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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灵猎人第一季是由大卫·芬奇,安德鲁·道格拉斯,阿斯弗·卡帕迪尔,托比亚斯·林道赫姆执导的一部拍摄于2017年剧情,惊悚,犯罪,欧美片在美国上映,主演由乔纳森·格罗夫,霍特·麦克卡兰尼,安娜·托芙,汉娜·格罗斯,桑尼·瓦利森蒂,斯泰西·罗卡,乔·塔特尔,科特·史密斯,阿尔伯特·琼斯,劳伦·格莱齐尔,迈克尔·瑟沃瑞斯,当·诺伍德,朱恩·卡里尔,卡梅隆·布莱顿,内森·科德里,谢拉·艾琳娜·麦克莱恩,埃里克·詹森,雷吉·戴维斯,布莱斯·霍华德,约瑟夫·克罗斯,马克·库迪奇,海皮·安德森,杰西·C·博伊德,皮特·穆尔尼克,迈克尔·帕克,布伦特·塞克斯顿,保罗·卡拉夫特斯,德鲁·塞尔策,艾米莉·贝吉尔,Zachary,Scott,Ross,Gareth,Willi领衔。  该剧根据1996年前FBI探员约翰·道格拉斯(JohnDouglas)和马克·欧夏克(Mark Olshaker)的著作《心理神探:美国联邦调查局系列犯罪破案揭秘》(MindHunter: Inside the FBI's Elite Serial Crime Unit)改编。退休后的道格拉斯深入研究犯罪心理学,美剧《汉尼拔》(Hannibal)和《犯罪心理》(CriminalMinds)中的角色刻画也参考了书中的很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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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抑尘
    Criminal Minds 是我的美剧启蒙,整整十二季,从对BAU(行为分析小组,BSU行为科学小组的前身)一无所知到跟着主角一起「侧写」(Profile),几百种犯罪心理于我像是对现代犯罪史的总括。所以这次看Mind Hunter时特有亲切感,整个第一季在内容上是《犯罪心理》的序,形式上相对于CM二十多分钟一集的长度,不再是从果到因摆在你面前,而是拖着你一起将罪犯的心路历程榨取、摊平,事后回味这种代入感是酣畅淋漓的,也是和其他犯罪剧集最大的不同。

    Mindhunter 的主角Holden Ford,原型是FBI的探员John E. Douglas,他就是将罪犯侧写人员(Criminal Profiler) 这一职称确立起来的元老之一。CM中,前期的Jason Gideon和后期的David Rossi都是对他形象的描摹;而在《沉默的羔羊》里,Jack Crawford这一角色也是以他为原型。

    事实上,包括Profile、Serial Killer,还有剧中尚未提及的Signature(「签名」,用来描述能够代表罪犯的个人强迫力和独特个性的因素)等名词,都是由John和他的搭档们创立的。

    Douglas于1945年出生在纽约的布鲁克林,没错就是剧里Holden一再向他人辩解的布鲁克林。而Holden在前两集中到处拉人聊人生,还时不时往学校跑一跑的旺盛求知欲也和Douglas的学霸形象非常符合。Douglas本科念的是社会学和体育学,随后拿了教育心理的硕士,然后又在成人教育的监督管理方面获得教育学专家学位,最后,就“教警员如何将杀人犯进行分类”这个课题获得了博士学位。

    之后与剧中有出入的是,Holden和小女友Debbie早在他被boss派去各地招募之前就已经订婚,求婚过程还略浪漫,更甚的是,Holden尚未在匡提科大展拳脚前,现实中的Douglas连娃都有了(好像一不小心剧透了诶...不过也保不齐编剧处理感情线时另有安排嘛)。


    绕回主线来,现实中的Douglas起初调来匡提科时,行为科学组(Behavioral Science Unit, BSU)主要负责人质谈判,但实际地位相当低,在FBI,包括整个执法单位的眼中,心理学和行为科学是鸡肋都不如的存在。但即便如此,Douglas在匡提科开设的心理课程在后来的几年很受好评,Douglas的境遇也较Holden顺遂得多。

    关于Holden找的第一个重刑犯,「大学女生杀手」艾德・肯培(Ed Kemper),剧中用了大量笔墨来塑造对Holden意义重大的「第一次」,因此也几乎还原了现实情况。包括射杀自己的祖父母;顺利完成心理状况的定期检查的同时被害人的头颅就在自己的后车厢里;因为自己的母亲要人“仰望”,所以将尸体的头颅埋在后院,脸朝上对着母亲卧室的窗口;强暴母亲的尸体,并将喉咙切下丢进垃圾处理机,因为母亲多年来一直对自己又吼又叫等等,都是真实的。

    在此补充几个Douglas书中写到的细节。

    1、Kemper智商高达145。
    2、Kemper以八项一级谋杀案被起诉时,当被问及该受什么样的惩罚,他答道:「折磨至死。」
    3、Kemper十岁时因体型原因被母亲嫌弃,让他睡在没有窗的地下室。他没有做错事却像囚犯一样被关在地下室里,心里觉得肮脏而危险,这也滋生了他的敌意,是导致他虐杀猫的重要原因之一。后来,Douglas归纳出了杀人犯最可能具备的三种性格行为特征:幼小时喜爱虐杀弱小动物、热爱纵火和超过正常年龄的尿床,日后被称为「杀人犯三角要素」(在剧中的校长事件中,Holden对学生的宣讲中有「委婉」提及)。
    4、Kemper是一位「警察迷」。他试图融入警察以获得一种警察权力的替代性亢奋,另一方面也能通过这一渠道预知警察接下来的行动。Douglas的分析是:警察代表了权力和公众的尊敬,像Kemper这类的连环杀手大部分是愤怒而无力的输家,他们经历过某种生理或情感的凌辱,而连续杀人犯最常见的三种动机:支配(Domination)、操纵(Manipulation)和控制(Control)都能在警察这一身份上得到满足。
    5、Kemper早年和妹妹玩的「死亡游戏」,是让妹妹将他绑在椅子上,好像在毒气室里一样。他所形成的这种「幻想」,发展成和伴侣的关系以死亡和肢解来结束。Douglas认为,在一个强暴或连续杀人犯的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或许就是「幻想」。

