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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恐惧  惊悚 / 致命内情

90人已评分
很差
1.0

主演:理查·基尔爱德华·诺顿劳拉·琳妮约翰·马奥尼阿尔法·伍达德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特瑞·欧奎恩安德鲁·布劳尔斯蒂文·鲍尔乔·斯帕诺托尼·普拉纳斯坦利·安德森毛拉·蒂尔内乔恩·塞达瑞格·罗杰斯肯尼斯·提加尔DiannBurns莱斯特·赫特RandySalerno兰德尔·斯莱文迈克·巴卡雷纳LennyWilson

类型:剧情悬疑犯罪导演:格里高利·霍布里特 状态:HD中字 年份:1996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8.5分热度:953 ℃ 时间:2022-12-01 18:23:33

简介:详情  芝加哥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城的恐怖血案。当地一间教堂的主教罗森惨遭杀害,身上被刻上神秘数字,警方逮捕了当时在场身染血迹的犯罪嫌疑人阿伦( Edward Norton 饰)。马丁(理查•基尔 Richard Gere 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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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加哥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城的恐怖血案。当地一间教堂的主教罗森惨遭杀害,身上被刻上神秘数字,警方逮捕了当时在场身染血迹的犯罪嫌疑人阿伦( Edward Norton 饰)。马丁(理查•基尔 Richard Gere 饰)作为阿伦的辩护律师,和他的前女友检控官珍妮特较上了劲  马丁并不在乎事实,他为阿伦辩护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赢得官司,让自己一战成名。而珍妮特作为正义的代表当然寸步不让。珍妮特(劳拉•琳妮 Laura Linney 饰)调查得知罗森主教生前曾对阿伦等人进行性侵犯,而阿伦关于自己患有“时间失忆”症的辩解亦显得荒唐,关于他提到的凶案证人一直都未找到。珍妮特认为杀人动机等一切证据俱全。  马丁借口阿伦患精神病使其成功脱罪,然而,一切皆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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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是种神秘

    在看过几百部电影之后,还有电影能在最后结尾处给我惊天逆转的感受,真是难上加难,但无疑这部电影做到了,而且是部1996年的老电影。如果我在若干年前就看过这部电影,我想相当一部分悬疑电影就不会给我惊艳的感觉了。

    n看电影之前看了豆瓣的电影介绍,主教、性、谋杀,再加上懦弱的Aaron(Edward Norton饰),这种神父性虐待儿童的情节很容易就猜出来。现在好莱坞把精神分裂患者谋杀的悬疑片已经类型化了,用滥了很难再出彩,但回到96年我相信这种故事情节还是很新颖的,说不定这部片子就是精神分裂患者谋杀案的鼻祖。在电影的开头,Martin(Richard Gere饰)还认为凶手另有其人时,我就知道是他干的,对这种精神分裂患者的电影实在不陌生。在看到Janet(Laura Linney饰)逼问医生做伪证时,我就猜到要在法庭上逼出Roy现身,不过其实细想,即使出现这一幕严格来讲也不能证明他是真的精神分裂患者,也有可能他是伪装的。看到Aaron就要被免于判罪时,让我不由得想起上一部看过的悬疑片《致命ID》。如果说Aaron因精神分裂杀死一个坏人但却无罪释放而情有可原,律师保护好人人格不被判刑,但怎么保证杀人的邪恶的人格不会消失?这就让我想起《致命ID》里的一个精神分裂者杀死了若干无辜的性命,因为律师的辩护免于监牢而送去医院的途中,邪恶的人格没有死却又开始杀人。正当我考虑这个问题,而感叹电影仅是止于这个很普通的层次时,没想到看似圆满大结局的结尾却给我一个意想不到的大震惊。

    n“编筐编篓全在收口”,我特别欣赏的电影就是在最后五分钟内给你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却十分合情合理的大转折,把这部电影的层次一下子拔高了。这部电影展现了当权、宗教的丑恶、虚伪;精神分裂患者的孩童时悲惨遭遇,但让人想不到的是最后情节,让人纳闷:到底是Aeron一直都在伪装精神分裂还是Roy(凶残性格)最后杀死了Aeron(懦弱性格),完全占据了Aeron的身体?

