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小说十几本,我看到A Long Line of Dead Men弃坑了,后面几本也翻翻,但都看不完。 我看过的部分大概可以分成三个阶段,或者叫故事线。 第一段是七十年代中期,小说前五本,从《父之罪》到《八百万种死法》,主角是一个孤独、阴郁、自毁的酗酒者,有收入就捐十分之一给教堂,然后点几根蜡烛纪念他认识的死者,通常包括该故事的死者和他当警察时误杀的小女孩。 这一部分以第五本《八百万种死法》最精彩,主角开始参加戒酒会,起初一言不发而且不断破戒,结尾时终于第一次发言,承认自己是个酒鬼。这个角色到此算是一个完美的句号,作者自己也说本来想就此放下的。其实整个系列小说第一适合拍电影的,就是这部,我简直能想象如果《离开拉斯维加斯》的麦克菲吉斯和尼古拉斯凯奇拍这个会是什么效果。可惜八十年代小说刚出炉就被抢拍,当年也是梦幻班底,导演是《回家》的Hal Ashby,编剧是奥利弗斯通,据说拍得一团糟,Hal Ashby没等后期制作就被炒鱿鱼了。
看过原著的人都知道哪些地方改过了,或者是仅剩哪些地方还保留了原状……我认为改编电影的时候难免改动一些情节或者人物设定,但是不能为了改而改。就简单讲讲为什么我觉得有些地方改得不合时宜吧:
1. 情节上最大的改动就是最后库利被反杀了……原著是马修在外面等库利出来之后,他向马修倾诉他如何肢解了雷,还吐了。这个蜜汁改动最大的作用是加一场马修和雷的对决戏?但是打得又不精彩。本来的情节设置十分合理,马修支持雷以牙还牙,但是他不能违反自己不杀人的原则,所以他到外面等库利自己处理完。库利虽然是毒贩,但是也不杀人,所以他只是肢解了雷,留他一口气而已。最后马修和库利的对话是点睛之笔:雷求库利饶命,库利只是淡淡地引述了雷之前说过的话“她们一旦进了货车,就只是一堆身体部位”。太硬汉了好不好我都要迷得晕过去了。对了这么一改之后连这句经典台词都省了,尼玛。
2. 情节上第二个蜜汁改动就是彼得之死从因为无法摆脱毒瘾而绝望自杀,到他在墓园枪战之中被打死。很不合理:原著担任狙击手的是尤里的手下,这个人也是之前当过兵的,而且因为担任尤里的保镖他仍然保持着强壮的体魄和高度的机警。彼得不说是多年前当过兵,他也不是狙击手啊,更别提多年来的酗酒和吸毒已经把他的身体毁得差不多了。让彼得当狙击手绝对没道理。
3. 原著大量的篇幅是通过走访和逻辑推理一点点解开绑架犯的身份和位置。我理解原样演出的话就是一堆人在聊天,很无聊,但是让老马随便遇到一个FBI就把线索说出来了是什么鬼?还当啥侦探啊。
4. 谈谈选角:
马修:没说的,原汁原味的老马修,除了马修是英国裔的而老尼森是爱尔兰裔而且爱尔兰特征太明显之外,气质对了。
TJ:原著的TJ是大概十五六岁,但是这个演员看着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小孩子差两岁看着挺不一样的。TJ最喜欢说“我有办法”,永远积极乐观,永远充满了street smart,而且神龙见首不见尾,并不需要马修照顾他。电影里的角色把他写得很脆弱,很无助,故作坚强但是其实还是个小孩子。不能说这个角色不讨喜吧,但是还是那句话:这么改有必要吗?
伊莱恩被删掉了差评。米克被删掉了差评。我一直想看看范迪塞尔或者巨石强森版的米克啊哭!
