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great show, though much underwatched and underestimated.
Just can’t love this masterfully crafted show too much! And I Love all of the beautifully flawed and fully realized characters! I love Cameron, Joe, Donna, Gordon and Boz, every single one of them and, of course, most of all, I love them working together.
And I must say, anyone who hates Cameron just didn’t get it. They did not understand the story or Joe (I guess that’s mostly why they hate her) at all. I hope the many fans of Lee Pace enjoy and love the show as much as I do. Try to understand why Joe is Joe, and you can't possibly hate anyone. As for Cameron, you can't hate her without loving her, 'cause Joe can't.
所以当Cam总是在暴怒和不认同Donna时,抛出那句this is my company,我都会翻大大的白眼。姐,你真的不知道你能和Donna这样的人一起合伙,有多幸运。
感性和随性的野马,必须要有一个能够驾驭它的骑手,Cam和Donna,如是。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Joe总是在路上。当他就要实现预期目标时,他已经开始筹划下一站在哪里。他和命运中的牵绊们一直若即若离。他创建杀毒软件公司,他极度接近互联网,他爱着“she is the future”的Cam,却可以很快抽身爱上别人甚至结婚。他回来了,他发现Gordon才是对的,他始终做多于说,而自己则相反。
Cam被Donna手刃,股东大会投走了Cam,让她深刻体会了一把This is NOT your company。她觉得是Donna背叛了她,她宛如逃难般出走日本。但多年后,是她在Donna的豪宅中,听着自己曾经的合伙人,如今在硅谷做风投做得如日中天的Donna感慨,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命运在自己手里,因而顿悟,啊,原来当年的自己是有多幼稚。商界社会,弱肉强食,选对时机一定敌过完美产品,背叛自己的不是Donna,而是自己的傲慢。
Gordon走了,他得了奇怪的慢性病,但他也一直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40岁的生日派对,十分隆重,可见他也的确品尝到了成功滋味。只是他的身边人,已经不是Donna,他们分开了,她选择走出他的影子。而他也明白,自己的主线任务,是享受每一天——Every day is a day. 所以他的结局我觉得并不意外,反而是编剧一个比较天才的设定,没有转折,哪能有众人对生命的认真思考,哪能握手言和,进入人生新篇章?
在看第十集前跟一个朋友说:你做我的研究生吧!当时觉得自己这50多年的人生经历和知识储备够资格指导他(70后)做一些研究和学习了。
看到最后Joe终于去做了人类学的教授,自己会心地笑了。
剧集终了,也标志一个靠动手,靠技术,靠热情的时代的结束。剧终四位牛人的失败人生岂不是茫茫人海中没有成功的大多数的人生写照。
看评论和讨论的条数,就知道这个剧一定是小众的,但看评分绝对是那些年在IT界奋斗拼搏的老炮们钟爱的片子。
30多年前化学老师的一句建议令我迈入了IT这个行业。从Apple II、IBM PC XT、PDP、VAX到SUN、IBM、Compaq、HP的各种机器都接触个遍。当年在北京念书,在北展的计算机展会是必须要去的,看到剧中的Comdex 是那么的熟悉,尤其是排大队领纪念品的场景,让我感觉回到的过去。
毕业后到国企端起了了铁饭碗,但当IBM给我offer时,我毅然决然地砸了自己的铁饭碗冲进了学计算机人心目中的神一样的公司。在IBM工作的日子感觉自己像生活在天堂,做销售每天早起晚睡一天几场大酒也感觉不到一点的辛劳,每天就像打了鸡血。
一转眼16年的IBM生涯过去了,今天翻翻当年的笔记,很多往事历历在目。
在看这部剧的时候真是随着剧情回忆自己这近30年的IT生涯......
说了太多的自己。其实个人看剧的时候有时候真是替Joe,Cam,Gorden不平,他们是那么聪明那么能干有有那么多ideeas,可是为什么却总是失败?但其实这不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吗?
我们往往看到的是成功者,可是马云马化腾李彦宏身后有多少个牛云牛化腾啊,只不过是马们碰巧成功了吧。所以剧中反映的人生恰恰是真实的人生。
从个人电脑到互联网时代短短的30-40年的光景,可是这也是一个时代的过去。倒退10年谁能想到一个入日中天的IBM能连续20多个季度业绩下滑?谁能想到在关键行业牛逼的不行的主机和Unix小型机会被成堆的X86替代?一个时代中将过去,再牛的牛人终究也要退出历史的舞台让位给后生们。
这就是人生。
失败(不成功)是常态,自己终将被淘汰!
