去接生不在家”为由搪塞过去了。反而增加了很多里奥加尔的戏份。我觉得美剧里从另一面描述里奥加尔作为一个生活不易的单亲母亲的生活,和小说里玛萨莉的口述挺一致的。个人感觉,这个改编算不得太突兀,而且也没改编主线故事,接受。
此外,还有很多细节,就不一一列举了。美剧里还增加了不少费格斯的戏份(第四部小说里费格斯出场很少),还有小伊恩的戏份,这也是美剧要保持卡司阵容的方式可以理解。
个人感觉,饰演女主克莱尔的凯特瑞娜·巴尔夫(Caitriona Balfe)比饰演男主詹米的山姆·修汉(Sam Heughan)的演技好很多。大C饰演年过50但倔强勇敢的克莱尔时让我觉得更真实一些。她和布丽安娜在一起时的母女关系很自然,特别喜欢布丽安娜对她讲述自己被强奸那一幕时大C作为母亲的情感流露,比女儿还要伤心,却更希望先安慰女儿的模样,很真实。相比之下,山姆·修汉就生硬多了,和布丽安娜在一起的表演总是很尴尬;脸上的表情总是那么几样,太刻意,典型的电视剧脸。小说里的詹米在和州长、姨妈打交道时明明是个老狐狸,在美剧里就像个勤务兵和姨妈的老情人。真遗憾啊。
当然啦,我这都是个人观点,不想毁灭大家心目中的小鲜肉形象;也许人家是按照导演要求继续嫩也说不定。
对了,一直出于爱好在翻译这套小说,想看的就去我的公众号吧(“lxxtbhere”,或搜索“小喵和茄丁面”).
被戴绿帽,还帮人把孩子养大,最后居然突然就领盒饭了,绝对是此剧最惨,没有之一。感觉女主对Frank还是有感情的,如果是现实生活,应该会跟他再要个孩子,编剧这么编并不合情合理。当然,如果编剧认为Frank的祖先造了太多孽,所以Clair不可能再爱他,那就另当别论了。
感觉frank和克莱尔生活在一起20年完全是因为布丽安娜,当初克莱尔怀着孩子回到现代的时候就明确说想自己一个人生活,想离婚,但是frank坚持要在一起,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发现自己不育,无法生孩子,能有一个小孩儿是他毕生的愿望。小说里有提到frank一直有外遇,至少克莱尔就知道五六个不同的人,而比莉安娜也在frank钱包里发现别的女人给他的字条。我觉得事态发展到这样,都是必然的,面对毫无感情的克莱尔,frank很难不去找其他女人,而克莱尔心中有着jamie,而frank又跟黑杰克一模一样,真的也很难再爱上他。所以说,不能说谁背叛了谁。
女主是自愿穿越的吗?什么是找个不爱的女人?女主给过他选择,也做到了先讲明一切事故,一切选择全是frank自己能够控制的,但是这样的一个男人许下了承诺,却做不到下半身失控,在即存婚姻的状态下,还是老婆活生生在家庭的状态下,长期不归家,把一个小三带回家侮辱女主,谁更可耻?我瞧不起任何一个做小三的女人,尤其是明知道别人有家庭的情况!更瞧不起没有担当,谎话连篇的男人,把肉欲遮掩在“爱情”,请不要侮辱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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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来的芳邻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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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女巫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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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Meredith Scardino编剧﹑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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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弗兰克并没有提出离婚,而是在历史资料中查阅到詹米和克莱尔在一起的事实后,在墓园里立了一块詹米的墓碑,立碑人是克莱尔。从原著中的表述来看,他是在使坏,让克莱尔看到这块墓碑后以为即便自己穿越回去,詹米也已经死了,不能长相厮守,断绝克莱尔的念头。
电视剧改编的矛盾冲突更明显,弗兰克提前看到了那则火灾导致弗雷泽夫妇死亡的讣告,对克莱尔彻底心灰意冷,不仅仅是心灰意冷,而是伤透了心,而且推导出克莱尔会抛下女儿布丽安娜独自穿越回去,所以他什么都不说,对克莱尔提出离婚,准备带布丽安娜去英国念书。也是为了避免布丽安娜伤心。
