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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严歌苓的女主角,于是便热爱一种性格,也就热爱了同一类人,正如《上海王》里的小月桂。
我没对历史做过任何的考证,你知道的,历史这种东西,它永远不可能客观,因此,不妨你在现代化的语境里来解读一段故事,不是说了吗,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
上海,仅仅这两个字,就能给你制造很多的文化想象,尤其是在30年代的上海。枭雄、佳人、烽火连天,爱恨情仇、纸醉金迷、风花雪月、逢场作戏,你想到的所有的美好的、传奇的、荒诞的、惊世骇俗的词都能在30年代的社会里找到注脚。而这个时代最迷人之处,我想,大概是打破了传统的二元对立,在黑与白之间诞生了一场片灰色地带。枭雄可以是手上染满了鲜血,包括无数无辜人群的鲜血,可以是为了兄弟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脑袋。佳人,莞尔一笑倾国倾城,可以是风月场上过,裙下臣无数,男欢女爱各取所需肉欲黄金交换的筹码,可以是为了年少时心底的那个穿着打了若干补丁笑容温暖的少年即使翻云覆雨间也能保有一块心灵净土的女子。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命运的主人,他们看起来每个人都陷进了命运的漩涡由不得自己选择,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背负着累累血债,他们每个人看起来又都天真无邪。因而你从任何一个角度任何一种口吻来讲述一段历史都是行得通的。
小月桂就是这么复杂又迷人的女性。或者说是电视剧《上海王》里的小月桂。
十几岁的少女因为贫穷,也因为潜意识里而那时候她还不自知的对命运的反抗,去了名震一时的寓所,也就是高级青楼一品楼。在这里,她有了爱的人,也有了敌人。
她对自己的美貌完全无意识,她又死命倔强,但又天真勤快,她的这些倔强与混沌配搭在一起,让那些脂粉堆里过,过得早就腻歪了的乱世枭雄们眼前一亮,而且要是娶回家的那种亮。于是这个萝莉就拥有了一个大叔和一个正太的爱。爱着大叔的女人十几年如一日的等待也没有等来婚姻;爱着正太的女人即使被若干权贵视如若星辰也不为所动。而这些都抵不过小月桂的粗布衣衫、光洁素颜。
大叔是正太的救命恩人,于是在那场佳人抢夺战里,为了萝莉的幸福,也为了大叔的恩情,正太带着萝莉去见大叔,自己在外面肝肠寸断地回忆着他们在一起的场景。
不知道是萝莉的命太硬还是什么,大叔在娶她的那天死在了婚礼上,从此她颠沛流离,不是物质上的颠沛流离,是心里。她的野心、她的抱负、她的脆弱、她的坚强、她的生命力、她的无助、她的不妥协,最开始她是想本分地过日子的,后来是命运把她推上了不能本分的船,最后是她抛弃了那个本分的自我,成了完全不一样的小月桂。这种裂变从她决定嫁给大叔开始。
她去找李姐,李姐以为这是乡下孩子对终身大事的毫无经验的求助,她却轻轻摇摇头说我心里已经有主意了就是来找你说说话,在这个上海滩,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就能吃饭的。李姐惊诧地看着这个力气大如牛,并且完全靠体力活过日子的乡下姑娘,居然第一次主动接住了彼岸的命运抛来的橄榄枝。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李姐就知道,这个姑娘的一生注定不能平庸。
她确实没有平庸,故事的结尾,几百个铁血男儿跪在了她的脚下,喊着我们誓死效忠筱月桂会长。
然而,那个时候,她怀里正抱着她爱了一辈子、最后死在她手里的小正太,中年正太。她的哭不是低声啜泣,是完全失控的哀嚎,如果那个时候老天正站在她的面前,她大概会把全世界的子弹都装到枪膛里狂乱地向他射杀去。
正太和她之间,像一段穿越的蒙太奇,从他教她写字、她给他收拾房间起,他们就向彼此暗许了心意,只是最后,命运向他们开了个极其荒谬的游戏,他们不知道拐了多大的圈子,才碰到了一起,却物是人全非。
这是他们的大时代,由不得他们做主。
屏幕上曾出现过一段旁白:很多年后,小月桂回忆起这一生的浮沉,是否会记起她在一品楼签下卖身契的那一瞬间,是否会后悔她摁下的手印,可是时间已经不能让她倒回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其实很巧合,我在看这部剧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涌着这句话,也一直想着正太、萝莉、大叔,与豆瓣上的评论如此一致。袁立和钟汉良啊,都是大爱,我对袁立这样的女子和小哇这样的正太真是完全没有抵抗力。
如果当初他们就在一起了,她还是个粗布丫头,他还是个小跟班,过着阁楼里的日子,会不会很美好?