PS. 看到Gorden死的时候我哭了!
A great show, though much underwatched and underestimated.
Just can’t love this masterfully crafted show too much! And I Love all of the beautifully flawed and fully realized characters! I love Cameron, Joe, Donna, Gordon and Boz, every single one of them and, of course, most of all, I love them working together.
And I must say, anyone who hates Cameron just didn’t get it. They did not understand the story or Joe (I guess that’s mostly why they hate her) at all. I hope the many fans of Lee Pace enjoy and love the show as much as I do. Try to understand why Joe is Joe, and you can't possibly hate anyone. As for Cameron, you can't hate her without loving her, 'cause Joe can't.
如果你能打开这篇文章,想必和我一样,一口气追了四季的《奔腾年代》,对某些人又爱又恨,觉得某些人该成功而从未得,事事与造化实在弄人,而对有些女性角色在时代的浪潮里迷失又觉醒,感到宽慰,但这一切,在此刻画上句点,似乎总有那么一些意犹未尽。
所以,我去找影评来一起读,似乎想要在别人的理解里,找到对Joe, Cameron, Donna的未来的些许预判,仿佛他们真的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他们也的确真的存在过,他们就是我们身边对理想和事业抱有期待的你和我。
比起《电脑狂人》的译名,我更钟爱《崩腾年代》。因为这四季剧集聚焦的就是美国IT界从硬件到软件再到互联网的大时代,用沸腾的水,吱吱咕咕来形容,丝毫不为过。Tech本来就是一个人为制造的虚拟世界,而在这里,似乎完全没有疆界,只要你敢想、敢做、敢和时代叫板,你就可能在朝夕间登顶成功,成为硅谷的佼佼者。
所以我能理解很多人拿这部剧来和艾美奖名剧,也是我的美剧南波湾——《广告狂人》做类比,一样是聚焦一个行业,一样是用一个身份复杂,魅力无穷,天赋异禀却始终在寻找自我的男主角贯穿全剧。《广告狂人》是Don,而本剧里是Joe。
说实话,我自己不是很喜欢Joe这个角色(当然这并不能阻碍我对李佩佩颜值的眷恋),他第一季的出场就一百分油腻,而且因为家境优渥,在IBM镀金做得风生水起,这些因素促成Joe从头到脚都有一副运筹帷幄的自信,但是事与愿违,他几乎每一次创业,都会在最后关头被自己打败。
编剧可能太想塑造他捉摸不定的复杂性格,在第一季里让他在雨中接闪电,在剧集快要结束全员都去拥抱成功的时候,他跑去烧电脑,因此没能拿到产品大卖的分红。说实在话,可能是我的智商欠奉,即使我很爱这部剧,也不能完全真切Joe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到底是清醒还是糊涂?
当然,笔墨在他身上点的有点多,毕竟他是把所有人物串联起来的主线。因为他一个劲地”煽风点火“才让硬件天才夫妇Gordon & Donna上了他的贼车,和他一起做电脑。当然也是Joe发现了天才少女Cameron,这几个人再加上一个脑子一热,不惜挪用公款的老板Bos,窜到一起,必须来场”说出你的故事“。
在人物塑造上,Gordon和Cameron其实并没有特别丰富出彩,都是科技Nerd,真性情。对技术,对产品都有着偏执狂的狂热。我想这是在硅谷打拼成功的必要元素,但拥有这些,并不一定能够成功,因为它可能只是一个极其基础的入门条件。所以我看了四季都对这两人不是特别感冒。