仔细观察会发现,弗兰克的演员艾德慕舅舅比男主萨姆修汗的演技高出好几个档次,在不多的戏份中,艾德慕舅舅演活了一个聪明,深情又失意的丈夫、父亲形象。萨姆修汉演来演去几乎和黄晓明差别不大,挤着眉毛用额头看人,是他唯一表现深思的样子。但角色的内涵不应该仅仅如此,詹米弗雷泽是一个在政治上相当成熟的小领主,很多人的身家性命指望着他,而他最爱的人克莱尔比彻姆,其实是个美丽的傻大妞,仅仅靠运气是保不住克莱尔的,必须付出比弗兰克更多的心血才可以,而在剧中并没有看出来,这是非常令人失望的地方,怪不得权力的游戏面试不给他通过,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詹米和克莱尔频繁的美丽春光让我早就原谅了他。
原著中,詹米和克莱尔通过科罗登战役的尝试确定了自己无法改变历史,于是决定仅仅守护住一家人算了。弗兰克早已知道这个道理,他孜孜不倦研究的正是如何给注定要回到詹米身边去的克莱尔和布丽安娜提供个人保护,手段就是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利用穿越者传递给詹米,指挥詹米守护克莱尔母女,这才是詹米始终觉得挫败的原因,被一个死人指挥着拯救自己的老婆女儿儿子。
克莱尔并不是一个管的住自己的人,原则也并不是铁板一块。如果约翰大人不是一个同性恋,如果路易十五专情一些,詹米不可能长久的保有她的心。但作者好像故意和弗兰克作对,克莱尔怀孕回归之后连友谊都不曾施舍给弗兰克一个角角,虽然弗兰克利用当时时代婚姻观对女性的束缚得到了布丽安娜这个完美的女儿,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弗兰克的付出,克莱尔的20年不会过的毫无波澜甚至光鲜亮丽,如果她和弗兰克分开,要么她成为单身医生,她不会放弃抚养布丽安娜,按照她的说法,对不起詹米的托孤,但繁忙的学艺和压力重重的实习期她如何度过,这段时间也正是布丽安娜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克莱尔无论在英国还是美国都无亲戚依靠,也无遗产傍身,她有是一个工作狂,能照顾好布丽安娜吗?要么她成功找到一个深爱她而她故意不爱的男人接盘,但这样的人也不是傻瓜,依然会面临同床异梦最后分道扬镳的结果。这也是弗兰克可以频频出轨,而克莱尔不敢出轨给弗兰克颜色看的原因,也是克莱尔恨他的原因,但这样以来,反而这个二十年更像是真实世界中一对中产夫妻的样子,看似和谐安稳,其实互相利用,也不能否认有爱,克莱尔与詹米才是女性读者追求的白日梦,根本不可能实现。
同样也说明了,孩子确实是家庭的稳定器,孩子作为棋子,如果双方都不在乎,那就毫无用处,如果双方都在乎,就看谁更会经营,谁付出的心血更多,团结谁,孤立谁,拉选票的问题。克莱尔永远也不擅长这样的筹谋,所以她隐隐约约的恨弗兰克,弗兰克的举动,其实是那位先祖乔纳森·兰道尔策略的翻版,洞察你人性中最弱的点,对你展开残酷的层次密集的攻击,如果弗兰克不死,克莱尔只身困在美国的医院里,依然得不到女儿,如果她失去了心气儿,即便穿越回去,也不会再是詹米喜欢的那个克莱尔。
但反过来说,克莱尔能得到两个优秀的男人几十年如一日费尽心机的竞争,即使死了的那一个也依然不放弃,这就是她始终从容自信底气十足的原因吧,一个被宠爱一辈子的女人。
英国和美国的关系,丘吉尔曾说过一句名言:“英美是一个民族,两个国家。”这句话精辟地概括了两国之间深厚的历史渊源。虽然英国首相不断更迭,但英美之间的特殊关系却始终如一。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五月花号的航行对现代美国的诞生至关重要。如今,英国和美国更像是关系亲密的表兄弟,但他们的关系并非一直风平浪静。从最初的殖民与被殖民、征服与奴役,到后来的敌对与战争,这才是他们前期外交关系的主旋律。
从世界史的角度来看,七年战争(1756-1763)是英国-普鲁士联盟与法国-奥地利联盟之间的一场战争。战争的起因是英国与法国、西班牙在贸易与殖民地上的竞争加剧,普鲁士与奥地利则围绕着神圣罗马帝国的体系互相争夺霸主地位,最终矛盾无法调和,演变成了战争。这场战争波及到了欧洲、北美洲、中美洲、西非海岸、印度和菲律宾群岛等区域,可以说是小型的世界大战。
七年战争让英国欠下了1.3亿镑的债,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英国还是能比较妥善地应对这笔债务的——前提是在接下来十几年的时间里不会再爆发任何战争。然而看着海对岸杀气腾腾的西班牙与法兰西,英国人怎么想都觉得“十几年的和平”是个天方夜谭,因此英国必须要更快地还债并组建更加庞大的军队以应对随时可能爆发的战争。七年战争后,英国政府为了进一步控制殖民地和镇压印第安人,派遣了一万军队常驻北美,由当地负责全部开支。面对北美少的可怜的税收(海关税收还不够发海关人员的工资),英国出台了一系列法案来增加北美殖民地的税收。