    n电影通过主人公之口似乎表明Aeron其实一直在伪装,他就是彻头彻尾的杀人犯,很多观众也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据此认为如果结局是这样,那就影响了整个影片的立意高度,前面对上流社会的讽刺、对精神病患者的同情和照顾都不再有意义了,我也同意这种观点,如果这就是真相,那么对精神分裂者的关怀倒被利用,成为最受讽刺的事了。尽管有网友找出以前隐藏的线索来证明Aeron是在假装,但是我的观点真相是后者:即Aaron是精神分裂症患者,Aaron脆弱的心灵在被不断施压,步步追逼的情况下,软弱的Aaron那一面被凶残的Roy逐渐占据,Roy成为了他的主要性格。

    n我们姑且假设Aaron一直是深藏不漏的Roy,如果他始终是骗子,那么以前的故事情节就有不合理的地方了。比如,Aeron第一次变为Roy,是在医生进一步追问Linda时,这时摄像机很快就要没电时差点没有录下来,如果他是装的,应该愿意被录下来而不是趁着没电的时候;还有Martin第一次碰见Roy时,没有录像机,只有碰巧进来的医生打断。就是因为没有录下来的证据,Janet才不相信他是精神病的假设。可以说,Aaron假装是精神病想逃脱杀人嫌疑的做法是非常冒险的,如果没有好律师愿意相信他是无辜的,他是必死无疑,所以当初检察官认为这是有铁证的案子,99%的人都认为凶手就是Aaron。大家想一想,如果Aeron是一个演技高超,智商一流的凶犯,为什么会用这么蠢笨的办法杀死主教,自己还在现场,被人当场抓住?难道用毒药或伪造车祸任何一种方法都不会把自己身陷囹圄的风险增加这么大?因为他采取伪装的手法而又逃脱法律制裁,有几个关键点是他控制不了的:

    n1 一个愿意相信他而又有能力的好律师,Martin也说了如果是法庭随便指派一个律师,他就死定了。他的性命全维系在一个关键律师身上,而且他还不能直接透露给律师色情录像信息,请问他是如何未雨绸缪的?

    n2 录像带的发现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线索,而这个证据是黑人助手按Martin指派示去搜查Aaron房间,“恰巧”他的朋友Philip正在找录像带而得知的,我们可以试想如果Philip那天那个时候没有在他家,我相信这个惊天秘密是不可能泄露的,因为录像带在主教家里。后来Martin是如何轻而易举的就找到了这盘至关重要的录像带,也是一笔带过,我还无从而知。

    n也就是说秘密的录像带必须曝光,才能让Aeron当庭变身为Roy,否则Martin都无法证明他是精神分裂者,而录像带的曝光Aeron并没有事先做任何准备。他只是在主教胸口刻下一个书的索引号,那么这个智商超级一流、骗过所有人的凶手是做了什么手段让他无罪释放的呢?答案是:没有。一切情节发展都是巧合,或者在Martin孜孜不倦的努力下得到的。如果任何一个关键点都没有按照电影里来走,Aeron都将死罪难逃。如果Martin没有主动做他的辩护律师;如果Martin没有派黑人去查Aeron的房间;如果Philip那天那个时刻没有在Aeron的房间;如果Martin没有叫医生对他做长时间的心理检查;如果Janet没有当庭曝光录像带;如果Martin没有叫Aeron上庭;如果Janet没有在庭上言辞激烈的刺激Aeron。要这么多的如果都发生,Aeron才能逃脱谋杀罪名,请问一个绝顶聪明的罪犯会这么蠢吗?

    n我们再来看看Roy的行为模式:凶残、粗暴、头脑简单、满嘴粗话、言语大大咧咧,如果这是他的本来面目,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诡计多端的罪犯啊。诡计多端的罪犯是Unsual Suspect里的Kevin Spacey这种深藏不露的样子。而且要查询他的平时面目,问问见证他成长过程里的朋友,唱诗班的alter boy就可以了。从录像中看,他是行为缓慢的Aeron,而主教显然是认可这就是平时Aeron的行为模式的。如果Roy才是一直以来的Aeron,那他要从很小的时候就装出可怜巴巴的Aeron?从小他就知道伪装的作用了?如果他表现出Roy,主教就不会逼迫他来做色情表演了。就是因为平时的懦弱才让他分裂出一个虚拟的Roy,来满足自己的愤怒。影片最后Roy还大大咧咧的要和Martin做朋友,Martin走了之后还大声呼喊说着语无伦次的话,这是真的Roy,但是不能说明Aeron是在扮演Roy。有人会问:Roy为什么说从来没有Aeron呢?那不是说明Aeron在假装吗?在我看来,这是Roy对Aeron抨击的话,就如同上次和Martin第一出现时Roy说Aeron是娘娘腔一样,因为Roy想要完全占领Aeron,在心理上把Aeron消灭,取代他,所以他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灵魂。