好好保护自己、好好保护家人。
纽约暗灰色的背景下,马修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死荫之地。冷血谋杀,残虐犯罪,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解决着,探寻着。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大英雄,没有举着任何大义的旗帜,也没有打算过要拯救什么人,很多case他甚至不想接,委托人死说活说他才半推半就;他也不是个传统的正人君子,他的伦理原则也界限模糊,送到手边的钱他也拿过,死者的遗孀他也睡过,妓女,皮条客,毒枭,职业罪犯也好;律师,警察,戒酒导师,街头少年也罢,在他眼里就只有合得来或合不来的区别而已。他气质孤傲,冷峻独行,缘起缘灭,聚散离合,不解释,不纠结,不流泪,就算对喜欢的女人也没有说过什么特别煽情的话。
但是,不管是方是圆,他有自己的原则;不管是高是低,他有自己的角度。他并不比普通人聪明,也没有警察那么多的线索和资源,他只有一口咬住就不放松的执拗,哪怕任何微小的可能性都要排查的固执。这就是我们大家都一直熟悉的马修。
说说这个故事,这头顽固的老熊,在《行经死荫之地》里,他深深地思考了善恶的界限,也反思了自己的生活状态,他从戒酒聚会上沉默寡言,无话可说,到开始倾诉自己内心的恐惧。我觉得这个系列所有的小说里,《行经死荫之地》里有更多精彩的对白,蕴含了很多辩证哲思,很多句子读起来真的妙不可言。凶手的塑造也更具有特点和性格,显得立体而丰满。最后面对凶手的斯卡德也更加冷静,残酷,和富有原则。
之前马修.斯卡德系列搬上大银幕的只有1986年时候的《八百万种死法》,当时饰演马修.斯卡德的是Jeff Bridges(就是《钢铁侠 1》里的那个反派老头)。劳伦斯.布洛克自己曾经说过,他心目中理想的马修.斯卡德是Robert Duvall(Duvall老头年轻的时候也是挺帅的)。但是我觉得Matthew McConaughey更接近我心目中的马修。
这次Liam Neeson出演马修.斯卡德也是让人很期待。一看编剧名单里有老布他本人我就放心了,导演是斯科特•弗兰克,他的作品里《少数派报告》,《马利和我》,《金刚狼》都还不错,想来这次《行经死荫之地》也不会差,英国9月19号上映,好期待!
凌乱繁杂的纽约,有这么一个酒鬼,游走在罪与罚的刀锋边缘,他是个会搞当事人老婆的无照侦探,他是个会跟职业罪犯彻夜长谈的义气男儿,他大半夜扛着锄头在农场埋过尸体,也在戒酒聚会上流过眼泪。他是应召女郎的灵魂伴侣,他是抓住案件毫不松口的固执硬汉,他常年穿着夹克衫,穿梭在纽约的大街小巷,固定参加戒酒聚会,酒吧里喝咖啡,偶尔私会下小情人。他不姑息,不作罢,不信上帝不信枪,酒店关门之后,他是就着往事喝苏打水的黑骑士,他是纽约夜里寂寞的背影,他是我们最爱的马修.斯卡德。
究其本源,硬汉派侦探小说应该算是传统侦探推理小说与美国二三十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背景结合后诞生的。社会黑暗,秩序混乱,司法腐败,维护正义的重任于是便落在了私家侦探的肩上,这些孤胆英雄则通常是单枪匹马临危不惧,以硬汉式的意志热血与侦探的敏锐洞察深入虎穴九死一生,在法律范围之外伸张自己心中的正义。此类故事和其中的人物骨子里几乎都带有浓重的时代和地域特征,即便是在本片这样一个发生并不遥远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的故事中,我们依旧能够察觉到源自几十年前那如同古旧的咖啡馆木制吧台所散发出的陈旧而独特的气息:总是在灰色天空笼罩下暗流涌动的大都市,格局传统而狭小的酒馆,一袭带有弹孔的旧风衣。