Gordon在初期制造巨人电脑时,把他老婆Donna里里外外压榨了个遍。家庭他顾不上,不做饭不洗碗也就算了,还经常忘记接女儿,答应好的礼物也忘了买。事业上,好几次遇到瓶颈,都是老婆大人出面摆平,谁让她也是伯克利的学霸呢。更要命的是,Donna是个真正的白富美,自己助力老公也就罢了,时不时拿出婆家的资源帮助老公,还要想方设法顾忌Gordon的面子。
但Gordon丝毫没有想要给Donna一个正经的感激。没错, take granted as always. 她甚至都没有被邀请一起加入卡迪夫和老公一起奋斗,即便她真的为卡迪夫解决了技术大难题。看完两季,我都要被Donna那种不存在的透明感彻底搞无语了。
凭什么,你任劳任怨给你老公奉献啊?你出去闯荡,我都不用说”也许“会比你老公成功,你一定会比你老公成功。
所以Donna在第二季打算找回自我,她和Cameron一起建立了互联网上最初代的BBS和购物平台。看到这里,我很兴奋,因为我觉得Donna一定会更为《广告狂人》里的Peggy。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与勤奋,脚踏实地,逐步迈向成功,女性的成功,往往比普世的意义,要艰难数百倍。
人人都知道,创业艰难百战多。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和严苛家庭教育的白富美,Donna做事有自己的法则,那就是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踏实的将目标拆解,然后实现。这样的人,是拥有天马行空梦想的创业天才最梦寐以求的Business partner。
梦想谁都有,但能真的让梦想落地实现的执行者,罕见。
所以当Cam总是在暴怒和不认同Donna时,抛出那句this is my company,我都会翻大大的白眼。姐,你真的不知道你能和Donna这样的人一起合伙,有多幸运。
感性和随性的野马,必须要有一个能够驾驭它的骑手,Cam和Donna,如是。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Joe总是在路上。当他就要实现预期目标时,他已经开始筹划下一站在哪里。他和命运中的牵绊们一直若即若离。他创建杀毒软件公司,他极度接近互联网,他爱着“she is the future”的Cam,却可以很快抽身爱上别人甚至结婚。他回来了,他发现Gordon才是对的,他始终做多于说,而自己则相反。
Cam被Donna手刃,股东大会投走了Cam,让她深刻体会了一把This is NOT your company。她觉得是Donna背叛了她,她宛如逃难般出走日本。但多年后,是她在Donna的豪宅中,听着自己曾经的合伙人,如今在硅谷做风投做得如日中天的Donna感慨,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命运在自己手里,因而顿悟,啊,原来当年的自己是有多幼稚。商界社会,弱肉强食,选对时机一定敌过完美产品,背叛自己的不是Donna,而是自己的傲慢。
Gordon走了,他得了奇怪的慢性病,但他也一直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40岁的生日派对,十分隆重,可见他也的确品尝到了成功滋味。只是他的身边人,已经不是Donna,他们分开了,她选择走出他的影子。而他也明白,自己的主线任务,是享受每一天——Every day is a day. 所以他的结局我觉得并不意外,反而是编剧一个比较天才的设定,没有转折,哪能有众人对生命的认真思考,哪能握手言和,进入人生新篇章?
Donna我已经说了太多,我很喜欢前三季的她,美丽,勤奋,好妈妈,有极强的执行力和能力,却从来不会去抢聚光灯,让它照亮自己。她的塑造,可谓十分成功,让每个对事业有追求的女性,都能从Donna身上看到一个现代化的女高管正在诞生,而每个观看者,都十分有参与感,因为你我可能就会成为Donna,为一搜搜商业巨轮指引方向。
第四季里,成功的Donna真的有点飘了。她的好友,家人甚至事业合作伙伴都在远离她,“众叛亲离”正在上演。编剧和导演似乎想要暗示,成功人士也是如履薄冰,真实生活远不如表面般光鲜。的确如Donna所说,人生不是一个方程式,需要你去求解X,它更像是一个选择题,你选择陪女儿就不能多谈一个客户,你选择支持老公成功,自己就要降低对工作成就的期许。但好在,Donna通过Gordon的葬礼,和之前的旧友们冰释前嫌,让她也更进一步的明白,成功不需要证明给谁看,自己认同自己的成功,就是最好的回报。