如果知道结局我们还会相爱吗?会的。
常力雄,传统意义上的帮派首领,坚持义字为先,他是浦江商会发展壮大的第一块基石。这个男人是个英雄,让人从骨子里敬重,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一言九鼎,他一身正气,他不怒自威,他是个英雄。师爷三爷五爷,商会的十万会众,都为他折服,效命于他,无论是关系存亡的大事,还是个人的私事。小月桂即使自知不爱,还是心甘情愿的嫁,为他传后,为他报仇。他是山,可以依靠,即使不在了,依然让人无法放下,这就是人格的魅力吧。
黄佩玉应该算是反面人物吧,一个有着佛一样方正的面孔的男人。他阴险毒辣,老谋深算,滴水不漏。童年的悲剧就注定了他一生的命运。他活在仇恨里不能自拔。他重回上海,唯一的目的就是为父报仇。明知父亲的被杀是自找,常力雄还慈悲的放过了他们母子,但是,人活着要有目的,悲苦的生活让他无法释怀。他回来了,他成功了,他茫然了。刺杀常力雄之后本想离开,却被留下做了新一任的会长。男人无法拒绝权利的诱惑,尤其是在他已没有目标的时候。常力雄的智慧,其实不在他之下,魄力和胸怀又远远胜过他。他还是被利用了,把浦江商会发展壮大到鼎盛,却树敌无数,最终还是被除掉。
相比他们,我更欣赏的是黄佩玉。英雄太遥远,远得陌生,只可以崇拜,即使可以嫁却无法爱。黄佩玉更像一个人,不过是一个陷在仇恨里不能自拔的人。生活的苦难造就他的性格,磨练他的意志,单枪匹马面对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他心狠手辣,他不择手段。他不相信义气这种东西,什么事情要签字画押,要有真凭实据。为了南京路,他筹划一年,使哈同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灭掉青寅帮,他最终成为了第二代的上海王,登上了权利的巅峰。
可是,他还是寂寞的,一个如花的女子只是装饰,心灵的空虚无法弥补。男人不能对男人诉苦,身边的美女却没有大脑。这时,他遇见了重回上海的筱月桂。如意班锻炼了她,生活磨练了她,她独立,她有胆识,她还散发着成熟女子的气质。她像一盏灯照亮了他灰暗的生活。他想要抓住,给冰冷的生活一丝温暖。当他拿出戒指在众人面前求婚的时候,我看到了常力雄的影子。他们同样是不拘世俗的男人,面子是身外物,心动的女子却是十年难出一个的。他也愿意给她一个名分,一个世上女子都看重的东西。她却看得透彻,黄佩玉是东风,只能借不能靠。
我在想,如果筱月桂对他不只是欣赏的话,他的命运可不可以改变。也许不能,他只是需要一个心累时候的港湾,所以他只能走向毁灭。他能看出筱月桂对常爷没有爱,却不能想到崇拜有时比爱更深入骨髓;他能看出筱月桂心中另有所爱,却不能理解青梅竹马时候的深情能绵延至今。他败在他的无情,他终于想要追一份感情了,但这份情却从一开始就不是属于他的。
陷入死局,看到师爷辛黛玉阿其走出来,他不意外也不难过。但是,看到筱月桂从楼上走下来,他真的心冷了。却还是不甘心的执意追问,你是不是从来就没有爱过我,这个一开始就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不知道他喊出那句:“常爷,我最终还是输给了你,输给了你爱的女人”时,他有没有想到过,这样的结局是他童年离开上海的时候就已经注定的。我想他不会,他也许会后悔为什么要爱上筱月桂,真的无情无义的过一世,才是他应该走的路。
问世间请问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不幸言中。高僧不能给他回答,他也找不到自己要的答案。至死方休。无欲方能无求,心中有爱,一开始就已经输了。
他看的明白,商会从此就要走下坡路了,余其扬可以得到常爷和他都得不到的爱情,却无法带领商会走向明天。常力雄可以借用黄佩玉一时,却还是没有找到可以托付的长久人选。什么义字,和众的力量,都是套话罢了,只是师爷要在死前给余其扬铺好路,给常爷报了仇。其实,在他接任会长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不会有一个圆满的下场了。