电影颇为忠实地还原了小说中而非现实中的纽约市,偏灰的色彩基调,远离喧嚣与人群,现代化的痕迹被冲淡。整片的构图色彩以及叙事节奏也都带有一丝不容忽视的文学气质。连姆尼森饰演的马修斯卡德在形象和气场上都和小说里的主人公比较吻合,这当然也得益于连姆大叔一直以来在银幕上塑造的同类型硬汉形象已经深植于心中。马修斯卡德是典型的硬汉私家侦探,有多年警察工作的专业训练和经验,行事作风却逐渐背离体制和法律,行走在灰色区域并行使着自己的正义。整个案件偏重口,狡诈的变态杀手,绑架虐杀分尸(虽然对于硬汉派而言是家常便饭),侦探循着蛛丝马迹步步为营,最后因果报应各得其所。剧情上没有太多的波澜起伏,人物关系也比较简单,在警匪片编剧们绞尽脑汁试图提高剧情复杂度然后一直从头到尾抖包袱来创造惊喜的当下,这种小说般的简明叙事反倒另有一番滋味。
有原作作为剧本基石,有着精妙的分镜和摄影配合,本片其实可以做得更好。但可能是出于商业化和完整性的原因,相对于原著的改编部分很多,有些是化繁为简,有些则弄巧成拙。主人公马修片头时神龙摆尾以一打三,枪战中跳弹误杀一小女孩,从此退役戒酒(小说中这不是其戒酒的原因)。这一段并不是在本部小说中出现的,和故事的呼应程度不大,而更多的是为了丰满人物的目的而加入的,毕竟硬汉没有点惨痛不堪回首的过去怎么好意思当硬汉呢。小说中主人公和伊莲娜(男主的妓女女友,和风尘女子的罗曼史也属于硬汉的基本素质之一)的感情线在电影中被直接抹杀,虽然对于读者而言二人关系在本部中有了质的飞跃,但在没有铺垫的电影中加入这个人物可能也略显多余。小男孩TJ戏份的大幅增加算是为电影沉闷肃杀的气氛中加入一丝活泼作为调剂,一老一少一静一动一主一辅的组合构成的反差萌点还是很有观赏效果的。
影片个人认为比较失败的改编在于对毒贩克里斯托兄弟俩戏份的削弱以及结尾的对决部分。在小说里,肯尼是个有着自己一套人生哲学的毒贩,个性上坚毅果断,虽然工作为人不齿,但亦有底线,他的哥哥彼得则是肯尼身边能力突出的协助者。电影中的二人不但戏份缩水,更是惨遭编剧毒手:肯尼被已经制服的匪徒反杀,彼得则是一副瘾君子的模样,在枪战中挂掉。二人的命运终结之处恰恰是最大败笔的结尾:在男主面会匪徒交钱赎人的高潮之后,TJ藏身匪徒的车厢并引导主人公等将匪徒一网打尽,男主在把劫匪制服后交由肯尼处置报仇血恨——等下,影片就这么结束的话,连一场最终对决也没有的话岂不是太不过瘾了!连姆大叔的身手得不到展示那可怎么行!——连姆尼森的粉丝们、电脑游戏玩多了的和打着拍子看电影的观众们发出了异议,正好编剧冰雪聪明洞察人心,他当然要把结尾改成喜闻乐见的那种。于是被铐住被打晕的匪徒像终结者一样启动了备用能源,将五感被编剧屏蔽的肯尼击杀。之后就耐心埋伏等到男主故地重游时与其展开殊死肉搏,当然最后还是需要乖乖地被男主干掉这才算完成任务。
相比之下,小说的结尾可能缺少惊悚的冲击力,却更为聪明且引人深思。TJ并没有躲入车中,马修能够找到劫匪的老巢是根据劫匪之前用于确认绑架对象家中是否有人的试探性电话,和电影中相反,内讧被杀的是匪徒雷的同伙,而雷被制服后则是被肯尼肢解。当然小说的表述方式不同于电影,最后肯尼和马修的谈话,以及之前在墓地时匪徒雷和马修的谈话,无疑对于配角人物的塑造更为充实,但在条件有限时,显然电影试图突出的只有连姆尼森一人。这段老套的八股式改编,让人想到TJ在小说里的一段调侃:“如果我们现在在拍电影,我就可以钻进车里......等我们到了,我再溜下车,打电话给你,告诉你我在哪里。可是我又想,TJ啊,这不是电影,你太年轻,还不能死。”遗憾的是,编剧把作者的吐槽当真了。