所以我才在美好的周五晚上,写下这篇,我知道不会有人看,因为这部剧实在是小众,但不妨碍我要把我对这部剧的理解记录下来,写给自己,就是对自己最好的感谢。
电脑狂人塑造了IT英雄的群像。不可否认,主角Joe的身上有很多电脑奇才的影子,其中最浓重的那一笔,必定是乔布斯。乔布斯也是我的偶像,从小的。当他在苹果电脑旁微笑的时候,我发疯地喜欢上他,像别的geek小男孩那样。对,他就是创造之神。可是,长大的我背弃了他指出的方向,也背弃了自己的命运。
我朝着乔布斯指出的道路进发,学了计算机,进入了IBM,当时中国最耀眼的IT公司之一,然后忘记了曾经的梦想。在IT界,我从未创造过什么,也渐渐忘了要创造什么。在庞大机构的阴影庇护下,一个无意义的deal接着一个deal的过程中,视线渐渐模糊。我不知道IT matters what, 我开始厌恶IT,以及厌恶所有巨大的机械系统,只想要逃离它的束缚,并且终于跑掉了。
在商业咨询界做了四年后,厌倦了ppt诊断的伪创造,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一本关于互联网产品经理的书,想着一定重新回到IT行业,去互联网公司,去创造些什么。我知道自己永远成不了优秀的程序员,然而上天似乎打开了一扇窗口,让IT界可以有一个角色,去畅想和定义试图创造的东西。然而,就在移动互联网爆发的前夜,在另一个机会的诱惑下,我还是选择了稳当、清晰、成熟和更有身份地位的那条路,又放弃了参与创造的机会。一如当初在互联网泡沫破灭后,我选择加入巨人IBM,而没有考虑任何一家在资本寒冬中瑟瑟发抖的互联网公司。
于是,我错过了所有新的高速公路建设的时代。从造车、铺路、架桥、建设高速公路,到连接高速公路网,我几乎什么也没参与过。只是信息高速公路火热建设年代的一个看客,如同眼睁睁看着地铁网在身边密布,一点点麻木。眼睛里盯着,头脑里想的是如何追逐生存空间、财富、权力、地位,最后一无所得。而且,没有参与过任何创造。生命就是这样浪费掉的。
电脑狂人犹如当头棒喝,让我汗颜。在一个周围人谈论一夜暴富、学区房和中年危机的时候,这部剧闯入了我的生活。他描绘了另一个从IBM叛逃的人,如何参与了所有泛IT界的冲浪之旅,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故事。那仿佛是另一个我,比我高强太多,有我渴望拥有的那些智慧和魄力,更重要的,是在每一个分岔路口,反向而行的我。不光是Joe, 还有Cam, Gorden等等,他们全都是我在现实中的反面,在每一个我会放弃的地方坚持,在每一个我盲从的时刻放弃。
所以我哭了,在Joe于石油上市公司的股东会上宣布,Cam才是真正创造者的时候,在他一把火把整卡车卡迪夫电脑烧着的时候,在他毅然关闭初创企业的时候,每次他都知道,因此会失去什么,他还是那么做了。也许还有很多人不屑于Joe和Cam,甚至觉得他们是傻瓜。但是,当我也在背着Joe和Cam走路的时候,这部剧告诉我,我也在背弃自己的心。而心,其实一直都知道它想要什么。所以,痛彻心扉。
最后一集,当Joe去大学教书,而且教的是Humanities的时候,出乎意料,仔细想想,又合情合理。殊途同归,build the things to get the thing。创造者,只要真心想创造,永远能找到工作台。
感谢《电脑狂人》的全体创造者,也谢谢你们,能一起陪它到终点。
《奔腾年代》第四季刷完,最后几集看得默默流泪,到结尾却释怀了。不管有些人物、有些情节,是不是讨喜,是不是合理。我是真的喜欢李佩斯扮演的乔总。李佩斯把这样一个本就复杂、心路历程曲折的人物演得丰富细腻,层次分明,合情合理。一季一季看下来,乔总不仅是着装风格不同了,年纪增长了,他确实在变化,他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第一季乔总野心勃勃,运筹帷幄,眼神永远充满进攻性。可他的内心是不安定的,第一季常出现一个镜头,夜半他于沉睡中突然睁眼,我一开始光觉着好帅,后来意识到乔总这是有心结啊。他是空心人,形势要他如何他就能变成什么样。高能片段就是为了搅黄投资,他主动勾引女投资人的小丈夫。弹幕里一片吐槽:乔总,你那么美,这长相的你怎么下的去嘴!乔总狠到连自己都豁的出去,你还指望他能把别人当人?所以他既得不到成功,更得不到认可。