1765年3月22日,英国议会通过了《印花税法》。经议会批准后的《印花税法》规定:“殖民地的报纸、年历、小册子、证书、商业单据、债券、广告、租约、法律文件以至结婚证书等,都必须贴上票面为半便士至20先令的印花税票(须用硬币购买),违者将被送到不设陪审团的海事法庭受审。”对于这项《印花税法》,殖民地居民怨声载道,他们认为各殖民地的权利,是直接来自英王的特许而不是来自英国的议会,英国的国会里没有一个殖民地的议员代表,因此根本没有通过对殖民地加征税收的法案的权力,“无代表,不纳税”成为当地居民反对苛税的基本理由。
为反对《印花税法》的施行,许多殖民地居民组织起秘密组织,开展反印花税斗争,提出了“要自由、财产,不要印花税”的口号。纽约、费城、波士顿的商人们决定联合起来,提出如果不废除《印花税法》,就拒绝销售英国的货物。殖民地当地的妇女们自己纺纱织布,不穿从英国进口的纺织品,提出了“宁穿土布衣,决不失自由”的鲜明口号。 殖民地人民坚持只有通过他们自己的议会才能作出征税决定。自由之子、自由之女等秘密会社组织起来,带领群众捣毁税局,焚烧印花税票,把税吏身上涂满柏油、粘上羽毛、游街示众(第5季第2集片头有展示)。一些思想比较激进的人士为阻止《印花税法》生效,举行游行示威,高呼“要自由,不要印花税”,放火焚毁成堆的税票,迫使税吏辞职,有些地方甚至发生了暴乱。
1765年11月1日,原本应该是《印花税法》正式生效的日子,可是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殖民地已找不到一张印花税票,更找不出一个人来代销印花税票了,《印花税法》在殖民地居民的强烈反对下彻底流产,报纸不贴印花税票照样出版,商人在没有交税的情况下继续贸易。
殖民地抵制英货的运动,使大不列颠的商人遭受重大损失,与北美地区的贸易锐减,利润大幅度下降,他们也向英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取消《印花税法》。在强大的反对声势压力下,1766年3月,英国议会在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后,最后同意撤销《印花税法》。废除《印花税法》的消息传到殖民地后,当地居民欣喜若狂,欢声雷动,燃放焰火,鸣钟庆祝,“灯火辉煌,篝火营营,彩坊林立,人群熙攘,火花满天,一派欢歌笑语”。
尽管《印花税法》因为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对而被迫取消,英国依然想从殖民地得到更多的收入,以减轻英国在殖民地的沉重负担。1767年,财政大臣唐森德(Charles Townshend)建议把英国的土地税从20%减至15%,由此产生的40万英镑差额,则依靠从殖民地取得收入来加以弥补。为此,他利用殖民地的政治家关于议会可以征收关税调控帝国贸易的言辞, 提出了几项法案,并得以通过,这便是有名的《唐森德法》(Townshend Acts)。
《唐森德法》规定:对输进美洲殖民地的玻璃、茶叶、纸、颜料和铅等货物征收进口税,通过这几项税收,唐森德估计可以增加43万英镑的收入。其收入不仅用来支付殖民地防务费用,也用于殖民地民政费用,这些收入将用以解决一批殖民地官员的薪俸,从而使那些皇家总督和法官不受殖民地议会的牵制。
实际上,这也是为了加强对殖民地的控制,使殖民地的总督能执行英国议会的法令。唐森德还批准执行一项缉私条例,规定英国税吏准许海关官员有权闯进英属殖民地或美洲新垦地区的任何民宅、仓库、商店、地下室或其他场所,以搜查和没收违禁品或走私物品。
在下院一次演讲中,唐森德宣称:殖民地必须屈从英国的权威,因为如果我们丧失了对殖民地的监督权,这个国家就会彻底完蛋。这些法令,都是加剧北美殖民地与帝国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因素。1768年,英国又设立了美洲事务大臣和美洲部,增派英军进驻北美殖民地。
不久,约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解决了这一理论难题,1767年到1768年,他连续发表十二封《宾夕法尼亚农民来信》,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狄金森最大的贡献在于他阐明了以“外部税”形式出现的《唐森德法》同样损害了殖民地人民的利益,认为英国无权对殖民地征税。在信中,狄金森认为英国议会在北美洲殖民地拥有一切权力,但仅限于维系帝国必要联系的权力。他承认英国议会有权调控帝国经济,但否认英国议会有对殖民地征税的权力。
他还认为,英国议会无权解散殖民地议会,如果对英国议会剥夺殖民地的权力熟视无睹,英国议会便慢慢可以剥夺殖民地其他的权利了。他在费城一次演讲中宣称美洲殖民地已形成一个政治实体,每个殖民地都是一个成员,强调“我们的力量依赖于联合,联合起来我们战不无胜,分裂会使我们死亡”。
《农民来信》发表后,在13个殖民地广为传阅,引起激烈争论。自此以后,殖民地人民反抗《唐森德法》的运动迅速高涨,联合抵制英货运动重新掀起。至1768年1月中旬,有24个城镇殖民地开始抵制英国商品,殖民地商人还签订了抵制英国贸易的协议:在1769年1月至1770年1月间,不向英国出口,也不进口英国货,不进口《唐森德法》征税范围的各种产品。