黄佩玉死了,这个电视剧就已经结束了。看到余其扬在成为第三任会长之后还心甘情愿的跟着巡捕房的人走,在里面揍个半死,然后被一个妾有情郎无意的美艳女子牺牲自己救出来的时候,我都要崩溃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女孩还不够掺和的,还要演这么一出儿,简直就是恶俗的言情剧的套路了,不看我也知道以后要怎么演了。赶紧换到大结局,看完拉到,别把那点儿好印象全砸进去。本来给同事说,这个剧演得不好的起码还帅,可以看的下去,看来错了,我已经过了只看一张脸就可以满足的年龄了。帅可以锦上添花,比如饰演黄佩玉的陈锐,帅却不能雪中送炭,比如饰演余其扬的钟汉良,这个小帅哥的演技真是不敢恭维,公道的说,这也和给他提供的剧本有一定的关系。巍子是临时救场,二十天拍出来的英雄,还是可以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找袁立演女主角,这么吃重的角色,只能说基本还好吧,可是大结局中举枪互诉衷肠那么煽情的戏,演得真是有点砸,幸好还没有小帅哥表情那么夸张,强忍着看完了。
建议看过电视剧的就不要看原著了,我是有这个习惯的,结果这是唯一失望的一回。虹影写的就是一女性小说,拍出来改得更像一部社会小说了,第一回感觉编剧重要。
得人心的是英雄,得天下的是枭雄。英雄有太多的责任心,枭雄却是自私的。被英雄爱上是幸福的,被枭雄爱上是两可的。爱上一个英雄可能受伤,却远远没有爱上一个枭雄伤得厉害。英雄是用来崇拜的,而枭雄,只能欣赏,远远的,欣赏。
全剧开始于1915年的上海,当时的“上海王”是浦江商会会长常力雄。他有勇有谋,是真正的英雄,是仁义的王者。其时,浦江商会还是一个旧时的帮派组织,像封建社会江湖中其他门派一样,靠武力、义气和领袖魅力维持统治。这种统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很稳固的,在封建思想残余而民主思想还未完全深入人心时,它拥有强大的凝聚力,具体说来,主要是儒家传统道德的延续;但这种统治又是极其脆弱的,在新时代“打倒孔家店”的巨大变革面前,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冲击下,这种靠情感维系的人治必将被更健全、更理性的制度所取代。常力雄对这一点不无敏感,但已有的思想根深蒂固,使他不可能领导浦江商会完成时代的蜕变。
最为一个人,常力雄无疑是让人折服的,,他见解独到,眼光长远。他清楚地认识到无论是袁世凯、北洋军阀还是洋人,与上海来说,都不过是过客,真正能够依靠的力量只有广大的群众,而商会的生存之路就在于游走于各势力之间寻求独立。这种思想在当时来说,的确是具有全局性和先进性的,是相当难能可贵的。同时,,他对于自己也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率领浦江商会完成时代变革,于是在明知黄佩玉派人刺杀了他的情况下,仍能果决地传位给他,为商会数十年的发展铺平道路,这份气魄和胸襟实在无人能及。
黄佩玉,第二任“上海王”,他上任于危难之际,十年呕心沥血,重振了浦江商会往日的声威。他同样有勇有谋,但不仁不义,心狠手辣,是一个无情的枭雄。但我并不讨厌他,只是充满了爱怜和痛惜。小时候的悲惨遭遇让他的性格有些扭曲,他仇恨世间,对外部世界的一切怀有极大的恐惧和不安。为了摆脱这种恐惧和不安,他一方面千方百计地像常力雄复仇,希望用这种方式寻求解脱;另一方面,他不断地追求权力,为此不惜任何手段。他的一生充满了争斗,与生活斗,与命运斗,与常力雄斗、与青寅帮斗,他一直在挣扎着,努力地活得更有尊严,他害怕被命运踩在脚底,所以希望通过获得权势来完全掌控自己的命运。其实,他就像是一只满身伤痕的小兽,为了不让人欺负,拼了命地装出森林之王的样子,他想让所有的人都害怕他,这样或许会感到少许的心安。