    n所以不管怎么看,说Aeron没有精神分裂,一直以来他是蓄谋已久以假装精神分裂者逃避法律制裁是解释不通的。

    n我认为最后的真相是Martin为了维护Aeron,必须残忍的激出Roy,可是没想到却害死了Aeron,Aeron完全变成了邪恶的Roy,这是Martin远远没有想到的,而不管是哪个结果,这个两难选择他都输了。如果说之前我还在考虑是给四分还是五分的时候,就因为这最后的结局,必须给五分。大部分观众按照电影表现的来相信Aeron是真正的杀人犯,就完全低估了电影真正的包袱。最后Martin的心情是很复杂的:悲凉、从心底而起的寒意、束手无策的无力感,他也终于开始怀疑电影开头他告诉记者的什么是真相,他当初认为真相就是律师所承上的故事,但是他现在明白原来律师也成为故事里的角色,到底是他在玩故事,还是故事在玩他。

    n关于演员,演的最好的无疑是Edward Norton,虽然对他总是咧嘴的笑容感到审美疲劳,但他饰演邪恶的Roy的眼神实在吓人,个人觉得这是我看到他演技最棒的电影。他在后来的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也出演了同样类型的角色。后来看介绍才得知Edward Norton是凭借这部电影才走上大明星之路的。Richard Gere的招牌笑容实在没有差异,在麻雀变凤凰里就用过多次了,总是扮演大老板,大律师等成功人士,表演风格和戏路太窄。Laura Linney那时真年轻漂亮,今年奥斯卡女配角提名,这部电影是她首次登陆荧屏的电影,表演可圈可点。

    n想看点血腥但不是滥杀,想要悬疑,有点恐惧但又不恐怖,这部片子正好,这是一部需要动点脑子的片子,尤其是影片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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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序

    觉得我分析的还有点道理的朋友,可移步看看我对《禁闭岛》的影评《真相只有一个》

    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3646441/,这是我在豆瓣的处女影评,也是我的精心之作。

    2017.7.15nn-----------------------------------

    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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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悟周&周六
    冲着Brad pitt去看《搏击会》,你会失望的;冲着Richard Gere去看《一级恐惧》,你也会失望的。

    因为在这两部电影里,Brad pitt和Richard Gere反倒成了花瓶,初出茅庐的Edward Norton爱德华诺顿才是最吸引眼球的。可以肯定的说,没有谁看了这两个片不会不喜欢上他。

    Edward Norton几乎都快成了双重性格分裂专业户了,但凡这种类型的角色找他,绝对错不了,他依然会像1996年在《一级恐惧》中的debut show一样,给你惊喜。

    我玩笑自己说,要不要把“孙悟周”这个名字改名为“爱德华诺顿·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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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青蕉
    【噢我决定还是要正正经经写点东西的再这样咸湿下去我有为青年的形象就要彻底崩坏了呀!握拳!(那便去做吧!大人!!)】

    好,那么今天就让我们讨论一下,关于Edward Norton在这部电影中性符号意义。(咦?。。。)


    好了那些露出淫荡表情的同学把口水吸溜回去,严肃点严肃点!(敲桌)首先我们假定一个大前提,那就是接下来我们的分析将建立在一个大前提上——根据咱们弗洛伊德大神的理论,人类的一切思考、行为、潜意识或者不那么潜的意识都跟我们肚脐以下大腿以上内块小器官有着强烈的联系。很好,那么我们也就暂时认定,当我们进行某项活动,比如观看一部电影的时候,除了消磨时光、秒杀零食、勾搭伉俪之外,也包含着我们潜意识的性诉求。诉求对象一般来说都是男主角或者女主角,当然也可以是非人类(比如《变形金刚》的擎天柱。。。噢噢噢光是名字就已经不行了呀!!)。不论我们自己身为男性或女性,一部电影都让我们同时体验双重快感:既可以代入同性角色也可以代入异性角色,在征服与被征服间欲海翻腾欲罢不能。(喂)