1770年,新上台的诺思(Lord North)政府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取消了《唐森德法》,但仍保留茶税,其目的是为了“保住英国的权力”。
《唐森德法》的取消,使英国与殖民地矛盾暂时得以缓和,保守派商人退出了抵制英货运动,英国与美洲殖民地贸易恢复了正常,殖民地到处都出现了繁荣景象。但是英国与北美殖民地的根本矛盾并未因此而消除,英国也并没有放弃控制殖民地的政策,没有从过去几年的失误中吸取教训。相反,更大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
(本片第四季即发生在《唐森德法》颁布到取消的1767-1770年间,北卡州殖民地的人们被征收各种税赋,苦不堪言。一个叫监管者(Regulators)的组织应运而生,男主的教父穆塔夫正是这个组织的领导。第四季结尾,男主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追捕并杀掉逃犯穆塔夫)
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事件”使北美局势急转直下。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濒于破产,积压了大量货物,其中包括1700万磅茶叶。1767年英国政府与东印度公司谈判,允许东印度公司在爱尔兰及美洲销售茶叶。做为回报,东印度公司每年给英国政府上交40万英镑的收入。这一措施将导致殖民地茶叶价格下降,有效打击殖民地走私及其他竞争者。
英国统治阶级原指望如此廉价的茶叶“将完全压倒美洲人的爱国主义”,从而使他们拥护英国。然而事与愿违。虽然殖民地居民可以借此享用比较廉价的茶叶,但英国的做法引起了殖民地人民的普遍反感。东印度公司在波士顿、纽约、费城等地建立仓库,谋求茶叶垄断,这更激起了殖民地人们强烈的不满。这不仅遭到北美殖民地茶叶走私商的反对,也遭到北美其他商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允许东印度公司控制所有或大部分美洲进口计划的第一步。反英人士利用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贸易垄断权大做文章,声称其最终目的是要独占殖民地所有贸易。
1773年12月16日,一批“波士顿茶党”(The Boston Tea Party)伪装成印第安人,将三艘东印度公司船上价值百万英镑的茶叶倾入海中。这就是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它极大地鼓舞和推动了北美对英国的反抗斗争。
1774年5—6月,英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五项“强制法令”,(1)封闭波士顿港,直至东印度公司所受损失得到赔偿;(2)改组马萨诸塞殖民地政府,停止其自治; (3)制定新的“驻军条例”,条例规定,经总督同意,英军可以自由驻扎在殖民地的旅馆和公共建筑中;(4)在殖民地执行英国法律的官吏不受殖民地司法管辖,必须移交其他殖民地或英国审理;(5)将阿巴拉契亚山以西、俄亥俄河以北的土地划给魁北克,阻止北美殖民地向边疆扩展,允许保留原来法国民法,承认天主教徒的信仰自由和政治权力。
这些法令本身并无不妥,问题在于出台时机不当,而且损害了13个殖民地的利益,加重了殖民地居民对天主教与“反自由阴谋”的疑心。这几项被殖民地称为最后的“不可容忍法”,进一步激化了英国同北美殖民地人民间的矛盾。
1774年北美殖民地人民为反抗英国的五项不可容忍法令,举行了各种抗议活动,表现了空前的团结。1774年9—10月,殖民地代表们在费城召开第一届大陆会议。除佐治亚外,其他12个殖民地均有代表参加,到会者共55人,这是北美历史上第一次涉及如此之多的殖民地的联合会议。
大陆会议通过了《权利宣言》,要求英国政府取消对殖民地的各种经济限制和5项高压法令;重申不经殖民地人民同意不得向殖民地征税,要求殖民地实行自治,撤走英国驻军。如果英国不接受这些要求,北美殖民地将于12月1日起抵制英货,同时禁止将任何商品输往英国。
大陆会议同时还向英王呈递了《和平请愿书》,表示殖民地仍对英王“效忠”。会后,各殖民地开始进行起义准备,训练民兵并贮藏军火。尽管这次大陆会议没有提出独立问题,但它是殖民地形成自己的政权的重要步骤。
至此,如果英国政府能采取抚慰政策,撤销强制性法令,美洲殖民地同英国仍不会决裂。但是英国的决策者们大都没有到过北美,对殖民地的情况所知无多,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外乎王家官员报告,殖民地驻伦敦代理人的证词以及英国人所写的旅行日记等。
1775年12月22日议会通过的《美洲查禁法》宣称反叛的各殖民地不再受国王的保护,并宣布殖民地的一切贸易为非法,没收其船只及货物。英国议会还决定向北美派遣包括德意志雇佣军在内的5万军队去镇压,并断绝北美殖民地的对外联系和贸易,封闭其港口,捕捉其船只。