他的一生一直都是孤独的,他只相信自己,对智慧有着执着的追求,他似乎无所羁绊,永远理性地设计着一个又一个巧妙的阴谋,为达目的玩弄着一场又一场智慧的游戏。直到筱月桂的出现,她是他注定的劫难。他动情了,对于无情之人这一点点的感性就是致命的弱点,当他几番犹豫终于决定试着对筱月桂敞开心灵的一角时,却已是踏上了不归路。师爷、辛妈妈、阿其、筱月桂想为常爷报仇这是人之常情,他们顾不上也不可能为黄佩玉想一想。当年杀了常爷对黄佩玉来说也未尝不是一场折磨,自始至终,他只是想要一点点温暖而已,他第一次想要相信一个人,想要付出真心啊,可命运却用死亡给了他最大的嘲讽。黄佩玉最后在邪路上越走越远,何尝没有师爷等人的责任?是他们从来没想过要拉他一把啊。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能早一点走进他的生命、能给他一点点的希望,也不至于如此了吧。
可惜,没有如果。
命运悲惨又如何?上海之王又有什么意义?坎坷一生啊,却从没有一个人真正把他放在心上。他输给了过于自信的智慧,输给了筱月桂,输给了常爷,输给了他自己,也最终输给了命运。
余其扬,第三任“上海王”。这个人物并不会以魅力服人,只会以真情动人。他既没有常爷的胆识,更没有黄佩玉的狠辣,他太多情,为情感所束缚,为自己加上了很多沉重的责任,故而处事谨慎犹豫。如果说常爷和黄佩玉都能算得上是掌握了时代和顺应时代的话,那余其扬则是被时代掌控,被逼迫着做出一些不得不做的选择。他的一生一直都是被动的,他想要还常爷救命之恩、教养之情,于是设计杀害黄佩玉;他想要还沁云自我牺牲的救命之恩,于是选择与她结婚;他想要振兴浦江商会,被国民政府所迫,杀害商会老会员,软禁“三朝元老”,甚至亲手杀害多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有些看似是他的主动选择,可有哪一样不是他在自己逼自己?他从来没有过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从来都是为了别人而活,他一直都想要情义两全,可到最后却离自己的愿望越来越远,这固然是时代使然,也是他性格的悲剧。
余其扬,对时代的认识很清晰,但他始终无法从社会历史的高度果断地做出选择。这世上永远没有完美的处事方式,我们只能选择最佳的,然后果断地执行,把伤害降到最低。阿其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做不到。他太想把事情办好,太执着于浦江商会这个名号,最终陷入了一个无法得到拯救的泥淖。也许,选择被筱月桂杀死是最好的结局吧,他活得太累、太痛苦了,天地都想让他得到永恒的安息。
筱月桂,最后一任“上海王”。有人将本剧定性为一个女人的成长史,有其合理的成分但未免有些狭隘了。一个乡下丫头来到大上海想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却被卷入了时代的洪流,她在这动荡的人生中坚强地活了下来,逐渐战胜并控制了自己的命运。她是常爷的妻子,从他身上学到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胆识;她是黄佩玉的情人,从他身上认识到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的,还要靠智慧;他是余其扬的一生挚爱,他的爱让她的心始终温暖善良,在最艰难的时候也不曾迷失了方向。筱月桂给了这三位“上海王”希望,而这三位“上海王”也成就了筱月桂。她站在他们的肩膀上眺望到了更为高远的地方,浦江商会在她手上解散,也在她手上得到了永恒的荣光。