    在Kemper的案子中,他进行的肢解都是在受害者死亡之后。这里的肢解是拜物,而不是虐待,这或许与「幻想」有更大的关系。


    接下来说剧中Holden因此而颇受挫折的「八位淫娃」案。罪犯原型是理查德・史派克(Richard Speck),他在南芝加哥一处屋内杀害了八名护理学生,但接受Holden的问询时强烈表明:「我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疯子,我可不是连续杀人犯。」

    和Kemper的温驯、高智商、好口才不同,Speck的性格相当暴烈。他情绪激昂地对搜查牢房表示抗议,他制作迷你蒸馏器以此自制,他在左前臂上纹了「Born to Raise Hell」(天生煞星)的刺青。更具代表性的一幕是,Speck收留了一只跛脚的麻雀,照顾它恢复健康,但在被警卫告知牢里不准养宠物后,他将小鸟扔进了开着的电扇中(在剧中是Holden触发了他的这一行为)。面对惊恐又困惑的警卫,Speck说:「我是喜欢这只小鸟,但如果我不能拥有它的话,别人也休想。」


    在问询过程中,Holden为了让Speck开口,故意以「八位淫娃」称呼被害者,以此引起了搭档的不适,当然也顺利撬开了Speck的嘴。但现实中还有一位监狱里的辅导员帮衬着Douglas唱双簧,以高中男生的口吻调侃Speck犯下的罪行,激起了Speck纠正的欲望。

    Douglas分析说,任何警察型的侦讯都是一种引诱,每一方都想诱使另一方给他所想要的。对于Kemper这类罪犯来说,当他确认你已经知道事实后便会开门见山,侃侃而谈;而对于Speck,则需要采用更具攻击性的方式。


    问询开始后,Speck纠正了「上了八个女人」的说法, 表示自己只强暴了沙发上的那一位。也正是这一说法让Douglas确定,Speck并没有什么阳刚的自我形象,尽管他极力塑造。一来,他是个投机分子,他只选一个来强暴,因为他深知自己无法控制所有人;二来,根据犯罪现场的照片,Speck选定的女子是脸朝下趴在沙发上的,对他而言,她只是一个非人化的物体,而他不必与她有任何属于人的接触。


    现实中,Speck后来心脏病发作,死于狱中。结合一些剧中未提及的细节,Douglas给出了几点分析。
    1、Speck不应被归入连续杀人犯 (Serial Killer),而是「大屠杀凶手」(Mass Murderer)。连续杀人犯有某种情绪的周期,或是犯行之间的冷却期,而大屠杀凶手则指在同一次行动中杀的人超过两名以上。
    2、Speck是「无组织」类的罪犯。他把一次成功的抢劫变成八人丧生的血腥命案并未多加考虑,而犯案也不是因为杀戮的狂热,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就没人能指认他了。

    3、Speck的行为层次是未成年的。他娶过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杀过低级酒吧的侍女,还曾攻击过六十多岁的老妇人,这一系列经历表明他虽然年龄渐长,但成熟度和自信心却相对较低。



    第三位要说的是「高跟鞋爱好者」杰利・布鲁多斯(Jerry Brudos)。在前两位之后,根据Douglas的归纳我们首先可以得出Brudos「爱幻想」的特征。


    Brudos五岁时捡到一双高筒靴,这是他从未见过的存在,因为他的母亲没有这样的鞋。于是他带回家,穿上,母亲发现后呵斥他丢掉。接着他藏起来,偷偷穿,母亲再次发现后以烧掉鞋子的方式处罚了Brudos。高跟鞋,成了Brudos的禁果。

    但当Brudos在母亲那儿受挫,转而偷窃老师的鞋子时,老师非但没有责怪他还对他的行为产生好奇。同一种行为在不同的成年女性身上得到了截然不同的反馈,Brudos困惑了,他得不到解答或正确的引导,于是一种冲动在不断刺激下渐渐转为一股邪恶的力量。

    于是从偷穿鞋子变成偷窃内衣、闯空门,十几岁的Brudos开始将女孩骗到谷仓,并强迫她们拍裸照,这在他以后的犯罪中能窥见延续。成年后的他继续自己的「幻想」,要求妻子穿着他收藏的服饰进行拍摄,即便妻子不愿意,但对丈夫的害怕让她屈从。

    Brudos的行为不断「升级」,他开始要求女孩子让她拍照,如果她们拒绝,他就持刀威胁。终于,在一次女生反抗的触发下,他实施了第一次谋杀。可一旦行凶开始,Brudos的行为只会不断「升级」,结果也只有越来越多的受害者。

    正是罪犯这种沉迷于对幻想中细节的「改进」的特征,让Douglas(剧中对Holden这部分的描绘已经相当到位了)对那位小学校长放心不下。Douglas在后来清楚地意识到,当罪犯实施了第一次行凶后,再对其犯罪实施的过程中进行干扰使其放弃都为时已晚了,如果要让制止犯罪成为可能的话,只有在更早的阶段,即幻想成为现实之前才有希望。


    并非每一个对高跟鞋有特别感受的小男孩最后都会成为杀人犯,但当冲动无法抑制或疏导时,看似无害的癖好也会达到致命的程度。


    接下来要说的强暴杀人犯蒙特・李瑟尔(Monte Rissell),就是剧中爱喝Big Red汽水的那位。他和Brudos、Kemper三人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母亲都对他们罪犯性格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Brudos的母亲霸道、好惩罚,Kemper的母亲奚落、轻视他,而杀害了五名十几岁少女的Monte告诉Douglas,如果在父母离异时他跟着父亲而不是母亲的话, 他将是一名律师而非无期徒刑犯。