英国政府的每一个行动都削弱了北美殖民地人民依恋英国的感情,当他们对英国议会的好感化为乌有的时候,就把最后的几缕忠诚系在国王一个人身上。但是国王却热衷于支持英国议会来反对他们,并错误地启用外国雇佣军来镇压北美殖民地。既然所有英国当权者都想摧毁其臣民的权利,那么做一个英国人究竟值不值得,就很值得怀疑了。
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发表《常识》( Common Sense),这是北美殖民地划时代的事件。在此之前,尽管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冲突已持续了十几年,尽管殖民地人民已拿起武器反抗英国,但是谁都没有想过独立,而潘恩的《常识》为殖民地指明了方向。
在《常识》一书中,潘恩从天赋人权思想出发,猛烈抨击英国政府的劣行和政体,批判保守派谋求妥协的立场。他以激昂的文字号召废除王权,建立共和制,启迪人们利用法国、西班牙与英国的矛盾,建立反英联盟,主张北美大陆同英国分离。
他驳斥了想同英国和解的种种论调,指出,脱离英国而独立,会使整个欧洲成为北美的朋友:“我们的谷物将在欧洲任何市场上顺利出售,我们的进口货物一定要在我们愿意购买的地方成交”,同英国的联合会遭致危害和损失,对大不列颠的任何屈从或依附,都会立即把这个大陆卷入欧洲的各种战争和争执。
他认为,和解是个荒谬的梦想,号召北美人民拿起武器,通过革命战争实现独立:“北美独立的时代应该被认为是对它发射第一发子弹的时候便开始了,并且由这发子弹所宣布了。”他大声疾呼:“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就让我们达到最后独立!”
1776年7月,在独立战争爆发一年多以后,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它开宗明义地阐述了殖民地人民独立的权利,即“一个民族解除他们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和上帝意旨,采取独立和平等的地位”。
《独立宣言》庄严宣告根据天赋人权论和社会契约论建立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北美13个殖民地脱离英国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我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的效忠义务,在我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全部断绝,而且应该断绝。我们以自由独立国家的地位,有全部的权利来宣战、缔和、联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独立宣言》使北美殖民地的武装起义转变为一场独立战争,从此以后,独立便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
小说的原著的第四部,差不多对应的就是电视剧第四季。而这部名字,就叫做《秋日之鼓》。我想,这大概就是考验电视剧粉的重要季了。因为如果说前三季是惊心动魄的冒险与重逢,按照一般的“玛丽苏穿越剧”,在Claire和Jamie重逢的那一刻,这个故事就可以画上一个比较完美的句号了。可是《Outlander》的篇幅,是要贯穿一生的。
所以说,这一季非常考验电视剧粉的就是,主角已经不再盛年,两人都已经接近两鬓斑白的中老年了。登船时,克莱尔和詹米已经结婚24年。按照小说时间线推算,Claire应该是51岁,Jamie则是47岁。他们将要在新大陆艰难地开启新的人生。但是作为原著粉,看到下面几张图被拍出来,还是很感动的(原文:“当我的身体终结,我的灵魂仍然是你的。克莱尔——我用我在天之灵发誓,我不会离开你。”
阵阵微风吹起身边的栗子树叶,夏天的气味在我们四周升腾;松树、青草,草莓,被太阳晒暖的石头,还有清凉的河水,以及紧紧靠着我的他的身体的熏香。
“一切都不会消失,英国姑娘;只是换了一种形式。”
“你说的是热力学第一定律。”我擦了擦鼻子说。
“不,”他说,“我说的是信念。”)
Jamie 在来到了美国后,和Carie 决定留下来,也是为了离Briana“近”一点,当然,他们后面会再次团聚的,只是他们目前还不得而知。
目前只播到第一集,但是影响他们整个家族命运的反派斯蒂芬已经出现了。Jamie一时好心就了他,但是斯蒂芬是个没有道德观念的强盗,不仅造成了Jamie他们的经济损失,接下来还会给Briana带来很大伤害。。电视剧应该会按照原著拍,但是这部分我真的不太忍心看。虽然作者这样布局也是为了体现人生无常吧。第四季以后,主角一家的命运会更加错综复杂。然而,只要Jamie 和Claire还在并肩作战,一切都没那么可怕了。
So touching.