当然,我个人认为,本剧对筱月桂这个人物的处理还是有些简单化了,她的性格转变太突兀,而且层次感也不是很强,这也是我不能认同把此剧当做一个女人的成长史的原因之一。
浦江商会在军阀混战时期达到辉煌,在相对稳定的国民政府时期灭亡,这是时代的必然,不是任何个人的错误。在这段《上海王》的传奇中有太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如果有机会还是去亲身感受吧,你一定会找到触动心灵的地方。
这部戏我之所以觉得好看,并不是因为内容特别的引人入胜,当然更不是因为帅哥而蒙蔽双眼。其实,只是因为我的恶趣味,我喜欢悲剧,而这部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
能数的出的入场人物,都是悲到骨子里。就连最后卖西瓜的水果摊老板娘,都是一个痴情且悲情的女子:“话说,20年前,有位女子曾立下誓言,终身不嫁,为浦江商会的‘三爷’痴痴守候了一生……”这故事可以这么开始。
只是,纠结在谁比谁惨,谁又欠了谁今生那份情债,实在是一种荒唐的认知。因为在悲剧中,每个人都错过,而且犯得都是那些无法弥补且后悔终身的错。常爷的仁慈,成就了黄爷,黄爷的错爱,让阿其明白了小月桂的真心,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故事中,如果要说小月桂,我只能说,明明是个女人,却活得像个男人,我是一丁点儿都不喜欢。嫁常爷和逃那个什么老板的婚也就是几天间的事儿,虽然说男人有品性之分,一个是鹰,一个是鹌鹑,但无论是什么,你小月桂喜欢的明明是阿其这朵喇叭花呀。所以小月桂这第一个决定,就是男人才干的出来的事儿。
第二个决定:做黄佩玉的女人,我更不想说,无论原因是什么,反正她当了上海王之后,大可以改个名字叫“冒险王”,当然这是后话。
第三个决定:杀阿其,你小月桂这一生杀过几个人?虽然说你看过人死在你面前不是新鲜事儿,但是你自己杀?那是阿其呀,是你从16岁就爱着的男孩儿,是你当着众人说爱他的男人,是眼睁睁看着他和沁云结婚却只能把爱深埋在心底的人。可笑的是,埋着埋着,就深到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了,非要等他死了,哭着喊着说爱……所以我说,这根本不是女人做出来的事儿。
男人,只有是英雄、枭雄而且郎心如铁,才下的去这狠手,可是一个女人就这么“勇敢”且“坚决”的做了。小月桂,骨子里是个倔强的灵魂,我尊重她这份自我肯定,但是那副肉皮囊却毁了本应是辉煌灿烂的人生。
阿其,就是错错错,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是错的,明明没有金刚钻却偏要揽瓷器活儿,如软玉一般的性格,柔情似水的爱,即使再春风化雨也无法与强势的权利抗衡。看到了吧,爱情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奢侈品。
一念之差他为别人作了嫁,又是一念之差让他和沁云过了9年无爱的婚姻,爱情他总愿意给,但那人却终究不愿意收。
爱情之于阿其和小月桂最华贵的恩赐就是雨中相对无言,你在台上吟唱,我便在台下注视,我与你即便隔着那烟雨蒙蒙,也胜于众人前寒暄客套。曾经,素墨、影相、木梳、前庭眉眼传情,后院嬉笑追逐,终不过是一场青梅竹马少年梦。
再聚首,红颜宛转沉静,少年意气风发,对饮楼畔,亭外无语。时间也不过就是斩断一切的刽子手罢了。命绝时,白牙淌血,口中咿唔,是男人死在女人手里的最丑的样子。假如,反过来,躺在你怀里的女人是你的最爱,却命丧你手,那你便成就了另一个响当当的“上海王”。只是,你终究是那个傻呵呵迷恋“姐”的阿其。
不过浦江商会的结束不能算是阿其的错,因为不管浦江商会最终是毁在了时代手里,还是他阿其照管不利,当了政府的走狗,这都不能怪他。因为当年的上海允许“王”的存在,常爷时代辉煌过,黄爷时代嚣张过,而余爷时代是没有“王”的,数来数去浦江商会也该夕阳红了。他惟一犯得,也是最大的错误,就是养了一个饭桶,这个傻子把荔荔打成了脑瘫,二的无以复加,蠢得翻江倒海,所以最终的命运也无非就是枪下一缕不冤的魂。