    父母离异时Rissell才七岁,是三个孩子中最年幼的。他的母亲在离婚后先将他们带到了加州这个陌生的环境,再婚后更是多和新任丈夫独处,对三个孩子鲜少过问。于是无人照管的Rissell在童年时期就行为不端:在学校的墙上涂写猥亵的字句,嗑药,用BB弹射伤表兄的眼睛。而十二岁时,母亲婚姻的二次破裂,他们又举家迁回维吉尼亚。这时Rissell的犯罪行为不断「升级」,从无证驾驶到偷窃,甚至是强暴。
    终于,亲眼见到异地女友和新欢缠绵的景象给了Rissell巨大刺激。他没有对女友痛下杀手,还在停车场坐了几个小时,反复思索,但当一个年轻女性驾车出现时,他决定对她实施强暴。


    第一位被害人碰巧是一位风尘女子,她轻挑的举止在他眼里是妄图控制局面,不仅没有使Rissell缓和下来,反而激发了他的怒意,而这次强暴也「升级」为了灭口。第二位被害人连珠炮似的发问和试图逃跑的行为令其也难逃一死。再之后,Rissell已经形成了观念:「我已经杀了两个人,我可能也会杀掉这一个。」

    尽管最终Rissell犯下五桩人命案,但他还是放走一名照顾癌症父亲的妇女,原因是Rissell的哥哥也得了癌症,他和她有共情。

    在Rissell的案子中,有几处值得深思的地方,尤其对归纳同类的强暴杀人型犯罪

    1、Rissell的智商在120以上。
    2、在Rissell的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到日后被总结为「压力来源」(Stressor)的存在。「压力来源」是连续杀人案的动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压力来源」,但最普遍的就是失去工作和失去伴侣。
    3、在「压力来源」的驱使下,第一位受害人的逢迎刺激Rissell将女性「非人化」,杀人的念头也随之产生。但他放走的女性由于和他有相似经历,在他眼中是有人格的,「非人化」在她身上就不存在了。
    4、受害者的行为和嫌犯一样重要。面对强暴型罪犯时,配合听从和奋力抵抗都可能带来一线生机,也都可能触发犯罪行为的「升级」,这主要根据罪犯的性格和动机而定。但有一点,应对性方面有不足的罪犯时,反抗一类的行为只会让他更愉快。他们的犯罪多源于愤怒和敌意,目的在展现力量,而性只是陪衬。
    5、Rissell的「幻想」也早就根植在他脑海中,远早于实际的强暴或谋杀发生之前。当Douglas询问他幻想的来源时,他说其一就是读到了「山姆之子」的报道。

    最后剧透一下每集片头的那位,很高概率应该是丹尼斯・瑞德(Dennis Rader),他甚至给自己起了外号「勒颈者」(BTK, Bind Torture Kill murderer)。

    从1974年犯下第一桩罪行起,直到2005年他才被捕认罪,而在之前的近三十年间他谋杀了至少十人。在Douglas这本书出版前他尚未被捕,而Douglas将这一案件归入最后的章节,名为「有时魔龙会战胜」。如今这位杀人狂已经72岁了,根据审判结果,他的释放日期在2180年,看来Rader是等不到了。

    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侦讯,包括「山姆之子」、曼森、「丝袜杀人者」等,相信在之后一季或几季中会有呈现。对比文字和剧集,编剧更侧重于构建主角的复杂性,虽然以案子为主,但通过其伴侣、上司、同事关系的相互交织将人物性格塑造得更立体。另外,书中多以第一人称视角对罪犯进行描述,而剧里形色各异的罪犯个性更加鲜明。初见高大温驯的Kemper相信引起了很多人追剧的兴趣,而季终Kemper那个「结实的」拥抱也无疑是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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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鹿 barbaric d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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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ght

    《心灵猎人》(或心理神探)是大卫•芬奇执导的一部美剧。当一部美剧可以大肆宣扬其导演是谁的时候,事情就变得特别了起来。著名电影导演执导美剧的情况,这些年开始变得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关于电视剧电影化趋势的诸多讨论,这一点我不去谈论。主要说说这个剧的内容本身。

    这个剧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罪案悬疑剧(当导演是大卫•芬奇的时候,想常规也是不可能的),我更倾向于把它定义为以罪案为背景的历史纪实剧。它展现的是“犯罪心理学”实践之初的面貌,以及对“犯罪心理画像”的系统性运用的开端,承载这些内容的主体是FBI的BSU(行为科学部),他们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摸索。

    关于“心理画像”最有代表性的美剧就是《犯罪心理》了,BAU(从BSU改名)的成员们通过这种技术协助全国各地的警方追捕连环杀手,一集破一个案子,神乎其神,这已经是“心理画像”和VICAP系统的成熟阶段了。如果以《犯罪心理》作为一个参照的话,本剧就是讲述的BAU前辈们的创业史,时间是上世纪70年代,那时关于“犯罪心理学”的运用才刚刚开始,甚至连“连环杀手”(serial killer)这个名称都还没有正式确立。

    《犯罪心理》之后,关于“心理画像”“读心术”“微表情”之类的影视剧多了起来,某种程度上讲,犯罪心理学在真实案件中的作用被影视剧和小说等虚构作品神化了。因为在这些虚构作品中,由于情节需要,案件最终必然成功告破,但真实情况绝非如此。本剧展示的大概就是真实的情况,BAU的前辈们是在探索、试错、争议甚至是失败中一路走到今天。


    (下面从多个方面开始对本剧的简单梳理,必然涉及剧情内容,但这应该算不上什么剧透,因为不会涉及什么核心悬念。不过实在在意的就不要往下读了)


    主角原型

    道格拉斯的原著
    道格拉斯的原著

    本片的两位FBI探员主角霍尔登•福特和比尔•坦奇的原型是谁?基于本剧是改编自约翰•道格拉斯和马克•殴夏克的纪实小说《心理神探:美国联邦调查局系列犯罪破案揭秘》(Mind Hunter: Inside The FBI’s Elite Serial Crime Unit)这一事实,年轻男主角霍尔登的原型自然被认为是约翰•道格拉斯自己(已经有过太多以这位前FBI探员为原型的角色了,比如《沉默的羔羊》里的杰克•克劳福德,《犯罪心理》中的杰森•吉迪恩,甚至后来加入的大卫•罗西也被看作这个原型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对应约翰•道格拉斯当时的工作情况,不难不发现本片中年龄较大的探员比尔,即时任BSU负责人的原型是罗伯特•雷斯勒。