和原著小说相比,这一季的改动挺大的。说几个印象深的地方,谈点个人看法吧。
1. 穆塔夫一直活着。
本来,小说里穆塔夫死在了卡洛登战场,以后几部小说里,詹米回忆起穆塔夫,和回忆父亲是一样的感受。
但美剧让穆塔夫活了下来,不光一起和詹米坐牢,还巧妙的安排他们在美洲“偶遇”。而且,穆塔夫还取代了小说中邓肯·因内斯那个角色(因为坐牢失去一根手臂,免于被流放到美洲做契约奴,后来和詹米一起追踪小伊恩来到美洲,再后来受詹米之托协助约卡斯塔姨妈),还让穆塔夫成为抗规者的首领,然后又回到邓肯·因内斯的“轨道”,又和约卡斯塔姨妈对上了眼,下一季显然要结婚啦——结婚倒是回到了原著的主线上。
这个改编主要是因为前两季里观众对“穆塔夫”这个角色的扮演点赞呼声高的缘故吧。小说里对他的着墨其实没有那么多,但演员在剧中很出彩。个人感觉这个改编还比较合理,至少让美剧的节奏紧凑了很多,主要演员的卡司清单也就可以节约啦。
2. 12岁的威廉一直记得马夫。
原著小说第四部里,12岁的威廉和约翰大人来到弗雷泽山庄时,完全不记得詹米了。小说第七、八部我们可知,威廉记得小时候的片段,但一直没有把马夫麦肯、12岁时见到的弗雷泽先生联系起来,还是在惊人的父子相见后才慢慢“拾起”了这些片段。
小说合理吗?还是美剧更合理呢?
我的观点:美剧的改编,更多是迎合了人类“认知进化”的需要。
(暴露年龄了)对比起来,我自己的记忆水平在同龄人中算是开化较早的,但我的记忆水平和威廉差距不大。
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位“好心的女士”来拜访我家,当时我家很穷,我妈妈让我叫她“姨娘”(就是“姨妈”的意思)。她送给了我一盒24色彩色水笔,还有一只封面画着女孩站在花瓣里划船的文具盒;两样礼物上都没有中文。我妈珍而重之,只许我们偶尔拿出来看看。我在二年级读了安徒生童话后,才猛然意识到文具盒上画的是拇指姑娘。一晃几十年,那两样东西的模样我仍记忆犹新,但完全不记得那位“姨娘”是谁。
半年前,开车陪着妈妈和我自己的“姨娘”(妈妈的亲妹妹)回老家看祖坟时,我提到了这件事。我妈完全忘记了水彩笔文具盒的事(真怪),但我说到大致年份以及称呼时,我妈和姨娘都十分肯定地告诉我,那是她们俩舅舅早年就出国的女儿,幼年时和她们很亲厚,曾经回过国一两次。
可见,小说中威廉的记忆是有依据的。
然而,大家可能都会常听到周围有人说“如今小孩儿比我们那时候聪明多了”。这句话并非主观臆断,是有科学依据的。如今的信息爆炸时代的孩子,大脑开发时间的确要提前了,记忆的保持方式自然也会不同。我时隔两年去美国,见到不过6岁的小侄子,他竟然能和我清晰地一起回忆“你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他管4岁叫小时候)你带我去迪士尼,我们一起做船的事?”将心比心,我6岁时不会像他记得那么全面。
所以,美剧里的威廉也记得更多事了。我认为这是“与时俱进”的改编。
3. 美剧弱化了詹米寻找失散的契约奴狱友的过程。