那个时代,男人有着自己的使命,女人却只有宿命。不过我欣赏这样任命的女人,不是因为我是宿命主义,只是因为任命的人是宽容的也是慈悲的,看得开也看的透。所以我最喜欢的也最心疼的是沁云。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看得开的人,放了手,解脱了自己也成全了别人。所以虽没演到她善终,却不难想象到这结局。心疼她,是为她小女子的一片心,她的经历像足了唐朝时期的霍小玉,只是比起那个女人,她却是沉鱼落雁无人阅,闭月羞花空蹉跎。美梦惊醒却只有凉薄人不闻不问。沁云呀,爱情之于她是第一刀刺肉,第二刀刺骨,第三刀却连灵魂也斩没了影儿。爱莫逝于心死,最终做个只有大爱的人,的确是最好的归宿。
悲剧有悲剧的妙,能让人记忆犹新,场景历历在目。常爷是英雄,黄爷是枭雄,余爷是“大雄”,没了各种版本的多啦A梦,他力不从心呀。而小月桂那副美娇娘的人皮下,却的确住着一个“射天狼”的男儿汉。但不管怎样,最终《上海王》无非就是阐述了一群人的倒霉经历,即便从中穿插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友情、亲情,都无法磨灭它是部悲剧的定位。
从前,有一个萝莉,正直勇敢。兵荒马乱,她跟着大人进城讨生计。
从前,有一个正太,纯良可爱。世道混乱,他跟着大人出来办事。
萝莉找正太借笔,正太很好奇,于是,两个小朋友相识了。正太教萝莉写她不会写的字,看萝莉站到台上,勇敢地介绍自己,正太笑了,笑得很纯真。
正太家的大人遇到了危险,一片混乱中,萝莉勇敢地在枪口下救了正太。于是,萝莉被正太家的大人们带回去,给了份差事。听到大人们夸奖萝莉机智勇敢,正太笑了,笑得很开心。
萝莉和正太年纪相若,相处甚欢,这份感情悄悄地萌芽壮大。也许他们自己还不清楚,可是另一个喜欢着正太的小女孩却看的很清楚。小女孩利用大人对自己的宠爱欺负萝莉,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正太回到她身边。可是她错了,这样做,只会让萝莉跟正太越来越近。
后来,出现了一个坏人,要抢萝莉。
正太悄悄把萝莉藏在了自己家中。这时候,他明白,自己已经爱上萝莉了。
萝莉在正太的家中打扫房屋,她很开心。这时候,她也明白,她爱上正太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坏人绑走了萝莉。正太没有办法了,他只是个小男孩,无能为力。于是,大叔出场了。大叔很男人地救回了萝莉。
正太很开心,可是他很快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大叔也一直喜欢着萝莉。这件事情以后,大叔决定要娶萝莉,保护她,照顾她。正太很苦恼,大叔是他心目中的英雄,恩人,他不能和他争。正太只能把这份没说出口的爱默默藏在心里。
萝莉很震惊。虽然她敬重大叔,感激大叔,可是她爱的是正太。未经世事的萝莉一筹莫展,一夜之间,曾经疼爱她的女王对她恨之入骨,曾经欺负她的小女孩对她巴结逢迎,曾经爱护她的正太却沉默不语。
可是萝莉还是很勇敢,她拒绝了大叔,决定回乡下。
大叔很爷们,纯爷们,什么都没说,派人送萝莉返乡。
正太很高兴,也很难过,毕竟以后可能见到萝莉的机会就少了。
送萝莉返乡的时候又出了新的问题。萝莉的家人已经被坏人残害至死了,萝莉,没有家了。
心灰意冷的萝莉恨不能拿把菜刀去跟坏人拼命,正太只能劝她冷静。又是大叔,二话没说,很爷们儿地解决了这件事情。吃过了萝莉做的清水鱼,大叔要回城。
萝莉送他们到村口,欲言又止。汽车开动了,萝莉就追着汽车跑啊跑啊,直到跑不动了,追不上了。萝莉很伤心的哭了。
这时候,大叔踩着夕阳过来了,汽车,又回来了。
“丫头,哭什么啊?”