    一般来说,在很多爆米花电影里,这种性符号都是显而易见的,女性角色比如《热情似火》的Marilyn Monroe或者王晶的追女仔系列中的系列女仔(红唇、大胸、楚楚可怜),男性角色比如SB的狄龙姜大卫吴宇森的双枪周润发(刀、剑、枪支火药和所谓的忠义勇都是性符号的延伸)。但某些时候,一部电影,特别是重心不放在情感表现的电影,它的性符号却隐藏得比较偏僻。(我还是要说《变形金刚》。。。丫一边冲锋陷阵一边被路上的同类异类统一瞄准高呼“射他射他”的场面是多么的……啊!!丫还能变形!欧不我都不好意思说下去了~捂脸)

    好了各位同学请戳破头顶内些【出现了擎天柱X威震天的】幻想泡泡,我们继续。回到这部电影之前我想再提一个问题——诸位在消磨时光、秒杀零食、勾搭伉俪的间隙中观看一部电影的时候,有没有出现过以下情况:男主角或女主角明明演技不差长得也美型,但似乎在全片时长里都在真诚的扮演透明人,而大家闪亮的眼睛完全盯在了配角身上?是的!你发现了!性符号被神秘的转移了!这就是所谓“主角是拿来演戏的配角是拿来花痴的”理论出处!But,why?让鄙人在这里简单粗暴的总结一下,真相是唯二的。其一,主角的气质不适合担当性符号的承载物,比如各种少年热血主题,主角更重大的任务是激发读者的斗志啦梦想最高啦燃烧の魂啦之类的东西,相对来说他更像是一个无性别的,或者说性别尚未开化的孩子。这个时候,创作者就不得不另外制造一个性符号,以满足观众们习惯性的寄托。(举个不那么妥帖的例子,《灌篮高手》里的樱木,哪怕他再怎么对着晴子发嗲观众们也是笑笑就算的,因为内种心理实在是像小盆友要玩具而非青春期性冲动。而流川枫哪怕不对任何女人发情也是通身费洛蒙横流,别说仙道了我觉得安西教练都是暗恋他的哇哈哈哈哈哈~【被爆头。】)其二,就是配角实在太抢戏而主角的身份设定又没有足够的表现空间,这也就是今天这部电影反映的重大课题。(啰嗦了这么久终于进入正题……哇居然还有人在听,鄙人很欣慰。)

    首先让我们看看本片的男女主角,Richard Gere X Laura Linney ,咋看之下男的帅女的美,男主角更是早年公认的性感代言人。但是为毛,所有人,除开死忠粉丝之外的所有人,津津乐道的都是Edward Norton?是的放在当年的环境和年龄下他演技的确惊人,但观看一部电影的时候你真的仁慈到把初出茅庐演技空间等等都纳入到我最喜爱男演员的考量范围么?不!你的脑子来不及考虑那么多,别忘了同时你还在消磨时光秒杀零食勾搭伉俪呢!那么,再一次,why?

    让我再次简单粗暴的总结一下,原因就是,这个日后的人格分裂代言人,通过角色设定和先天皮囊后天演技,有意无意的涵盖了本片所有可能的性符号。

    让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

    初登场的ED是艾伦,满身鲜血跌跌撞撞,受惊小兔子似的被象征强权和征服的警察围捕(警察本身就是性暗示的利器!)。之后他洗净污垢出现在监狱,金发碧眼纤细白暂,口齿不清结结巴巴,再配合无助的眼神和无辜的笑容,除了性别不对之外简直就是男性特别是西方男性最爱的天真美人典范。柔弱甜美的肉体被拘禁被审判本身就是一件刺激荷尔蒙的事情,内水汪汪的蓝眼睛门板儿似的单薄身材与加大号粗糙囚服镣铐缠身之间形成了隐秘而强烈的SM暗示。相比之下,总是黑着一张脸做男人状坚强状的女律师是多么不显好啊!(现在你知道女主角的光辉被谁抢走了吧~~ = - ,=)
    于是,不出意外的,圣母女观众、御姐女观众、不想承认但潜意识有想法了的直男观众、中意M的强势基佬和热爱小白受的腐女们(喂)已经被招至麾下。