当年和詹米一起被送往美洲的阿兹穆尔监狱的狱友,是詹米后来到美洲大陆寻找第一批弗雷泽山庄住户的目标。小说第四部里,他们看到那片心仪的土地;克莱尔担心詹米再回苏格兰寻找佃户而死在苏格兰(她在现代见过那块詹米的墓碑——其实是弗兰克设置的),詹米说,“你说的对,我不可能一个人办得成。不过,我不认为我需要回苏格兰才能找到我的定居者……我的人——和我一起在阿兹穆尔监狱坐过牢的人,他们已经在这里了。”
所以,詹米在弗雷泽山庄安居下来后,就派伙计四处去寻找狱友,并非是美剧中描述的那样,遇到抗规者的反对,还遇到一开始说NO的穆塔夫。
个人认为,这个改编第一是为了缩短美剧时长,第二是抹去了詹米墓碑的疑问。也算是理由吧。
但这让剧情缺少了力量感。小说第四部其实是一部充满力量的篇章,描述黑人的部分让我想起《汤姆叔叔的小屋》,描述定居者的篇章更充满艰险。美剧为此略去了很多艰辛的生活细节,比如詹米冬季外出狩猎,因为狱中留下的腰疾发作,只能在雪地里躺着,幸亏克莱尔赶到的艰险故事。当然更别提还有大量的早期定居生活的细节,苦中作乐的细节。美剧把那个林中木屋的生活拍摄得有点像是我们想象中的度假屋。个人感觉是比较遗憾的。
这么一拍,越发让男演员(山姆·修汉)像个冒充大龄的奶油小鲜肉,只会摆酷秀身材,看不出什么生活的沧桑了。
4. 戒指。
原著小说中,邦尼特抢走克莱尔的戒指,是抢走了弗兰克的那枚金戒指。另一枚戒指(原著小说写的是詹米为她做的银戒指)被她吞了下去。但美剧改成邦尼特抢走了美剧第一季詹米用旧钥匙打的铁戒指,后来让布丽安娜看见。
个人感觉这个改编有点诡异——很没有必要,而且反而不合理。邦尼特应该抢值钱的东西,那枚铁戒指有什么值钱的呢?
5. 约卡斯塔姨妈家的黑奴冲突。
原著小说中,身无分文的詹米刚刚投靠到约卡斯塔姨妈家后,两人之间带着麦肯齐家族特点的互相算计,还有亲情至上时的出面维护,以及遭遇的各种黑奴问题,写得非常细致。总之就是一句话,家庭亲族之间的关系远非如此看上去那么简单。但美剧里基本没有过多展现,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6. 布丽安娜在现代社会和罗杰的关系。
小说里布丽似乎没有美剧描写的那么“中二”,她和罗杰之间的交流是很多的。也有大量的书信往来。在现代社会里,在穿越这件事之外,两人的交流非常多,彼此也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但两人一开始都有的顾虑是:他们之间的情感是否是因为那个秘密才拴在一起的。美剧里几乎没有提到这一层顾虑,也许是为了迎合如今的口味吧。但我觉得小说里写得挺好的。
7. Bear Killer
小说里,詹米被印第安人叫做“猎熊人Bear Killer”。因为他杀死了一头真正的熊;而且是被几个印第安人追踪了很久的熊。但是在美剧里,变成詹米杀死了一个披着熊皮、被族人抛弃的印第安人。让我不由得产生“WTF,这该不会是为了省CG的特效费用,干脆让人扮演,就说是披熊皮的人吧?”