    左:雷斯勒  右:道格拉斯
    左:雷斯勒 右:道格拉斯

    约翰•道格拉斯和罗伯特•雷斯勒,此二君可以说是“犯罪心理画像”的先驱,是70年代在FBI中系统运用犯罪心理学于实践的最核心人物,后来离开FBI后都著作颇丰。事实上,在此二君之前还有两位先行者,即霍华德•提顿和帕特•姆拉尼。其中,霍华德•提顿是在FBI首开“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的人,授课的内容主要是之前未被侦破的案件(这就与本片二位主角的探索有了本质不同)。二位主角在人物设计上的某些思想和行为的出处应该来自于霍华德•提顿,说一点较为牵强的吧,二主角的名字霍尔登(H)和坦奇(T)的首字母放一起刚好是霍华德•提顿名字的首字母。

    上面这个论据过于牵强附会了,我承认。我只是想借此说明二位男主角并不能完全对应上约翰•道格拉斯和罗伯特•雷斯勒。本剧在人物原型基础上做的改动还是挺多的。比如,采访在狱中服刑的连环杀手这一想法是来自于罗伯特•雷斯勒的(即剧中的比尔•坦奇),也是他带头实践,建立了自己的小团队,约翰•道格拉斯是其中的核心成员。剧中反了过来,把想法的发起方改成了年轻探员霍尔登•福特,这在剧情上的效果无疑更好。此外,霍尔登•福特开场是以人质谈判专家的身份呈现在观众面前的,后来对犯罪心理学更感兴趣并决心实践,但实际上,真正的人质谈判专家也是罗伯特•雷斯勒。约翰•道格拉斯当时作为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探员,主要还是以学习者的身份和罗伯特•雷斯勒共事。顺带一提,剧中他们用来做人质谈判教材的影片是特吕美执导,阿尔•帕西诺主演的《热天午后》(1975)。

    列出以上种种剧中人物与原型的不同,并不是要挑刺,正好相反,我认为以年轻探员为绝对主角的改编是相当成功的。霍尔登•福特也走出了一条让人惊叹的人物轨迹,甚至有人格黑化的迹象。但这一点倒不用担心,毕竟是以真实人物约翰•道格拉斯为原型,再黑化也不会特别离谱。不过转念又一想,导演是大卫•芬奇,这一点还真不敢打包票。

    关于剧中人与原型,最后我想提这样一个观点:两位主角不能简单对应真实中的单一人物,他们的背景和特点更像是来自于多位FBI探员。不论是是约翰•道格拉斯,还是罗伯特•雷斯勒,甚至霍华德•提顿和帕特•姆拉尼等人,他们的生平事迹,性格特征被编导切碎成了很多片儿,分别糅合在两位男主角身上,再辅以一些原创内容。所以两位男主角可以说是这些原型的合集,也让他们看起来即有点像A,又有点像B,有的地方还能看出点C或D。

    <图片4>
    安娜•托芙饰演的女博士原型就比较单纯了,就是安•伯吉斯博士(Ann Wolbert Burges)。这个人物是作为学术界进驻FBI发展“犯罪心理画像”的代表。


    采访对象

    全剧作为主角采访对象的连环杀手一共有四个,分别是艾德蒙•肯珀、蒙特•里塞尔、杰罗姆•布鲁多斯、理查德•斯派克(按出场顺序排列)。其中,第一位出场的艾德蒙•肯珀占的戏份最多,对剧情起的作用也最大。可以说,这个人是本剧中连环杀手这一群体中的主角。这个人物本身也是最有戏的一个,身高两米多,智商高达145,相当健谈,相比其他罪犯,与他交谈是最容易的。连道格拉斯自己都写道:

    “我必须承认,我喜欢艾德,他很友善、开朗、敏感,并且很幽默。”

    正是因为这种给人的印象与此人犯过的案反差如此之大(至少要为8起谋杀案负责,其中包括自己的母亲,但绝大多数受害者为女大学生,所以他被称为“大学生杀手”),更加印证了犯罪心理学亟待在实践中被发展和完善。也势必让人们做出观念上的改变,所谓“变态连环杀手”,很多时候看上去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其中有的还看似人畜无害,甚至讨人喜欢。在没有露出最狰狞的那一面前,他们或许就跟街上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想起《杀人回忆》里宋康昊的角色终其一生都在追捕的那个凶手,影片最后他问一个目击者凶手的样子,那人答道:记不得了,很普通,很普通(大意)。

    艾德蒙·肯珀,左为剧照
    艾德蒙·肯珀,左为剧照

    艾德蒙•肯珀有着连环杀手中少有的“自省”意识,他想要了解自己的行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于是在监狱里大量阅读心理学书籍。在与探员们交流中,他可以很客观地分析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好像是在说另一个人),但绝对没有对受害者表现出怜悯或悔过,反社会人格在此彰显无疑。

    这四个采访对象中,从头到尾都完全不承认自己犯案的是杰罗姆•布鲁多斯。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布莱特•E•特维把他作为自己“行为证据分析”研究的重要例子。大概就是说,罪犯是会撒谎的,但证据不会。从理论上,这就与当时的其他画像专家不同(他们更注重收集和分析数据),特维可以说是自成一派。

    杰罗姆·布鲁多斯,左为剧照
    杰罗姆·布鲁多斯,左为剧照

    剧中对特维的理论进行了演绎。对于满口谎言的布鲁多斯,能击倒他的只能是证据(物件),男主角霍尔登把这一想法以道具的形式呈现。击败布鲁多斯的是一双高跟鞋,这直接让对女性鞋子具有强烈迷恋的他当场就犯,那是内心深处的一股不可遏制的冲动。霍尔登就此总结每一个罪犯都能被某种东西打开内心之门,想找到这样东西必然要从心理分析入手。