    接下来峰回路转,艾伦忽然基因突变成了罗伊,用一句老段子来概括就是“小白兔兽性大发”。很好,我想这个时候已经很明显了:狠劲的眼神!嚣张的语气!超强的攻击性!还有超级经典的邪魅一笑!(不许笑场!)这是神马?这是最原始的男性魅力!费洛蒙的致命一击!虽然出场时间并不长但已经足够他抢掉所有关于Richard Gere 的性幻想分数了。相对于一个头痛胸闷感情不顺跟我们日常状态过于接近的律师,任谁都愿意将情感投射到更放肆的角色身上去。至此,少女心观众、X饥渴观众、终于可以大方代入的直男观众、喜欢S的犯贱基佬和中意强势攻的腐女们(喂!)也翻墙而入。

    再然后,终极boss登场,这一回他不是艾伦(从来就没有艾伦。。。),当然也不是罗伊,要是认真说起来,可能是加上了天才智力的罗伊。天使面孔魔鬼心呐~真相浮出水面的那一刻ED的表情是多么的精彩啊!!羞涩单纯的笑容还未退去,眼睛里却突然换了一个灵魂,这样的高智商罪犯还能让人说神马?够了,自认变态文艺女青年观众、崇拜高IQ高EQ的男女观众、心怀不轨的别扭基佬和期待邪魅攻受的腐女们(有完没完啊!)可以圆满了。宇宙人民纷纷发来贺电!

    至此,除了少数人妖和熊男爱好者没有被照顾到之外,我想大家都应该各取所需了吧~~同学们走之前不要忘了把桌子上的口水擦干净先……下课。


    【好了写到这里我知道这篇影评又再度崩坏了修复不能了吟霜你说这是为神马为神马啊!!= =||||让我再去面壁一下主啊你原谅我吧我还是想当有为青年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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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米
    这篇影评,纯属为了完成老师的作业~