在配角弱势的情况下,连姆尼森一人撑起一场戏,距离理想型的硬汉侦探也基本不远了。电影版的马修斯库德更加正面,黑白交织的人脉和不干不净的历史隐而不宣,只留下前警察这一个身份。脱离了国家机器,马修斯库德这一头顽固而虚弱的老熊只能凭借嗜血的本能和执著的意念追踪猎物。在中国农村路口都架设起了监控摄像头的今日,好莱坞的硬汉英雄们早就已经全副武装,特种兵一般的身手,搭配高科技的装备,更有黑客技术强大到视隐私于无物,上可窃取国家机密下可查人开房纪录的辅助团队,百万军中进上将金库如招摇过市,取人性命之赏心悦目如同弗拉明戈舞。回首再看曾历历在目的1998年,这一年,威尔史密斯《全民公敌》上映,让大家意识到个人的信息是如此的不安全,一个手机就可以让你无处遁形。而同一时间的纽约市,居然还有一个私家侦探,拿着记事本在大街小巷间东奔西走,谎话连篇地搜集情报,用经验和直觉代替监控摄像,用拳头和威胁作为审讯工具,用血债血偿行使正义。这样的形象已经同20世纪一起老去,同布洛克的文字般沉淀在纸页间的那个纽约,在坟冢间踟蹰而行留下一个风衣残卷的背影。
后来回味一下,又有很多遗憾。
原作小说十几本,我看到A Long Line of Dead Men弃坑了,后面几本也翻翻,但都看不完。
我看过的部分大概可以分成三个阶段,或者叫故事线。
第一段是七十年代中期,小说前五本,从《父之罪》到《八百万种死法》,主角是一个孤独、阴郁、自毁的酗酒者,有收入就捐十分之一给教堂,然后点几根蜡烛纪念他认识的死者,通常包括该故事的死者和他当警察时误杀的小女孩。
这一部分以第五本《八百万种死法》最精彩,主角开始参加戒酒会,起初一言不发而且不断破戒,结尾时终于第一次发言,承认自己是个酒鬼。这个角色到此算是一个完美的句号,作者自己也说本来想就此放下的。其实整个系列小说第一适合拍电影的,就是这部,我简直能想象如果《离开拉斯维加斯》的麦克菲吉斯和尼古拉斯凯奇拍这个会是什么效果。可惜八十年代小说刚出炉就被抢拍,当年也是梦幻班底,导演是《回家》的Hal Ashby,编剧是奥利弗斯通,据说拍得一团糟,Hal Ashby没等后期制作就被炒鱿鱼了。
《When Sacred Gin Mill Closes》写的是戒酒前的故事,算是番外。
第二部分从《剃刀边缘》开始,到《行过死荫之地》(话说这片名是谁翻的好怪)为止。写的是他跟其他人的关系,其中包括他与戒酒协会前辈吉姆类似父亲替代品的感情,跟黑道人物米克巴鲁的友情,跟妓女伊莲娜的爱情,还有跟流浪黑小孩TJ近乎儿子的感情。
第三部分就是剩下的,马特过上了挎着老婆看画展听音乐会的幸福生活,个人认为就是骗钱。
几处改动:
风衣上的弹孔是新加的……本意应该是一个象征,主角的心路以误杀小女孩开头以救小女孩结束,但是我看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小马哥和阿健,《英雄本色2》的对白汹涌而来……
时间从九十年代初挪到九十年代末——就为了插雅虎的广告?
主角本来是因为误杀小女孩而开始酗酒的,改成了因为酗酒而误杀人然后戒酒,简直颠倒黑白;
小说中主角去委托人家之前就已经知道委托人是毒贩,这也是马修斯卡德这个角色的特性之一,他不是行走在黑暗里的圣人,他的道德标准其实是很低的——他受贿也行贿,他屡次陷害疑凶(《酒馆关门时》《坟场票》),《剃刀边缘》里知道米克把凶手喂了猪照样跟他交朋友,《屠场之舞》里跟黑道分赃……
肥佬内线的部分是新加的,有漏洞之嫌:以变态二人组之心狠手辣,怎么会放过他?
《行过死荫之地》本来的主线就是主角跟伊莲娜的感情,即马特从接受伊莲娜是妓女到想要独占她,以伊莲娜说自己已经退休几个月没接客结束。这部分完全删掉了,我猜是因为他跟伊莲娜这一段说来话长想想也没法浓缩成一部戏,这套小说又没红到可以像暮光那样拍上下集的程度。但是把TJ的部分挪过来充当副线,拍得俗气无趣。个人认为不如把凶神恶煞的米克巴鲁加进来。当初我看小说最不爽的就是全城毒贩抓绑匪这么热闹的戏份,怎么能让杀人如杀猪的米克去爱尔兰度假呢?
结尾本来是干脆利落的毒贩剐了变态绑匪告终(说剐也不算,处理方式类似《紫川》里紫川秀对付雷洪),电影版非要来一段大反派杀来杀去杀不死不断逆袭的戏,这把戏三十年前詹姆斯卡梅隆刚发明时能唬观众一跳,现在就只能让人打哈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