第二季乔总特别颓丧。他失去了卡迪夫分红,被亿万富翁准岳父发配到地下室,乔总在地下室依然熠熠生辉。虽然胖,脸是真好看,周身的光芒让你相信他终有一天会一飞冲天。更重要的是他学着去做一个好人,学着付出真心,学着承认错误,却再度失去一切。他的眼神里有了一些迷茫,又有了一些了然,总之不再是永远算计人。
第三季他已天高云淡,看到卡梅伦浅淡一笑,感谢她毁了一切反而让自己重生。我最喜欢这一季的乔总,依然目光犀利、嘴炮了得、运筹帷幄,却有了真心善意。他懂得珍惜人了,所以他再度和戈登联手。 戈登开始把他当做朋友对待。戈登也是四大主角中唯一一个能和大家都做朋友的人,他也足够长情和善意。赢得戈登的友情对乔总非常重要,不光他俩能够一起做事,更证明他确实在改变。
第四季乔总简直从战略家变成排头兵,自己蹲地下室徒手上阵。他依然在追寻,却更能看得开。卡梅伦写了算法给竞争对手,给他沉重打击。卡向他坦白后,他居然没说什么。
他和卡梅伦通话意外地坦诚,他说他的父亲高大强势,让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说这话的时候,佩佩坐在地上,双手朝天举起,仿佛当年父亲就这样审视他,而他只能举起双手遮挡。他那样简单的动作让我对乔当年的痛苦感同身受。这就是好演员的魅力,能引人入境,带人共鸣。他能够说出来,已是巨大进步。他也因此不想结婚生子。他和戈登的女儿相处得很好,他突然想有自己的孩子。他想要孩子,就意味着他终于放开了和父亲的心结。可惜卡梅伦不愿意,他们也就走到了尽头。他俩说到底是太相似了,相似到必然相爱却不能相处。
他和戈登及其女儿感情深厚,他和卡梅伦拥有了一段美好时光,甚至和最恨他的Bos也把酒言欢。这些都是第一季唐娜拥有的,乔总那时一无所有。时移世易,两人的角色居然互换了。唐娜因此愤恨,失控摔门夹了乔总的手。他俩由此意外地坐下平静聊了一小时。他的最后一个敌人也消失了。乔总对唐娜说,他理解那种不被人信任的感觉。那样平静淡然,那样宽厚温和,之前的乔总哪里是这样的。
当雅虎上线,他认输,遣散公司,到高校任教。多年心血终成空,说不失意都是假的。他的下属和他温情拥抱告别,感谢他给了他们一段美好的时光。插一句,大佩佩太高了,一和别人拥抱就得弯腰缩背。他的对手按住他的肩膀,期待他再次出发。他终于获得了大家的肯定。起起伏伏十几年,他已经能够接纳自己,接纳父母,接纳别人,获得心灵的平静。
我是真的爱这部剧,没有狗血的爱情,没有开挂的人生,甚至都没个像样的成功,可真实的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你都能够在波澜壮阔的时代里弄潮一瞬间了,还有什么遗憾呢?
更重要的是这部剧是李佩斯主演,四季40集,每集40多分钟,足够舔屏。他之前酱油打太多了,打酱油倒也不要紧。他艳绝天下不就凭霍比特人第一部里的18秒么?三部加起来,瑟爹才凑出十几分钟,但人物形象已经立体完整。一个总共出场十几分钟的角色,吸粉无数,简直堪称江湖传说。只是粉丝凄惨,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个镜头。这部就不一样,戏份足,镜头多,西装佩、休闲佩、半裸佩,干净佩、猕猴桃佩,只要你想,基本造型咱都有。还额外奉送双性恋的设定,虽然于剧情确实没用,但对粉丝有用。他是真的好看,不仅是容颜如画,更是风流绝伦。木头美人看多了终究没趣味,还是得活色生香,气质风流才能恒久流传、百看不厌。忽然明白我咋不喜欢卡梅伦了,乔总这么帅都不要,审美太差。
有人说,演这么好也没个奖项。李佩斯还年轻,容颜总会老,我也不知道他老了会变成什么样,我爱的Colin叔老了更添美感,也是意外之喜。但只要他一直坚持,一直敬业,总会有回报。就像我的墙头Gary Oldman那么多惊艳的角色,却总拿不到奖。演《锅匠》时不动声色已臻化境,Colin在艾伦秀里都替他宣传,盼他拿奥斯卡,依旧是双手空空。结果当他迈向60岁大关,一部丘吉尔,奖项拿到手软,多年的付出一朝得到回报。奖项是一方面,学院奖也有的是沧海遗珠。演技上佳总会被人铭记,关键要他自己也享受表演地过程才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我期待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