    艾德蒙•肯珀和杰罗姆•布鲁多斯是许多心理学家和FBI探员重点研究的对象,他们案例的共同点都是受母亲的影响(暗合弗洛伊德的理论)。至于其他罪犯的斑斑劣迹,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有兴趣请自行查阅。推荐一个专门总结这些谋杀犯的百科:http://murderpedia.org/,英语还过得去的可以看看(注意批判性的看,免得着了他们的魔,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实时案件

    在本剧的时间轴上处于正在进行状态的案件有4起,其中3起分别是袭击老人与狗案、保姆被杀案、12岁鼓手队长玛丽被杀案(自己总结的名字,方便叙述)。以及一起还称不上案件但对剧情有关键作用的“校长事件”。还有一起贯穿始终的大案在后文从会提及。

    这些案件与主角们对罪犯的采访并行,其目的在于把理论运用于实践。用实践来检测主角们在犯罪心理学尤其是心理画像上的努力。以此给观众展示他们总结的那一套到底有什么用。从案件的排铺看,呈现的是他们的进步,这是一条明显的往上走的线。直到最后的鼓手队长一案,让他们名噪一时。

    这个设计与事实是基本相符的。稍有一点不同的是,他们的团队最早使用心理画像帮助地方警方办案是1979年10月发生在纽约的卡尔米•卡拉布罗一案。当时在确定凶手为卡拉布罗后,纽约的一名警督感叹他们的心理画像之准确,就差把凶手的电话号码直接写出来了。

    石头与凶手
    石头与凶手

    剧中放在最后的鼓手队长玛丽被杀一案,也是道格拉斯的团队最早参与的案件之一,时间上只比上述案件晚了两个月左右。如剧中演绎的那样,这个案子对霍尔登(道格拉斯)个人声望的提升起了很大作用。原因就在于他那设计独特的审案方式。他认为需要制造让吉恩感到恐惧的审问环境,其中最重要的道具就是一块沾满血迹的石头。

    本剧故事层面到此结束,实际一切才刚刚开始。


    背景:陌生人杀陌生人

    陌生人杀陌生人的案件开始变得越来越多了,是心理画像能够在70年代兴起的一大背景。美国各地警方的办案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困难。一般来讲,在彼时的美国,警方办过的大多数谋杀案的被害者都是被关系亲近的人所害,如配偶、亲戚、邻居、同事等。动机大多是一些利益或情感纠葛,警方的办案过程也因此变得简单。但当情况变成陌生人杀陌生人的时候,动机就变成了一个大问题,地方警察开始摸不着边了。

     30年代的“杜塞尔多夫吸血鬼”彼德•库尔腾的一席话也算是为后来的连环杀手们代言了:

    “我不是因为爱或恨而杀人,我在有谋杀冲动的时候会选择任何一个人。”

    在普通人被害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谋杀案越来越难办的背景下,对此类谋杀案系统性的研究并实践势在必行,这一重大责任就落在了FBI里的BSU的先行者们身上,亦即本剧的几位主角。他们迫切的需要总结这类凶手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模式,以便在实际发生此类恶性案件时对地方警方提供帮助。

    想要深入了解连环杀手的内心世界,没有比和那些在狱中的凶手们面对面来得更直接的了。看似顺理成章,但在他们之前,没有执法机构这么做过。因为这后面有着道德的承重枷锁和某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剧中有相关情节展现地方警方对查尔斯•曼森这样的人(如果可以称之为人的话)是多么的嗤之以鼻,光是提到这个名字就怒从心起了,更别说把他当成研究对象,这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主角们执意要这么做,这一决定是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的。


    剧中的女博士作为学院派的代表是同意两位男主角这么做的,在她看来在全美各地监狱的连环杀手是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与其让这些十恶不赦的怪物在狱中等死不如让他们对社会还有那么点作用。于是,在那些年里,雷斯勒和他的团队几乎采访过他们能采访到的所有狱中服刑的谋杀犯。

    不过,长期与怪物打交道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在现实中,雷斯勒和他的团队一路走来也有些不堪重负。他用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一句话来总结:

    “和怪物作战的人必须确保自己在这一过程中不会变成怪物。当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所以,剧中的主角们随着剧情的深入,脚步越来越沉重,生活的方方面面变得不受控制。和怪物打交道,绝非常人能做之事。


    另,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一般认为“变态杀人狂”只存在于西方世界。但事实绝非如此。说来有趣,美国认为“变态杀人狂”是从欧洲传入北美的。


    学术与实践
     
    学院派和实干派之争也是本剧的一条重要线索。作为学院派代表的女博士的同伴一开始就看不上FBI探员们,她说:“这些人已经达到了他们智力的上限,他们永远听不懂更深层次的话。”满眼皆是清高和鄙夷。


    而FBI或警方对于学界专家协助办案也多有质疑,指他们缺乏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这些帮助警方的学院派大多是心理学家或心理医生,从事极端犯罪行为的研究。说直白点,这些学院派带来的是知识和理论,但没有实际参与此类案件的专业经验,让他们无法对办案这件事情本身提供更多帮助,有时候反而提出了错误的侦破方向。

    剧中的三人组就是在学术与实践的争论和摩擦中一步步走下去的,但更多的还是合作。两位男主角也承载着把学院派的理论和执法机构的实践经验结合在一起的使命。两位主角的原型后来出版的犯罪心理学相关书籍被许多执法机构的成员们视为圣经宝典。


    这个三人组作为先行者的一大成就就是以自己的努力建立起一套体系。比如,给罪犯分类,组织型和无组织型;各种专业术语的确立,包括“连环杀手”(serial killer)这个名字本身。这套体系让后来者可以直接使用,再不必摸着石头过河。

    他们的事业是面向未来的,而这个未来我们在《犯罪心理》里已经看到了。


    未来走向

    本剧内容的基本构成就是采访凶手+实际案件+三主角的生活,它的后续剧情也应该是在这一模式下填充内容。

    采访凶手方面,本季中反复提及的最著名的那几个如查尔斯•曼森,山姆之子等应该会被拍出来,事实上,雷斯勒和道格拉斯最开始采访的就包括索罕•索罕(刺杀罗伯特•肯尼迪的枪手)、查尔斯•曼森和艾德蒙•肯珀。也就是说,这季没出现查尔斯•曼森只是出于剧情编排上的需要,这种量级的研究对象后面迟早会出现的。