那一刻,萝莉觉得,大叔就是她的天,是她的神。天塌了有什么关系?大叔一定可以为她撑着。所以,萝莉答应了大叔的求婚。这一次,是从心底里,真心的决定,要做大叔的女人。
正太除了借酒浇愁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大叔,也是他的神,他的天。所以他劝自己,萝莉跟着大叔,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
只是幸福,也许太遥远,远到伸手可及却不可触及。
大叔死了,死在与萝莉的婚礼上。萝莉的天,塌了。
作为一个不祥的女人,萝莉,被逼走了。
作为被暗中确定的继承人,正太,挑起了更重的担子。
从此,他们没有再见过面,六年。
生活的磨砺把萝莉变成了一个御姐,凡事,靠自己。
而正太也成熟了,只是爱萝莉的那颗心,依然纯良。
有一天,他们,偶然再见。
正太高兴的说不出话来,几乎叫不出萝莉的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在他心里被念了六年,每日每夜。而萝莉,叫他,“余先生”。
怎么?你怎么能,叫我余先生呢?我还是你的阿其哥啊。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再见到你,我只是一直在等,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面。
一声“余先生”,击的粉碎。
其实萝莉又何曾忘记过正太?只是她不敢奢望,这个男人,还属于她。而要活下去,她只能,当御姐。
直到,直到,杀害大叔的真凶现身。在这个复仇计划的最后,在那个男人一败涂地只能做最后挣扎的时候,那个男人绝望地说,“在你心里,有一个人,也许你并不欣赏他,敬重他,但是你爱他,是不是?他是谁?”萝莉慢慢地转向正太,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感情。
“余其扬”。简单的三个字,对于正太来说,无疑比佛音还要美妙。他没有想到,在他爱着萝莉的日日夜夜,萝莉也一样爱着他,同样久,同样深。
大叔走了,坏人死了。正太以为,自己和萝莉就能够在一起了。可是他自己却遭遇了危及生命的麻烦。那个一直爱着他的小女孩,牺牲自己,救了他。他只能,娶她为妻。后来,那个小女孩长大了,她明白了爱情的真谛,于是她决定放手,让正太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可是正太,还是正太,他天真地维持着一些旧的秩序,一次次误入歧途,一次次错过了萝莉。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最后,正太和萝莉站在了对立的两面,举起枪,每一次都要忍受心脏巨大的煎熬把枪打出去。
正太死了,死在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的枪下,那子弹,是他亲手填进去的。
你还爱我吗?
爱!
傻瓜,我怎么会舍得你死呢?所以我把枪转了一轮。我明白,你还爱我。不,你一直,都爱的是我。我也爱你,可是对不起,要留个烂摊子给你了。最遗憾的,是没能给你,戴上我的戒指。
萝莉最终成为了女王,她也走了,带着一颗疲惫的心和一身的传奇,离开了,这个让她又爱又恨的地方,终老于,他乡。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坐在桃树下,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后记:余其扬这样的悲剧人物,如果不是我们家哇来演,就不会如此动人,我也不会掉那么些眼泪。小哇就是有一种本事,他的扮相总有一种让人原谅的本事。无论他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都让你不忍心去责怪他。一如顾惜朝,一如余其扬。想起曾经跟小羽说,其实我是大叔控,可是我不知道为何独爱小哇。今日我明白了,我是爱他的纯良,他眼神里永远的纯良。他所扮演的那些个人物啊,即使真的是坏到丧尽天良,可是你一看到他那张脸,他那副眼神,你就觉得他都是有苦衷的,他不是有心的。你又怎忍心责怪?