        怀着对法律的崇敬,总认为法庭是一个发掘真相还世间正义的地方,而影片开头,就赤裸裸地告诉观影者:“想讨回公道就去妓院,想受人凌辱就去法庭。”在这部影片中,一场以正义为名的审判,所谓正义与邪恶的交锋背后充斥着各种人性的丑恶面,大主教的伪善,律师的名利,州检察长的私利,女检察官的职位。而这些人统统都在这个法庭上遭受凌辱和审判,唯独真正的凶手最终逃离了法律的制裁。且不讨论艾伦杀死大主教的行为是否师出有名。来看一下这部影片中所反映的美国司法制度,讨论一下最终凶手没有收到法律制裁的制度因素。
        辩诉交易制度:从影片的一开始,马丁律师就开始与州检察长为他的委托人潘乔伊进行辩诉交易。检察官助理愤怒地指出,潘乔伊是个亡命之徒,贩毒、敲诈、洗钱。看起来是十恶不赦之徒,然而马丁律师强调了“涉嫌”,这个词不仅体现了无罪推定的原则,更是基于律师对于检方证据不足,指控很难成立而胸有成竹。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时候,检察官更倾向与选择辩诉交易来避免败诉的危险。果然检察官提出了他的价码:一百五十万,他得离开本州。马丁律师在与潘乔伊交流中,也告诉他最好要接受这个建议,除非他想用两年时间上诉。辩诉交易制度在此看来是一个三赢的模式。检察官不用承担高成本审理后,嫌疑人被判处无罪的风险,能够致力于更加严重的犯罪的诉讼。而嫌疑人也免去了长年累月的官司之苦,避开较重的刑罚。而代理人也可以在最后确定的嫌疑人支付的金额中获得四成(该影片中对该案的提成)。之后影片又提到:潘乔伊表示,两个月前,警察找到他,要他帮助警察指控阿德马蒂纳,然后提出交换条件,也是让他离开本州(而不追究他的犯罪行为)。这是采用辩诉交易的另外一个原因,为了在对其他更严重的犯罪的起诉中获得该被告人的合作。
        所谓的辩诉交易,是指检察官与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经过谈判和讨价还价来达成有被告人认罪换取较轻的定罪或量刑的协议。辩诉交易制度是最能反映美国刑事公诉职能特点的制度之一。美国的检察官公诉职能的独断性表现于此。辩诉双方达成协议之后,,法院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审判,而仅在形式上确认双方协议的内容。如今美国有90%的刑事案件是通过辩诉交易制度完成的,也就是说,事实上需要陪审团进行法庭审判的案件只有10%。这对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有着很大的帮助。美国前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曾说,如果辩诉交易在所有案件中的比例从当前的90%降到80%,就需要配备双倍的人力、物力,包括法官、法庭书记员、法警、陪审员和审判场所等。然而对于辩诉交易制度的反对之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很多人认为,辩诉交易制度损害的司法的公正,让本应接受法律制裁的犯罪者逍遥法外,而受害者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辩诉交易制度在美国的普遍实施有其背景。案件繁多而如果每一桩案件都要经历召集陪审团的过程,将会使得案件的结案率大大降低,导致案件积压,加重了司法系统的负担和控辩双方的负担,而一些亟需得到经济补偿以进行医疗甚至生存的受害者由于案件的无法审结而陷入生存困境。这是一场关于公正与效率的博弈。“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当然在辩诉交易制度的使用上,美国法律也作出了限制和要求,以保证正义的实现。
    在我国是否应当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对于我国来说,近年来,案件数急剧增长,给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也规定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分流方法。那么对于是否能够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呢?2002年4月黑龙江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借鉴美国的辩诉交易处理孟广虎故意伤害案件,引发了媒体、法学界对辩诉制度引入的关注和讨论。而我认为,辩诉制度的引入,最大的一个障碍点在于司法系统的公信力缺失以及民意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过于严重。我国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愈加深刻,愈明白司法系统中存在的种种不公正现象,引起了极大的民愤。而中国千百年来的道德传统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有罪必究,辩诉交易制度在民间更易被看做是“以金钱换自由”“钱权交易”云云。对公信力已经极其薄弱的司法体系又将会造成多大的打击也不得而知。正如死刑的存废问题一样,将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因此,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如何以专家的话语权填平民意的鸿沟,存在很大的难度。