    此外,我再提一个有希望在后面出现的罪犯,就是被称为“密尔沃基食人者”的杰弗里•达默,这个人在时间线上比较靠后,差不多90年代了。雷斯勒把他称为自己采访过的连环杀手中最诚实和最合作的。那时,雷斯勒已经离开FBI成为了一名独立顾问。这也可以看作,在更长的时间线上,两位男主可能出现的变化。

    实际发生的案件就不好猜测了,那之后大大小小的案子太多,是否被写进剧情还得看具体的需求。不过,后面应该会有剧情来表现VICAP系统的建立,这个东西实在太重要了。有了它,才能完成《犯罪心理》里表现的那样:加西亚键盘一敲,无数的信息就自己出来了。

    其实,有一个真实案件的大幕在剧中已经缓缓拉开了,并且贯穿全剧。就是每集开头会着一点笔墨的那个男人。从地点、外貌、道具来看(最直接的还是有人称呼他为丹尼斯),这个男人无疑就是自称BTK(Bind,Torture,Kill)的丹尼斯•雷德。

    丹尼斯·雷德,左为剧中截图
    丹尼斯·雷德,左为剧中截图

    作为一个连环杀手,BTK占据的时间线是1974—2005(犯案的时间止于1991年,但未被捕),由此可见,本剧引入这个人物是挖了一个大坑。真要在剧中具体表现BTK的案子,本剧面临的是叙事加速和主人公的更新换代等问题。我猜想,如果以目前的节奏,BTK应该还是以背景人物继续再贯穿个两三季。这是放了一条很长的线,对于喜欢该剧的观众来说,无疑是值得期待的。

    说一个巧合,BTK杀手于2005年被捕,那时这个恐怖连环杀手的真面目才被揭开。2005年,刚好是《犯罪心理》的播出元年,此后,一播就是十几年。




    犯罪心理画像是科学吗?

    近年来的影视和小说作品对“犯罪心理画像”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演绎,对此感兴趣的人也越来越多。但在那些神乎其技的演绎背后,很多人没有想过一个本质性的问题:犯罪心理画像是科学吗?

    布伦特•E•特维直截了当地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不是。它是一种经过相关培训后形成的一套推理,而非科学研究。”它更多是建立在猜测、假设或先验的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工具,这种工具有助于破案,但也不过是警方所拥有的众多工具中的一种。这种工具的一大缺点是过于依赖运用者自身的直觉经验。

    这种工具在早期的应用中常常是错得离谱的。比如,在英国的一起案子中专家运用心理画像分析认为罪犯是一名身高190,精神有问题,刚刚来英国的黑人,但实际的罪犯是一名身高170,精神正常并且一直生活在英国的白人。只不过,运用这一工具的专家们往往只会宣传他们的成功案例。顺带一说,84%的连环杀手为白人,这也是剧中人猜测凶手时一般不考虑拉丁裔或非裔的数据支撑。

    本剧中的“校长事件”可以作为一种警示。相关领域的专家们几乎都呼吁过,犯罪心理学、心理画像或是行为分析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必须慎之又慎,尤其忌讳在没有实际案件发生的情况下就对人妄下结论(倒不一定是错误的结论,但却是不恰当的结论),其可能带来的后果是多方面都无法承受的。有时候,真的就会毁掉一个人的生活。


    列出本文的参考资料来源,方便有兴趣的人查阅:

    《FBI犯罪心理画像实录》 布莱恩•隐内 著
    化学工业出版社

    《FBI心理分析术》 罗伯特•雷斯勒,汤姆•夏希特曼 著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布伦特•E•特维 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遇上一部自己感兴趣领域的神剧不容易,所以写起来话就有点多了。但能力有限,做不了深入解读,只能对本剧及相关内容做一个简单梳理。希望让没看过的知道它的存在,给正在看剧的人增添一些乐趣,给看过的人多出几分回味。如果能勉强做到,便心满意足了。

    如本文中有事实性的错误,欢迎批评指正。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光影梦里人”,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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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笳
    个人推测应该是丹尼斯雷德(Dennis Rader),于1974-1991在堪萨斯至少杀害了10人。自称是“BTK”即捆绑(Binding)虐待( Tyrannize)杀害(Killing),于2005年被逮捕并审判。每次杀完人他都会写信给警察局和报社,描述杀人细节,不过也正是因为他于2004年的信件才使警方获得线索,得以将其抓捕归案。他被判处终生监禁,目前在监狱中服刑。

      丹尼斯雷德作案时不断把被害人掐到昏迷,等被害人苏醒后在此掐晕。通过观察被害人挣扎来获得性高潮。他犯罪时很有计划性,他有自己的一套专门用于虐待杀人的工具,甚至有一套杀人专用的服装。按照剧中Wendy的分类标签就是非常有“组织性(organized)”

      
      下面是剧中透露的一些线索:
    练习捆绑技巧
    练习捆绑技巧

    寄信
    寄信

    最后一集末尾他烧掉的稿纸,上面应该是他的犯罪计划(犯罪幻想,
    最后一集末尾他烧掉的稿纸,上面应该是他的犯罪计划(犯罪幻想,




    现实中丹尼斯雷德的形象和剧中的形象
    现实中的Dennis Rader
    现实中的Dennis Rader

    剧中的Dennis Rader
    剧中的Dennis Rader


    可以说十有八九是他了...不过时间跨度那么大...奶飞怕是要拍个好几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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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德纲
    Netflix的《Mindhunter》是根据前FBI探员 John E. Douglas 和Mark Olshaker所著的“Mind Hunter: Inside the FBI's Elite Serial Crime Unit”而改编的。剧集和书本在情节上略有不同。但是剧中和书里着重讲到犯人Edmund Kemper。他是Douglas在事业初期所采访的第一个连环杀手。年轻的Douglas彼时在FBI的行为科学部任职。当时困惑他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罪犯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的( whether criminals are born or made)。 通过和Ed的对话,Douglas对此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Douglas称Ed为他所见过最聪明的犯人,对暴力犯罪有很深刻的见解。