詹米是因为Bear Killer这个名号在印第安人中得到尊重的,要仅仅是杀了个人,应该没那么大效果吧?而且,詹米事后把熊送给了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为了感谢他,回赠给他了熊皮(克莱尔的取暖最爱),和用熊爪做的饰物。这个饰物,小伊恩留在莫霍克部落里,詹米留给了他作为护身符(上面有勇士罩着的意思);再后来又由小伊恩转赠给了威廉。算是情感的传承呢。没有了。真可惜。
8. 约翰大人
美剧里,男演员部分,个人感觉表演最好的就是约翰大人。演员的眼神嘴角都是戏,比男主要流畅得多。幸运的是,关于约翰大人的戏份改动得也很少。弗雷泽山庄相见那一场基本忠实原著;就是少了一点点:德国移民穆勒一家以为麻疹是印第安人传染时,带着族人要杀来,刚刚大病初愈的约翰大人坚持要陪着克莱尔在屋外一起应对,因为他会德语,而且他认为“不能躲在女人后面”。后面和布丽安娜在奔流种植园期间,约翰大人和布丽安娜订了婚(小说里更戏剧化),陪着布丽安娜去监狱探望邦尼特,被邦尼特的接应打伤,脑袋开瓢,后来还是克莱尔为他救治的。对了,小说里布丽安娜是凭借自己在现代社会里的经验,看到约翰大人的一些举止推测出他是同性恋的,而不是像美剧里那样直接目睹了活色生香的那一幕。我认为那完全是Starz付费电视台一贯“博眼球”的拍摄才改编的,汗。
——顺便说一句,小说里,詹米和克莱尔是在布丽安娜生产前赶回来的,克莱尔亲自为女儿接生的。小说里詹米光荣升级成外公,那部分描写惟妙惟肖,先前的愁苦一扫而空,“好吧,如果我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至少我能确保孩子的外公是谁!”没有了这部分,也挺遗憾的。
9. 里奥加尔的见面。
小说里,布丽安娜穿越回去后,那是准备十分充分的,一路男装上路,骑着马去了拉里布洛赫,在那里自然是见到了詹妮和伊恩,以及她的一堆表亲;小说里还有大量布丽安娜听姑妈、姑父讲述父母的情节。关于里奥加尔,那是布丽安娜刚到拉里布洛赫,就遇上了来讨要生活费的里奥加尔;听到里奥加尔的辱骂,她当场揭穿了里奥加尔当年谋害母亲是女巫的故事,让一直蒙在鼓里的詹妮十分悔恨(小说里詹米也不知道里奥加尔谋害克莱尔的事;克莱尔一直没有说)。
美剧的这个改编,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出演詹妮的演员没有参演本季吧,直接就以“詹妮去接生不在家”为由搪塞过去了。反而增加了很多里奥加尔的戏份。我觉得美剧里从另一面描述里奥加尔作为一个生活不易的单亲母亲的生活,和小说里玛萨莉的口述挺一致的。个人感觉,这个改编算不得太突兀,而且也没改编主线故事,接受。
此外,还有很多细节,就不一一列举了。美剧里还增加了不少费格斯的戏份(第四部小说里费格斯出场很少),还有小伊恩的戏份,这也是美剧要保持卡司阵容的方式可以理解。
个人感觉,饰演女主克莱尔的凯特瑞娜·巴尔夫(Caitriona Balfe)比饰演男主詹米的山姆·修汉(Sam Heughan)的演技好很多。大C饰演年过50但倔强勇敢的克莱尔时让我觉得更真实一些。她和布丽安娜在一起时的母女关系很自然,特别喜欢布丽安娜对她讲述自己被强奸那一幕时大C作为母亲的情感流露,比女儿还要伤心,却更希望先安慰女儿的模样,很真实。相比之下,山姆·修汉就生硬多了,和布丽安娜在一起的表演总是很尴尬;脸上的表情总是那么几样,太刻意,典型的电视剧脸。小说里的詹米在和州长、姨妈打交道时明明是个老狐狸,在美剧里就像个勤务兵和姨妈的老情人。真遗憾啊。
当然啦,我这都是个人观点,不想毁灭大家心目中的小鲜肉形象;也许人家是按照导演要求继续嫩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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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戴绿帽,还帮人把孩子养大,最后居然突然就领盒饭了,绝对是此剧最惨,没有之一。感觉女主对Frank还是有感情的,如果是现实生活,应该会跟他再要个孩子,编剧这么编并不合情合理。当然,如果编剧认为Frank的祖先造了太多孽,所以Clair不可能再爱他,那就另当别论了。
感觉frank和克莱尔生活在一起20年完全是因为布丽安娜,当初克莱尔怀着孩子回到现代的时候就明确说想自己一个人生活,想离婚,但是frank坚持要在一起,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发现自己不育,无法生孩子,能有一个小孩儿是他毕生的愿望。小说里有提到frank一直有外遇,至少克莱尔就知道五六个不同的人,而比莉安娜也在frank钱包里发现别的女人给他的字条。我觉得事态发展到这样,都是必然的,面对毫无感情的克莱尔,frank很难不去找其他女人,而克莱尔心中有着jamie,而frank又跟黑杰克一模一样,真的也很难再爱上他。所以说,不能说谁背叛了谁。
女主是自愿穿越的吗?什么是找个不爱的女人?女主给过他选择,也做到了先讲明一切事故,一切选择全是frank自己能够控制的,但是这样的一个男人许下了承诺,却做不到下半身失控,在即存婚姻的状态下,还是老婆活生生在家庭的状态下,长期不归家,把一个小三带回家侮辱女主,谁更可耻?我瞧不起任何一个做小三的女人,尤其是明知道别人有家庭的情况!更瞧不起没有担当,谎话连篇的男人,把肉欲遮掩在“爱情”,请不要侮辱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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