        律师制度:马丁在看到艾伦被捕的消息之后,职业敏感性告诉他这将是一个抢手的案子,当时他想要接下此案的缘由并不是什么伸张正义,而仅仅是为了出名,为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在查到艾伦下落的时候,他迅速地会见了艾伦,并且要求成为他的律师,免费提供服务,并表示能够为他免除牢狱之灾。马丁的话语中也透出了,如果艾伦不接受他而使用费用便宜的公设律师,将要准备把牢底坐穿。这也体现了美国社会的一个现实,有钱人才能聘请得起大律师为其辩护,并经过众多律师的头脑风暴最终免于牢狱之灾,而穷人只能接受法律援助,而援助质量不高,而不得不接受严苛的处罚。
        美国的律师享有很高的权利,在该片中当马丁轻松的来访于关押艾伦的“看守所”,狱警没有任何阻挠,也没有要求出示任何证件。律师会见其当事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马丁还可以深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第一次调查,对看守犯罪现场的警察出示了证明文件,然后警察仅仅告知了他,注意保持现场的原状,就允许他进入现场调查。之后马丁怀疑有第三人作案时,为了探明案情深入取证甚至“抓捕”证人阿力。马丁在法庭上援引美国宪法修正案传唤州检察长作为证人得到了法官的允许。而我国的律师则局促的多,律师在侦查阶段没有阅卷权,不能调查取证,甚至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也受到侦查人员的在场监督。在这种强职权主义模式下,刑事辩护律师很难放开手脚,为委托人争取应有的权利。
        特权规则: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特权是委托人有权拒绝透露与组织他人透露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秘密交谈。所以,马丁律师在与艾伦会谈时,能够无所不说,甚至教他如何摆出一副无辜的面孔以博取陪审团的同情。美国的华尔兹教授指出:“特免权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某些关系,宁愿捍卫秘密,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有重大关系的情报,例如很难想象有什么事情比‘律师——当事人’特权更能阻碍事实的查明。此外还有医生与病人之间,夫妻之间,神职人员与忏悔者之间的特权。这些特权保障了社会一些基本道德的存在,使得社会机器能够平稳运行。如果这些特权得不到保障,那么社会一定会陷入一场令人恐慌的信任危机。这也就是本片结尾的时候,艾伦暴露出了他并不是真正的多重人格障碍患者,而是伪装成存在精神病患而逃脱法律制裁,马丁律师落寞地离开了看守所,而无法指证艾伦的杀人行为。
        这种特权制度,倒是与我国古代的“亲亲得相首匿”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我国现在的法律制度,总是过分强调实质正义,有错必纠,而把程序正义放在一边,但并不见得真正地实现了正义应有的内涵。
        证据展示制度:该片中,由于马丁是提出无罪辩护,并一直在寻找一个所谓的第三人。因此,后来发现艾伦可能存在多重人格障碍问题时,无法改变当时的无罪辩护,只能偷偷把发现的犯罪动机录像丢在检察官家门口,并且诱导女检察官在交叉询问时激发出艾伦的第二重人格。而在法庭上,当马丁的辩护偏离无罪辩护时,检察官能提出抗议,且法官也给与了马丁警告。这是基于,如果辩护方准备在审判中提出被告人案发时存在精神问题的辩护,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将此意图书面告诉公诉方和法庭。否则辩护方就不能做出这种辩护。如果辩护方准备在审判中出示被告患有精神病、神精缺陷或其他与承担刑事责任相关的精神状况和专家证言,也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此意图书面告知公诉方和法庭。法庭根据公诉方的请求,可以对该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强制检查。如果被告方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或者不服从法庭的检查命令,法庭可以排除其提出的有关专家证言。这种证据制度,能够防止控辩的任何一方在法庭上提出新证据或者事前隐匿证据而在法庭上进行突袭,导致任何一方没有防备而无法进行有效的防御。
        最终法庭发现艾伦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时,由于与当时召集陪审团时进 行审判的情况不符,法官解散了陪审团。明显的,艾伦最终可能由于精神障碍而免于法律制裁。
        这种精神鉴定,在我国可以参考前些年的邱兴华案。邱兴华案一审被判死刑,不仅是对受害人,更是对所有保持着朴素道德观的民众的告慰,杀人偿命。然而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的提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各方巨大的反响。一边是受害者家属血和泪的控诉以及不杀不得已平民愤的民意沸腾声;一边是法律专家挥动着法治旗帜为精神鉴定奔走呼号,同时法官还承受着自身法律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感的抗衡。民意与精英的对抗走在了风头浪尖。这种精神状况鉴定的法律程序缺失,是导致这种冲突的关键。也提醒着我国司法体系关于程序正义的关注和重构。以及如果向民众解释死刑的存废。