    Edmund Emil Kemper III
    Edmund Emil Kemper III



    暗黑的童年
    Ed 全名 Edmund Emil Kemper III,1948年12月18日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Ed出生时体重6公斤,4岁时候就比同龄人高一个头。他远比同年龄的人聪明,智商高达145。

    父亲Kemper II 是二战退伍老兵,曾参与原子弹试验。他对妻子,Ed的母亲Clarnell,的评价是“和与Clarnell共同生活相比,二战时期的那些自杀任务和战后的原子弹试验根本算不了什么。” 父母常年不合,经常吵架,最终在Ed9岁时离婚。

    Ed从小就表现出反社会行为和精神障碍症状,比如虐待动物。他曾经活埋过一只猫;猫咪死亡之后,Ed把它挖出来肢解,并把猫头砍下,那时他才10岁;继而欺骗家里人而编造关于猫的谎言,他曾为此而沾沾自喜。过了3年,他把家里的另一只猫杀了,原因是他觉得这只猫更喜欢他妹妹。Ed把猫肢解后,把残肢放在壁橱里,直到最后被他妈妈发现。Ed把妹妹玩偶的手脚脑袋都拧下来,来排练他的宗教仪式。有一次他妹妹取笑他,为什么不去吻自己的老师。Ed说,“如果我要吻她,我将不得不在吻之前就杀死她。”二年级的时候,他曾经把父亲的刺刀别在腰间,偷偷溜出自己家,潜入老师家后院,趴在窗台上偷窥老师。他最喜欢的玩游戏是“毒气室”和“电椅”。他让妹妹把自己绑在椅子上,挣扎着倒在地上,假装自己在毒气室或者电椅上慢慢死去。不过,他的确有两次死里逃生的经历:一次是妹妹把他推向急驶的列车,另一次是妹妹把他推入深水区,Ed差点因此而溺毙。

    疯子样的母亲
    Ed和父亲的关系较亲密。但是父母离婚后,Ed只能跟随母亲Clarnell生活。Clarnell是个神经质并有很强控制欲的酒鬼。 Ed和母亲关系非常恶劣,Clarnell经常鄙夷羞辱谩骂 他,Ed则形容她是一个“病态狂怒的女人”。因为Ed体形比同龄人高大许多(15岁时候身高已经1.93米),Calnell讥讽他是个怪物。 Clarnell还把Ed赶到地下室去睡觉,并锁上门。原因是她认为Ed可能会强暴他的妹妹们。然而 小Ed却在惊恐中渡过许多不眠之夜。她经常对Ed说,看到Ed就想起Ed的父亲,没有女人会喜欢Ed的。后来有人推测,Ed母亲可能患有边界人格障碍(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第一次杀人
    14岁那年,Ed离家出走去找他在洛杉矶的父亲。他父亲此时已经再婚。在和父亲生活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后,他被送去爷爷奶奶家。Ed不喜欢和老人住在一起,一个原因是住处在远离城市的农村,Ed感到非常的寂寞与孤独。第二个原因是依旧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因为奶奶和他母亲一样,都是有强烈占有欲支配欲的女人。这使得Ed把对母亲的仇恨投射到他奶奶身上。

    1964年8月27日,在一次与奶奶的争吵之后,他拿出猎枪打死了自己的奶奶。同日,Ed枪杀了买东西刚刚回家毫不知情的爷爷。事后他和警察说,“只是想体会下杀死奶奶的感觉”,“不想让爷爷知道自己的老婆已经死了”。当时的Ed只有15岁。

    精神病医院
    之后Ed被法院的精神病医师诊断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被关入精神病医院治疗。不过,当地加州青少年惩戒所的精神病学家和社工们则强烈反对这个诊断。他们提呈的报告称,Ed“没有妄想,没有幻觉,没有思维混乱,IQ高达136.” 在重新进行诊断后,Ed还是被投入精神病医院监禁并接受治疗。在狱中他是模范犯人,被培养成精神病医生的助手,来监管对狱友的精神状态的测试。他曾经为发展一份评估精神状态的量表(Minnesota Multiphasic Personality Inventory)做出过一定的贡献。

    正因为有此类经历,Ed能够深入了解精神测试的方法和原理;当他因为各种原因被要求测试精神状态的时候,他能够用这些知识来得到自己想要的测试结果。与精神病医师共同工作的另一个负面效应是,Ed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性侵罪犯,从他们口中了解到很多东西:比如,为了毁灭证据,性侵之后必须杀死被害人。

    出狱之后
    1969年12月18日,Ed被假释出狱。这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出狱之后的他不得不再次和母亲居住在一起。这时候,Ed母亲Clarnell的第三次婚姻刚刚破裂。

    1972年11月,Ed的青少年犯罪记录被永久销毁了。因为在出狱之后的例行随访中,他的精神病医生认定Ed已经完全康复,他把Ed称为“a very well adjusted young man who had initiative, intelligence and who was free of any psychiatric illnesses”。


    连环杀人
    Ed再次杀人始于1972年。从1972年5月到1973年4月的11个月里,他杀害了5名女大学生,一名高中女生,Ed的母亲Clarnell, 和Clarnell的一位好友(手段残忍,过程血腥,按下不表)。1973年4月20日,在杀害并肢解母亲及其朋友的当天,Ed向警察自首。

    审判
    1973年5月7日,Ed被控八项一级谋杀罪。Ed在交代案情时表现出清晰的条理和思路,所以他的律师只有一个选择:以精神障碍为缘由进行辩护。Ed在狱中曾经2次企图自杀,都被救回。

    1973年10月23日审判开始,3位法庭指定的精神病学家一致认为Ed在法律上是神智健全的正常人。在11月1日的自我辩护中,Ed站在6男6女组成的陪审团面前讲演,试图说服陪审团:他在行凶当时是神智不清的,行凶理由都是些头脑混乱的人才会想得出的。