        关于该片所体现的一些美国人的观念。马丁在与采访他的媒体人在酒吧谈天时,先是抱怨了律师所遭受的社会重大非议。然而,当媒体人问道:你为什么辞去公职。马丁的回答中有一句话:能上场打球何必当裁判。作为一名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马丁一定能为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所羡慕,美国司法体制为了保护人权,对于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有众多制度,如人们所熟知的证据制度,米兰达规则等等。因此也赋予了律师很大的权利。在法庭上,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技巧,同样也能够呼风唤雨。甚至影响陪审团最终影响判决结果。而对于公权力的限制,法官与检察官的行为也必须合法,避免了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马丁愿意在上场打球,而不愿只做一名裁判者。而在中国的情势完全不同,越来越拥挤的公务员考试独木桥,更多的人愿意走这条捷径而进入裁判者的行列,因为裁判者意味着权力。权力本位的思想,让人更愿意做裁判者,而上场的人不关注实力和技巧而反投寻求制度外的帮助。
        艺术总是来源与生活而高于生活,此片在美国人的角度,更愿意的是揭示美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总总弊端,而最终导致凶手逍遥法外。而对于司法改革口号震天响而雨点小的我国,则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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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雄
    看罢此片,你甚至会对自己一贯坚持的正义产生深深的怀疑——我们意图声张正义,惩治邪恶,但可以作为我们的支持的究竟有多少?法律?道德?还是一切可以看到听到的证据?
       马丁·威尔(李查基尔饰)这一律师角色从出场伊始就显得与正义无关,为了金钱抑或名声,他可以为任何人做无罪辩护。他说到:“真相就是我告诉陪审团并且想使他们同意的东西。”而女检查官瑞纳和前最高检查官尚纳士在罗森谋杀案中似乎代表了正义的一方——把一个手段凶残的杀人魔王送上绞架,这不是真正的正义吗?
       但随着剧情的展开,我们不得不请出死者:教主罗森了,看看这位可怜的受害人生前都做过些什么?打着教会的旗号把慈善基金作为资本投入地产经营;意图把贫民区建设成为高价商铺,丝毫不管原住民的死活;更不必说令唱诗班的少年为其做色情表演以满足其变态的色欲了。如此的丑行让我们觉得,即使艾伦就是谋杀他的凶手也有其正义的一面。再看看他的朋友:前最高检查官尚纳士。这个家伙作为罗森地产生意的合伙人,在贫民区改建计划中所犯下的罪恶已经令人发指。为了维护他的改建计划,他甚至不惜与贫民区帮会头领做私下的交易(我们这位看起来粗豪的帮会老哥对他周围的贫民兄弟倒是相当的仗义),在遭到拒绝之后,就干掉了反对他的帮会头领。他是有罪的,而他需要辩护吗?不需要,他甚至未被调查,未被起诉,从而根本不用找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这样一来作为明眼人的我们就会感觉非常有趣了:罗森案件的起诉者女检查官瑞纳是在为一帮猪狗和一个镀金的“正义”服务,一切显得那么天经地义;而马丁律师却在为一个身犯一级谋杀的过街老鼠辩护,虽然我们都知道猪狗该死正义不该死,正义应该得到声张……
       啊,等等。我说到哪里去了,艾伦是一条好汉吗?我上面的话似乎有误导的倾向。这个人的一些故事大家从简介中有所了解,他并不是谋求一种“黑暗的公正”的惩罚者,如果他不故作无辜,我们似乎还会对他保有一线同情,但现在我们只能同情马丁、瑞纳等意图追求正义的律师了。
       可怜的马丁,我们现在可以负责的说他不是一个肯为人无原则地开罪的人。他也曾经是一位检查官,就在尚纳士的手下工作过,但他发现自己的工作与其追寻正义的初衷有所偏差,才改行做律师为无罪的人做应有的辩护。在本案中他尽心发掘证据,在了解尚纳士与罗森等人的卑鄙之处以后更是坚定地为艾伦做无罪辩护,我们抱着一种光明的心态可以把这看作是他意图维护被埋藏的正义。使艾伦免除死刑,维护这个正义的凶手是他维护正义的手段。不幸的是,他一在被假象所掩蔽,直到最后才发现,被开释的艾伦也是一个伪善的小人。
       可怜的瑞纳,虽然杀人偿命是一条天理,我们还是固执地认为艾伦(不是罗伊)不应该在如此的“正义”下被处死。但瑞纳追求的正义过于肤浅了,她的起诉满足了尚纳士的需要,但这本身与声张正义无关,因为尚纳士与死者罗森都有无数个该死罪行。
       我们可以说:他们被自己所追寻的正义抛弃了,他们追寻的并不是真正的正义。
       罗森死前在一次慈善聚会上发言时曾开了这样一个玩笑:“自从这许多年在告解室听忏悔以来,我没见过这许多政客律师齐集一堂。”言下之意不言自明,罗森此刻还是把自己作为一个纯洁的形象调侃着政客和律师的罪恶的,可惜这一点点纯洁在本片中也随着他生前资料的公开而轰然崩溃。
       对于本片我们不妨这样说:“自从这多年我追寻正义以来,我没见过这许多正义齐集一堂。”但很遗憾,我们偏偏在本片中找不到丝毫正义被声张的迹象。
       真正的正义从来不会显现于人的面前,它从来就不能被任何法律和道德维护,也从来不能被任何证据声张。法律可以不完善,道德缺乏强制力的保障,而证据则最容易造假从而蒙蔽人的眼睛。
       准确一些说:可怜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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