    1973年11月8日,陪审团宣布Ed是神智清晰的健全人,必须为自己的罪行负责,所有罪名成立。Ed当即对主审法官说要求死刑,而且是"Death by torture."(折磨致死)。但是鉴于当时美国最高法院刚刚修改了关于死刑的法律,Ed的8个罪名分别被判处7年至终身监禁。至此,Ed开始在California Medical Facility服刑并接受医学观察。

    当年出庭受审
    当年出庭受审


    狱中服刑
    Ed在狱中表现良好,被誉为模范标兵。于是他被要求负责制定时间表,安排其他犯人进行精神病学检查。他还为盲人录制各种有声读物。据洛杉矶时报报道,至1987年,Ed已经录制完成5000小时的有声书,他的名字印刷于其中数百本有声资料的封面。

    Ed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访谈会,包括1982年参与录制纪录片《美国杀手》,1984年的纪录片《无明确动机的谋杀者》。对他的访谈有助于人们了解暴力犯罪连环杀人的本质和杀手的心路历程。Ed自己认为,司法当局通过对他的访谈防止了相当一部分与他类似的边缘人走向杀手的可能。在纪录片《无明确动机的谋杀者》的最后一部分里,Ed告诫说:有那么一些人正在观看此片的,我是指想杀人但还没有付诸于行动,内心充满愤怒,却对于是否杀人还摇摆不定。他们需要和其他人进行交流,信任彼此并坐下好好交谈。谈谈自己的想法不是犯罪,有想法也不是犯罪。但是做这些事那就不仅仅是犯罪,而且是相当可怕的事儿:一旦恶魔开始接管你的灵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退出,而且很难停下。“

    《Mindhunter》剧照
    《Mindhunter》剧照


    Douglas眼中的Ed
    Ed是Douglas所访谈的第一个连环杀人犯。初见Ed, Douglas就觉得他是个庞然大物:Ed一定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打倒他和他的同伴。没交流多久,Douglas就认定Ed远比他们聪明。囚犯档案显示,Ed的智商是145. 他曾经花了好长时间坐在那里思考自己的人生与犯罪经过,然后打开话匣子与这两位FBI探员侃侃而谈。他的态度不亢不卑从容镇定,语气轻柔,叙事有条有理。事实上,Douglas发现一旦Ed开始讲自己的事情,他和搭档基本插不上什么话。有几次讲到他和母亲同住同时还得接受精神病治疗,Ed这才冒出点哭音。

    Douglas认为家庭不和,父爱缺失,母亲强势,导致Ed的悲惨童年。而童年时候的Ed感受不到任何关爱是造成Ed之后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Ed告诉Douglas,他被母亲关在地下室造成了自身退缩冷漠的个性,地下室其实和牢笼没有什么区别,甚至他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依旧会被母亲赶入这又黑又脏的地下室。然后他的敌意与仇恨便在这黑暗中滋长蔓延。

    Ed曾经好几次在夜晚拿着榔头,蹑手蹑脚的潜入母亲的房间,幻想着杀死这个妇人,却一直没有下手。直到他杀死第六个人之后,Ed才真正的下定决心去做这件事。

    可是,Douglas发现Ed的母亲Clarnell在同事和学生当中很受欢迎。她当时是大学里的一个秘书。周围的人都形容Clarnell是个敏感细致周到的人,你若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她倾诉。但是在母亲眼里,Ed是个怪物。Clarnell常对Ed说所有的人都比他好,他配不上任何的女大学生。在这样言语的持续攻击下,Ed终于下定决心,用他的方法来完成母亲的这个期望:1972年5月,Ed开车兜风时搭讪上了2名女大学生,先杀再奸后肢解。

    Douglas写道,Ed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来说明罪犯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

    Ed有惊人的心理素质。有一次Ed的车和前车追尾,这时候他的后备厢里还藏有2具尸体。赶来的警察后来回忆说,Ed彬彬有礼,他只是开了张警告单(warnning)就让Ed走了。Ed叙述此事时面无表情冷静的说道,如果那位警官想搜查他的后备厢的话,他会把那警察给当场干掉。还有一次,他开车经过一所大学时被一位校警拦住。当时车上有两具尸体,二位女生都是被枪击致死的。Ed用毛毯把她们裹了起来,只露出颈部及头部。Ed平静而略带尴尬的对那位校警说,这两女生喝醉了,我现在送她们回家。还有一次有惊无险的经历:Ed让一位母亲和她十几岁的孩子搭自己的车,在驶离女子家门的时候,通过后视镜Ed发现女子的丈夫正在记录他的车牌号码。Ed旋即终止自己的绑架杀人计划,把这对母子送到她们要去的目的地。

    Ed相当的聪明。他曾经在监狱里监管过犯人的精神病学测试。他知道很多稀奇古怪的专业词语。在Douglas面前,Ed能够用内行人的眼光来分析自己的行为。Ed谈到,有位漂亮姑娘站在路边。 他把车停下,一边看表一边问姑娘去哪儿。这给姑娘一种暗示:她是在和一个非常忙的人在对话,姑娘必须在短时间内做出决定,是不是上车。

    通过几年的接触,Douglas不得不承认他有点喜欢Ed。他认为Ed是个友善,开放,敏感,幽默的人。

    狱中
    狱中


    放弃假释
    Ed的第一次假释听证会安排在1979年,假释请求被拒绝了。此后接连3年的假释要求都被驳回。在1985,1988,1991,1994,1997,2002,2007,2012年的听证会上,Ed放弃了假释的申请,他告诉假释审查委员会他已经不再适合融入当前的社会了。2016年2月,检察官Scott Currey对媒体说,Ed相信没有人会同意他假释,他很高兴将在监狱终老一生;Ed还说,他没有兴趣参加2017年的假释听证会。

    2017年,Edmund Emil Kemper III 正好68岁。

    (此文原创,所有信息采编自维基百科和 John E. Douglas 和Mark Olshaker所著的“Mind Hunter: Inside the FBI's Elite Serial Crime U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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